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题:2023鹰潭市残联相关领导与网友在线交流 访谈时间:2023年08月17日 15:00 - 2023年08月17日 16:00 访谈描述: 鹰潭市残联相关领导参加在线访谈栏目与市民谈论并现场解答相关问题。
访谈照片
  • 微信图片_20230822165243
相关媒体•••
    • 8月17日,鹰潭市残联相关领导来到《党风政风热线》直播间,围绕大家关心的话题在线交流,回答听众和网友提问。

      以下是群众关切的问题答复

      问:听说有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具体是做什么的?

      答:您说的是现在正在开展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对象是城、乡享受低保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 60岁以上的困难老年残疾人家庭,特别是一户多残的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实施无障碍改造的残疾人家庭应当拥有非租借的固定住房,即有产权、户口或长期居住的自建房、商品房,或是公租房,并且其住房具备改造条件。

      首先,残疾人及其监护人有改造意愿。

      其次,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活动范围等实际情况,重点是满足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基本需求,着重对其厨房、卫生间、卧室等部位的基础设施进行有针对性改造,消除其居家障碍。

      第三,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可以自己或委托家人带上低保证、第二代残疾人证到户口所在的区(市)残联进行申请。

      咨询电话:贵溪市残联3790265,余江区残联5892156,月湖区残联6223587,龙虎山景区残联6656959。

      问:我市残疾人就业招聘有哪些途径?

      答:我市残疾人就业途径有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参加我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市就业服务中心举办的每月15残疾人就业帮扶日。我市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可以在每月15日前往鹰潭市人才资源市场进行就业需求登记,后续将由市残联进行用工需求匹配。二是通过关注“鹰潭残联”微信公众号。我市将不定期为有招工需求的用人单位发布“鹰爱无碍 赣就有位来”招聘公告及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活动的通知在微信公众号上,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可自行联系用工单位或参加我市举办的残疾人专场招聘活动进行就业咨询及面试。三是自行前往我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就业信息登记,将由我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为其记录并进行就业帮扶。

      问:用人单位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应当按年度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2021年中组部、编办、人社、国资委、残联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问:我市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有什么救助政策?

      答:2018年9月30日,省政府就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出台了实施意见, 2018年12月,我市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我市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提供制度性保障。

      目前我市残疾儿童救助制度实施的具体办法是:

      一、救助对象范围

      具有鹰潭市户籍,0-6岁(不满7周岁,即在申请批准的当月,年龄未满7周岁),有康复需求和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含脑瘫)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重点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它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也可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二、救助主要内容

      1.基本康复训练。

      为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视功能训练、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训练服务。

      2.辅助器具适配。

      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盲杖;为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单耳)、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双耳);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基本型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3.手术。

      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三、救助标准

      1.基本康复训练。

      视力残疾儿童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补助标准为15000元/人/年。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以及其它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等康复救助重点保障对象,享受6岁以内接受基本康复训练不限年限的全程救助。除以上康复救助重点保障对象外的残疾儿童,享受两年的基本康复训练救助。

      到2025年,实现0-6岁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训练全覆盖。

      2.辅助器具适配。

      视力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盲杖每人补助标准为100元;肢体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元,2年内不重复补助;听力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植入人工耳蜗产品(单耳)每人补助标准为60000元、适配助听器(双耳)每人补助标准为6000元,5年内不重复补助。

      3.手术。

      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手术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0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补助标准为10000元。

      我们市里目前共有7所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可以为7周岁以下的听力、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训练服务和为残疾儿童家长提供支持性服务。

      问:我是月湖区的市民,脚不方便,想办残疾证,我该如何办?

      答:1、线下申请:你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到户籍所在区(市)或乡镇(街道)残联领取申请表和评定表,并如实填写。

      2、网上申请:申请人或监护人登录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或国家级、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选择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残疾人证办理。

      受理:区(市)或乡镇(街道)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

      评定:申请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到区(市)残联指定的医院进行残疾等级评定,填写评定表。

      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意见,填写残疾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区(市)残联或由乡镇(街道)报区(市)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

      对符合评残、变更等级条件予以办理。签署意见、录入数据、打印证件,在批准残联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通过你所在乡(镇、街道)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你。

      咨询电话:贵溪市残联3790265,余江区残联5892156,

      月湖区残联6223587,龙虎山景区残联6656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