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农工部、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龙虎山风景旅游区、鹰潭工业园区团委,市直及驻鹰各单位团委:
为大力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和选树一批优秀青年农民典型,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农村青年奋发成才,创业致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共青团鹰潭市委、中共鹰潭市委农工部、鹰潭市财政局、鹰潭市水利局、鹰潭市农业局、鹰潭市林业局、中国农业银行鹰潭市分行决定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行金穗杯”第六届鹰潭市十大杰出青年农民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宗旨
通过评选表彰活动,积极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树立和表彰符合时代要求的青年农民典型,引导和激励更多的农村青年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参选条件
1.截止2008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至39周岁之间,以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农田水利以及农产品加工为主业,且主业的收入占本人全年经营总收入的50%以上的鹰潭公民,以及在外打工创业的鹰潭籍青年农民。
2.具有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努力学用科技,把握市场,在所从事的主业方面成绩卓著,对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为改善当地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3.遵守国家法律、政策、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在个人致富的同时,助人为乐,扶贫济困,能带动广大群众共同致富。
4.反对封建迷信,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实践和传播现代文明,开风气之先,为农村的和谐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初评推荐(2008年6月—7月)
候选人产生采取单位推荐、地方推荐,以及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
2.考察公示(2008年8月)
由评审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推荐候选人典型事迹进行考察,听取候选人所在地党组织及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确定20名第六届“鹰潭市十大杰出青年农民”候选人,并在相关新闻媒体及“鹰潭青年网”上进行公示。
3.评定表彰(2008年9月)
组织专家、新闻媒体、职能部门组成评审会,对20名十大杰出青年农民候选人进行投票评审,得票前10名为第六届“鹰潭市十大杰出青年农民”,后10名为第六届“鹰潭市十大杰出青年农民”提名奖。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密切协作,确保顺利完成第六届“鹰潭市十大杰出青年农民”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初评、推荐、公示等各项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2.推荐候选人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取,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确保质量,认真填写《第六届“鹰潭市十大杰出青年农民”推荐表》(见附件),确保其客观真实。在候选人事迹向社会公布期间,如有举报,要认真调查核实,并根据情况迅速作出处理。
3.加强宣传。各地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杰出青年农民的先进事迹,展示他们的成长历程,为广大农村青年树立学习的榜样。
4.重点扶持。对评选表彰的优秀典型,各职能部门要在政策、资金、项目、授信贷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5.认真上报候选人材料。材料包括:
(1)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
(2)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五份。事迹材料要采用通讯体裁,务求客观、详实、生动,两寸近期标准免冠照片2张(带电子版)。
以上材料务于2008年7月20日前上报到共青团鹰潭市委青农部。联系人:刘柳,电话:6445757。
附件:第六届“鹰潭市十大杰出青年农民”推荐表
共青团鹰潭市委 中共鹰潭市委农工部
鹰潭市财政局 鹰潭市水利局
鹰潭市农业局 鹰潭市林业局
中国农业银行鹰潭市分行
2008年6月2日
附件:
第六届“鹰潭市十大杰出青年农民”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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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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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从事行业的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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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此表各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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