|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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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课后延时费合理合规吗? | ||
| 内容 | 延时费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吗,怎么现在学校又收延时费500。还是地方政策不一样? | ||
| 附件 | 无附件 | ||
| 办件分类 | |||
| 办件编号 | GXSXX20260600991 | 提交时间 | 2026-06-04 11:42:07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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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您好!您咨询的课后服务费问题,现依据《关于贵溪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面向社会收取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贵发改字〔2020〕390 号)文件精神,答复如下: 1.关于参与原则:课后服务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学校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 2.关于收费标准:我市课后服务作为服务性收费项目,按每学期每生 500 元标准收取,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收费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专项用于课后服务成本开支,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3.关于经费保障:目前贵溪市暂未将课后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课后服务经费并非财政全额拨款,需通过合规收取服务性费用保障服务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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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贵溪市教体局 | 答复时间 | 2026-06-08 |
| 附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