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鹰潭政府市民婚姻生育办事项目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事指南
责任单位:市人口和计生委
办事项目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事依据
《江西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和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1、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3、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申请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2、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2张。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生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有计划外生育过的夫妻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收费标准
     元
收费依据
     元
办事流程
1、个人申领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2、村(居)委会对个人申请核实盖章;3、乡(镇、街办)计生办接到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进行查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时限
当日
办事地点
乡(镇、街办)计生办
联系电话
0701—
监督电话
0701—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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