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重招字(2008)7号
1、 鹰潭市游泳馆工程已由鹰潭市发改委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规模:概算投资1600万元,建筑面积:9000 平方米;
(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
(4)工程建设地点:市龙虎山大道中段;
(5)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6月1日,竣工日期:2009年5月31日,工期365日历天;
(6)工程质量标准:省级优良工程奖标准。
3、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工程招投标报名。当符合公告要求的报名单位过多时,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参加竞标。
4、凡有意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报名的单位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4月25日前持以下材料报名:①本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③资质证书;④营业执照;⑤企业简介;⑥安全生产许可证书;⑦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⑧五大员岗位证书;⑨建造师施工经历证明。报名的建造师须施工过合同价款在1000万元以上(含)且是游泳馆工程。施工经历凭两种以上(含两种)材料证明,一种是施工合同,合同的开工日期须在2003年1 月1 日至2007年1 2月31日之间, 另一种可以是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中的一种。上述证件及材料必须是原件且须提供二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委托人、建造师、五大员必须是报名单位的一年以上的正式职工(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社保单证复印件)。
6、资格审查保证金三万元(报名时必须携带汇款凭证,资格审查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出);
招标单位指定帐户户名:鹰潭市体育局
招标单位指定帐户:36001951200050004801
招标单位指定帐户开户行:建行月支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及材料者,报名不予接受。
报名时间:2008年4月21日至2008年4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单位:鹰潭市体育局
联系人:夏文军 联系电话:0701-6281022 13870011181
招标代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造价咨询中心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701- 6225741 13707014183
200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