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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作风组字〔2007〕13号

鹰潭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实施意见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就做好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整改提高阶段是整个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活动抓落实、见成效的重要环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继续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鹰潭”的主题,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打基础,立规矩”的要求和“事权下放,重心下移,责任明晰”的原则,认真对分析评议阶段查找的问题和政务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紧密联系实际,集中时间和精力,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坚决做到不护短,不回避矛盾”,切实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和政务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整改提高,建章立制,着力在强化领导干部宗旨意识上实现新突破,在引导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开拓创新良好精神状态上实现新突破,在改善政务环境上实现新突破,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和优化政务环境长效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在推动鹰潭超常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二、工作安排
    整改提高阶段安排在8月25日至10月31日。整个阶段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进行整改。
    1、制定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方案(9月5日前)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和市委《关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报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9月6日至9月15日)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结合“五查五看”、广泛征求意见、民主生活会“回头看”及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查找和反映出的问题,按“事权下放,重心下移,责任明晰”的原则和“坚决做到不护短,不回避矛盾”要求,逐条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特别是在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超常发展各项工作部署方面,要明确目标任务,提出新措施、新办法。要高度重视群众意见,并切切实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要解决好部门利益至上的问题,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突出,特别是市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征集反馈的关系我市政务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制定整改措施,进行专项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突出重点,切中要害,具体细化,易于落实;要充分考虑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既要有近期目标,又要有长期安排;要充分考虑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要坚持开门整改,整改措施要在适当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检验。
整改方案于9月15日前报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长效机制(9月16日至9月30日)
    要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工作职责的若干规定》,紧扣正确行使权力、强化领导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等关键环节,按照“打基础,立规矩”的要求,围绕落实“事权下放,重心下移,责任明晰”的工作原则,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入手,创新促使机关和干部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按“需要坚持的”、“需要健全的”和“需要建立的”三种情况,进一步加强优化政务环境和强化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务行为,从制度上保证政务环境和作风建设的有效性、规范性和长期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机制、岗位职责评定机制、绩效评估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在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备案制、检查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失职追究制,无偿代办制,首席负责制,党务政务公开备案制、检查制,行政事业收费公告制、下限制,“一把手”问责制等制度建设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各项制度建设文字材料于10月8日前报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巩固提高(10日1日至10月20日)
    要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来衡量、检验优化政务环境和作风整改工作的成果,通过优化政务环境和作风整改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让全社会感受到政务环境改善优化和作风建设的实效。作风建设年活动结束时,要开展社会评价,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优化政务环境和作风整改方面的效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态度不认真,落实整改不到位,开展工作不得力,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责令整改“补课”。“补课”仍未整改到位,甚至溥衍塞责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在整改提高阶段,市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要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工作职责的若干规定》,重点督查:1、现有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规范情况,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理情况,有无末经审核和批准,擅自设立行政许可事项或改变许可方式的情况。2、各行政执法部门清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界定执法权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的情况。3、部门责任制制定和公示情况。4、建立和实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失职追究制,无偿代办制的情况。5、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备案制、检查制的情况。6、市直有关单位清理行事业性收费和行政处罚项目,保留收费项目和行法执法处罚公示和执行下限标准的情况以及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无“厅外收费”的情况。7、重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调处情况。8、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9、各相关单位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推动整改提高阶段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搞好活动总结(10月21日至10月25日)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作风建设年活动结束前认真进行总结,分别形成整改提高阶段小结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总结。总结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问题要找准,分析要透彻,对策要实际,办法要可行,要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整改提高阶段小结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总结于10月25日前报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改提高阶段是体现作风建设活动成效的关键环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提高阶段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取得成效。
    (二)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各单位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整改,发挥好表率作用,全面加强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要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落实整改任务,带头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转变作风。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为一级作表率,层层抓落实,推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要把加强作风建设同优化政务环境结合起来,同落实“打基础,立规矩”的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工作职责的若干规定》作为作风建设年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重点,在优化政务环境过程中进一步改进作风,通过改进作风促进政务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以优化政务环境和作风建设的良好成果取信于民。
    (四)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整改提高阶段正是全市各项工作繁忙时期,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开展活动与推进工作“两结合,两促进”,以优化政务环境和作风建设成效促进全市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不断推动作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政务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集中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这项工作转为日常任务,继续完善与落实优化政务环境和作风建设的各项长效机制和管理制度,继续做好后续各项工作,对集中开展活动期间因时间和条件限制,没有整改或整改没到位的问题,要继续整改到位。建立市委常委按工作分工抓分管部门单位优化政务环境和作风建设的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优化政务环境和作风建设工作深入有效进行。
    〔此件发至各县(市、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和驻鹰各单位党组(党委)〕
 
鹰潭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200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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