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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
 

一、主要职责是:
鹰潭市交通局是鹰潭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职能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全市公路和水路运输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道路和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装卸搬运、汽车维修、运输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汽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客货的紧急运输;负责运输战备工作。
(四)负责全市县乡公路和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规费征收;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对公路建设(改造)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监督。
(五)负责全市港口设施建设、养护、管理和规费征收;抓好民间渡口规划和管理;负责水上港口、渡运安全和监督,协助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负责船舶客货运输,港口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的行业管理。
(六)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车辆的技术标准管理,组织重大科技开发、项目攻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指导交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七)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和系统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群团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交通行业的涉外工作,指导引用外资、技术引进和开展交通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
(九)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交通法令、法规和上级交通部门颁发的条例、规定,研究制订实施细则,抓好检查监督执行。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服务承诺:
一、实施范围:
局机关及有行政职能的直属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属监督与惩处范围:
1、未按《鹰潭市交通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鹰潭市交通局机关各科室工作服务细则》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时限办理的;2、服务态度冷淡、生硬,对服务对象询问不耐心,不文明用语,讲粗话、脏话,甚至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的;3、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对符合政策规定且资料齐全、手续完备而不按时办理,造成服务对象多次往返的;4、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吃、拿、卡、要”的;5、群众举报、投诉其它涉及政务公开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的。
二、处理办法:
经发现上述列举行为之一的,且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经查实给予下列处理:
1、对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罚;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对所在科室或部门追究领导责任,分别给予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扣发奖金与处罚,并取消本单位参加评优评先资格。3、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给予通报,必要时予以曝光。
三、措施
为确保政务公开顺利推行,监督与惩处采取内外结合、上下结合、领导与群众结合、纪检监察与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办法。
1、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群众举报情况的核实,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并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惩处意见。2、推行政务公开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目标管理和工作人员考核范围,作为科室、单位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评定等次的主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并同奖金挂钩。3、实施定期检查制度。各科室和有行政职能的单位每季度自查一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抽查一次,年终结合考核总结评比一次。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限期整改。
4、为便于监督,局设立监督信箱和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6280992 6282720 联系人:汪高亭、郑兴云
三、各处(所、站)主要职责:
鹰潭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工作职能
(1)负责国家及省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及指令的贯彻实施;(2)制定本地区行业发展规划,制定道路运输有关规章的实施细则,建立有关的道路运输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运力、站点布局;(3)根据管理权限,审批客货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汽车驾驶员培训和运输服务业的开业、停业申请、核发《道路运输业经营许可证》(含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线路标志牌》、《线路核准证》和《道路运输证》,并进行年度审验,搞好客运“定线路、定班次、定站点”工作,协调好各部门、各县、各运输业户、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横向联系;(4)核发、管理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的各种证、照、牌及票据、凭证、单据等,负责道路运输规费的征收管理;(5)负责城市公交汽车、出租汽车的监督管理工作;(6)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组织实施重要节假日旅客运输,组织实施指定性抢险、救灾、战备物资运输,并进行监督检查;(7)根据本地区运力与运量情况,按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交通部门提供需求信息,进行宏观调控,组织车辆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组织本地区的规划、布局和建设,组织重大的科研项目、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8)负责本地区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生产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组织道路运输业的各种基本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反馈,开展咨询服务,组织市场调查和预测;(9)负责组织运输市场的质量、经营行为、价格执行及使用证、照、牌、单、票据等的监督、检查、调解重大的运输纠纷;(10)负责本地区的运政工作和运输行业工作的经验交流和推广,负责组织领导对运政人员的培训,对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负责对运输企业的指导和运输行业协会的组织、指导工作;(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01)6211560
鹰潭市公路管理所工作职能:
(一)负责全市县乡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等工作;
(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县乡公路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勘查设计、工程咨询、招投标、工程定额、质量监督、文明施工等行业管理;
(三)负责全市县乡公路建设的设计审查、项目报批、审批开工报告、工程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四)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第42号令》赣府发(1998)22号文对全市拖拉机、手扶、简易机动车辆养路费、重建金、客货运附加费的征缴及管理。
(五)按照《公路法》、赣计费字(2002)555号文对全市县乡公路进行路政管理,保护公路的路产路权,维护公路的畅通。
联系电话:(0701)6221284
鹰潭市港航管理处工作职能:
1、宣传、贯彻水上运输管理法规,宏观调控本辖区水上运力增减,核发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运证,依法查纠违章营运,维护水运市场的良好秩序。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对港口进行管理;对港埠经营企业筹建审批及开业审批;对水上货物运输进行综合调度。
3、依据法规对营运船舶定期审验。
4、依法向营运船舶征收港务费、停泊费、运管费等港航规费,对逃缴规费者依法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701)6221804
鹰潭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职能:
1、负责审查从事本市交通建设工程的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及其主要人员的资格。
2、负责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监督检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在资质允许范围内从事的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并对受监工程的交(竣)工组织鉴定。
4、负责本市公路、水运施工单位资信及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的预审上报工作。
5、负责交通建设工程的试验、检测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01)6221861
鹰潭市民间渡口安全管理所工作职能:
1、宣传贯彻有关渡口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监督检查渡运安全管理责任制的情况。
3、规划渡口的基本建设。
4、下拨渡口专项补助经费。
联系电话:(0701)6221861
四、单位地址:鹰潭市月湖区胜利东路47号
五、办公室电话或政务公开监督部门电话:(0701)6221768
六、邮政编码:3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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