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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
道路运输货运经营审批可办事指南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办事项目
道路运输货运经营审批
办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章第二节
办理对象
全市客运企业和经营业户
办理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条例要求的驾驶员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危货运输条件:
1、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2、有经市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员
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3、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
1、提交申请书,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对雇用的驾驶员提供符合经营货物(危货)驾驶员人员资
格;
3、提供能满足货运(危货)申请条件的相关材料;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事流程
1、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内审查完毕
办事地点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货运科
联系电话
0701-6466590
监督电话
0701-6231685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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