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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
拆迁许可证审批办事指南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办事项目
拆迁许可证审批
办事依据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国务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鹰潭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
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
⑴房屋拆迁申请登记表;
⑵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⑷建设用地批准书及挂牌出让(拍卖)土地手续;
⑸拆迁红线图;
⑹拆迁安置方案;
⑺拆迁申请报告及计划;
⑻安置房平面图(注明朝向、套型、面积)、立面效果图;
⑼小区规划平面图;
⑽建设资金证明(银行部门出具的);
⑾拆迁人提供完成拆迁补偿安置所需全部资金并入监控帐户;
⑿拆迁人《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
⒀其它有关材料及证件。
收费标准
按拆迁安置补偿所发生总费用的0.3%-0.42%收取,其中自拆自建(没有补偿安置的)按0.3%,其它拆迁形式(凡有补偿安置的)按0.42%收取。
收费依据
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1]585号,赣价费字[2001]122号,市政府鹰府发[2002]第8号。
办事流程
拆迁人提出申请→初审房屋拆迁申请材料→正式受理申请→现场勘测→复审申请材料→核准收费→报批→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建立拆迁档案
办理时限
三十天
办事地点
市房管局二楼
联系电话
6222268
监督电话
627317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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