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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局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市人事局
  1、负责全市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和省人事厅制定的政策、法规拟定我市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的政策规定。
  2、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结构调整、宏观管理和总体规划工作。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计划,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
  3、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专门人才的规划、培养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呈报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为经济建设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研究拟定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来鹰工作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研究拟定全市职称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5、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制定的各项配套政策、法规,拟定实施细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实施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
  6、负责人才资源的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流动、人事代理、人才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实施办法,规范全市人才市场、综合管理人才中介机构和人事代理;拟定进入我市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管理全市人才交流活动;建立和完善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机构和跨市的人事争议案件;拟定非国有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规定和管理办法;参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工作和就业政策的拟定,承办全市特殊需要人才的调配工作;负责市直单位从外地调入人员的审批工作;负责协调全市支边人员的选调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福利、离退休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评审工作。
  8、综合管理全市政府奖励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和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全市性奖励表彰工作。
  9、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军官的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军队转业军官安置政策,拟定全市军转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转业军官安置办法。
  10、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定呈报全市国外智力引进的规划、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承办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审批审核和备案;承办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有关事宜。
  12、负责对全市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事系统宣传、调研和信息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市编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
  2、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检察院、法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3、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市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直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5、负责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及部门管理的机构、市政府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市、区)党政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全市副科以上行政、事业机构的设置;审核县(市、区)和乡(镇)机构编制的分类及其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总额。
  6、负责审核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7、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审批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组织实施拟定有关事业单位的定员标准;负责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指导并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8、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报告市编委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处)科室主要工作职能:
  1、办公室:政务督办、文秘宣传、财务车辆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信访工作。联系电话:6441428
  2、工资福利科: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到龄退休人员审批工作。联系电话:6445580
  3、人才规划流动开发科:人才的规划、增人计划、聘干管理,事业单位干部调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仲裁工作。联系电话:6441429
  4、公务员管理科:公务员管理、考核、奖惩、调配、录用,代政府任免有关人员、干部档案管理。联系电话:6441429
  5、职称科:职称改革、职称评聘管理,职称证书发放,评委会组建、职务聘任和专业技术队伍管理建设。联系电话:6441773
  6、军官转业安置科:全市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安置、培训工作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工作。联系电话:6445395
  7、引进国外智力专家管理科: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审批审核和备案,专家管理服务工作。联系电话:6441696
  8、编办一科: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协调职责分工,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等。联系电话:6445665
  9、编办二科: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指导并协调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等工作。联系电话:6445665
  10、监察室:负责抓好机关干部廉政建设,查处干部违纪案件,承办市纪检、监察局交办的任务。联系电话:6433373
  11、党支部:负责全局机关党务和工会工作。联系电话:6433373
  12、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才交流,人事代理及挂编存档案管理工作。联系电话:6223927
  13、培训考试中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试工作。联系电话:6271040
  14、事业单位登记中心: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联系电话:6443282
  三、单位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九楼
  四、办公室电话:0701-6441428
  五、邮政编码:33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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