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鹰潭市文化局 二、单位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七楼(市政府办公大楼) 三、办公室电话:0701-6443826 四、办公室传真:0701-6443826 五、邮政编码:335001 六、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和制定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化体制改革,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三)制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级公共文化设施。 (四)管理文化市场,研究文化市场的发展态势,制定全市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负责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等管理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图书馆事业,制订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六)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研究和制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规章,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七)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的文化交流。 (八)指导本系统艺术教育工作和文化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专门人才的培养;指导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 辉 主持全面工作,兼管人事、财务、社会文化科、文艺创作、图书馆、群艺馆、艺研所、画院、艺术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严荣祥 协助局长分管文化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市场科、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影剧院、音像站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宋继红 协助局长分管党务、纪检、监察、办公室、文物科、招商引资、博物馆工作。 党组成员、助理调研员 许莉萍 协助局长分管社会文化科、文艺创作、图书馆、群艺馆、画院、艺研所、艺术团、工、青、妇、计划生育、老干部、信访工作。 八、机构设置及职能 办公室(文化产业科) 办公电话:6443826 负责综合协调与内外联系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访信息、调研、教育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与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工作。编制文化事业的年度计划,管理协调局属单位的计划,财务和房产基建项目开发工作。负责系统内的人才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研究制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化系统开展以文补文,多业助文,发展文化产业;为文化产业经营主体提供信息咨询;负责管理局属文化产业。 社会文化科 办公电话:6443069 制订、实施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和艺术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艺创作、艺术生产工作和全市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全市文化艺术教育和艺术科研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群众文化和电影事业发展规划。监督执行群众文化和电影工作的政策、法规,扶植街道、村镇、校园、企业等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协调群众文化(艺术)馆(站、中心)、图书馆(室)和电影院的业务建设,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群众文化和少儿艺术活动。 文物科 办公电话:6443069 组织、规划全市文物事业的建设,指导文物普查,依法管理,保护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文物安全保卫工作;规划管理全市文物经营,管理重点文物维修工程。 文化市场科 办公电话:6265315 管理全市文化市场;调查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情况及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文化市场管理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稽查和“扫黄打非”工作,管理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指导并推动全市演出市场、网络文化市场、电影音像市场、美术市场、文化娱乐市场的健康发展,取缔非法经营活动。 机关党总支 办公电话:6443069 负责局机关和市直文化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工作。 监察室 办公电话:6443828 为市纪委派驻机构。 九、单位服务承诺: (1)全心全意为文化市场经营户服务,坚决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保护文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简化办事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经营户提供快捷服务,及时办理文化经营的有关证件。能一天办完的事决不拖到第二天。(3)对文化经营业主实行优质服务,材料齐备,10日内完成全部办证手续,除工本费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4)为特困户、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鼓励他们从事文化项目经营。(5)在对文化市场经营户的管理中做到以宣传教育为主,以热情服务为宗旨,引导经营户依法经营,从事健康有益的文化经营项目。(6)依法管理,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稽查严格履行执法程序。(7)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稽查队伍的自身建设。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公正的执法形象,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十、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事项名称:①《文化经营许可证》②《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③《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④《营业性演出许可证》⑤《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⑥《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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