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
基本养老保险登记
办事依据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1999年第1号)
办理条件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对外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灵活就业人员
申请材料
1.《工商登记执照》或《批准成立信息》等有效证件;
2.《法人代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自谋职业者)持户口本、身份证、照;
4.其它资料。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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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办事流程
1.单位将以上资料报社会保险局审核;
2.经审合格的,社会保险局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表》;
3.单位按照登记表要求,准确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4.社会保险局按规定为单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编制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证编码,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时限
自收齐有关资料之日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办事地点
鹰潭市建设路4号(鹰潭市社会保险经办大厅)
联系电话
0701-6222106,6266569
监督电话
0701-6222600
电子邮件
YTSSB@JXSI.GOV.CN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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