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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作风组字〔2007〕12号

关于深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工作意见
    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组:
    为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市委《关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鹰办发[2007]9号)的总体要求和市委领导指示,现就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本着抓紧、抓细、抓实的要求,从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建设的基本要求、普遍要求入手,以强化督查为手段,认真组织,精心操作,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二、工作安排
    组织实施十项工作。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至9月上旬。
    1.对市直机关执行鹰纪发[2007]8号禁令的情况再次组织突击性抽查。抽查面为50个单位。对再次检查所发现的有禁不止行为,将依纪从严处理。此项工作由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实施。
    2.对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干部上下班和人员在岗情况,不打招呼地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事例,公开曝光、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此项工作由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实施。
    3.对公款钓鱼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动用公车钓鱼的行为一律公开曝光,并由市纪委监察局当场给予每辆车收取100元车辆使用费。对查明公款钓鱼的干部,除公开曝光、通报批评外,责成其向市纪委监察局作书面检讨,并依纪予以处分。此项工作由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实施。
    4.严肃查处干部参与赌博行为。对干部参与赌博的行为,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纪处理。此项工作由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公安机关实施。
    5.配合正在开展的“维护城市形象大家评、众人行”活动,对城市管理有关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在查明情况、区分责任的基础上,提出依纪追究的建议。此项工作由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实施。
    6.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客商代表、市民代表,分别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的办事作风、办事效率进行评议。对反映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反映的严重问题,认真查实和追究。此项工作由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实施。
    7.对市长专线办、市行政投诉中心和市党政主要领导批示所涉及到的政务环境个案问题,组织专项查办,并跟踪问责。此项工作由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新闻单位实施。
    8.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的情况,组织专门的督促检查。选择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要求具体的事项进行督办,并跟踪问责。此项工作由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实施。
    9.继续对信访疑难问题和不稳定隐患问题化解情况跟踪督查。此项工作由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实施。
    10.推进有关改进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的制度建设。制定并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损害政务环境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作风建设举报奖励办法》。此项工作由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实施。
    三、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上十项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做好工作,加强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确保工作收到实效。
    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工作意见,会同各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切实抓好落实。
 
 
鹰潭市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200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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