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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登记
责任单位:市社保局

 

办事项目

基本养老保险登记

办事依据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1999年第1)

办理条件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对外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灵活就业人员

申请材料

1.《工商登记执照》或《批准成立信息》等有效证件;

2.《法人代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自谋职业者)持户口本、身份证、照;

4.其它资料。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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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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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1.单位将以上资料报社会保险局审核;

2.经审合格的,社会保险局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表》;

3.单位按照登记表要求,准确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4.社会保险局按规定为单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编制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证编码,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时限

自收齐有关资料之日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办事地点

鹰潭市建设路4(鹰潭市社会保险经办大厅)

联系电话

0701-6222106,6266569

监督电话

0701-6222600

电子邮件

YTSSB@JXS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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