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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方案
来源: 作者:鹰价信字[2008]02号 时间:2008年05月26日    【收藏】【字体: 】【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发改局、龙虎山计经局:

根据省“价格诚信单位”考评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江西省“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赣价信字[2008]02号)精神,今年我省继续开展省级“价格诚信单位”(AAA)评选活动,我市也相应开展市级(AA)“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活动的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诚信江西”的总体思路,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环境,我市将全面开展2008年市级“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工作。

二、评选的范围和对象

鹰潭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流通业及通信行业、烟草业、旅游业、医药经营业、医疗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各类经营单位,尤其是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均可报名参与价格诚信单位的评选。

今年省级(AAA)评选重点是中央及省属企事业单位和各设区市(AA)级价格诚信单位中表现突出,影响力强,群众反映良好的典范单位,每个设区市不得超过2个单位。

今年市级(AA)评选重点是中央、省驻鹰、市直属经营单位和各县(市、区)(A)级价格诚信单位中表现突出,影响力强,群众反映良好的典范单位。

三、评选的方法和标准

开展全市“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要按照省考评委员会《关于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的方案》(赣价信字[2006]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凡(A)级“价格诚信单位”或中央、省驻鹰、市直经营单位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者,具有(AA)级参评资格:

1、必须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的执业资质;

2、严格遵守《价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明码标价的普及率达到100%,标价内容真实、准确、规范,并设有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有专(兼)职物价员;

4、自主定价,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5、自觉防止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在经营活动中做到开诚布公,货真价实,公平交易,信守承诺;

6、无价格违法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

考评时限为200711日以来价格法规执行情况。

四、评选的步骤

(一)推荐(自荐)阶段

20084月—6月为各县(市、区)推荐(自荐)与复核(A)级诚信单位阶段。今年参加评选市级“价格诚信单位”(AA)级,必须是经各县(市、区)价格部门组织评选命名的县级“价格诚信单位” (A)级或今年新推荐的价格诚信单位(中央、省驻鹰、市直属经营单位)。各县(市、区)对申报单位要按标准认真考核,严格筛选。

(二)评选考核和复核阶段

20087月—9月市考评委员会对今年新申报(AA)级单位进行评选考核和对原有的(AA)级价格诚信单位进行复核工作。

1、评选考核

评选考核工作由市考评委员会先在鹰潭政府网站上组织消费者评选,按照得票高低次序确定拟入选全市“价格诚信单位”初步名单,再由市考评委员会按照《江西省价格诚信单位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和实地考察,根据综合考评得分结果,确定全市“价格诚信单位”候选名单,通过《鹰潭日报》、鹰潭电视台、鹰潭人民广播电台、鹰潭政府网、鹰潭信息港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复核

2006年评选的(AA)级和(A)级“价格诚信单位”分别由市考评委员会与县(市、区)考评委员会进行复核。复核的内容主要是以明查暗访的方式对评选上的价格诚信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符合价格诚信单位标准,是否继续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否恪守价格诚信,是否起示范带头作用。复核通过的单位将继续保留其“价格诚信单位”的荣誉称号,并延用鼓励制度。

如发现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报同级“价格诚信单位”考评委员会,考评委员会审定后,撤消其“价格诚信单位”称号,收回牌匾,由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对其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3、授牌总结阶段

200810月—12月为授牌总结阶段。经公示,无不良社会反映的单位,最后评定为全市“价格诚信单位”(AA)级,由市考评委员会授予全市“价格诚信单位”(AA)级牌匾进行表彰;表彰大会邀请市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亲临会场,同时邀请各新闻媒体到会,进行现场报道,大力宣传价格诚信单位的事迹,推动我市价格诚信建设循序渐进。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 “价格诚信单位”考评委员会负责(A)级“价格诚信单位”活动的组织考核、评选、复核、表彰等有关工作。各地要与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继续加大价格诚信创建力度,开展舆论宣传,取得新闻单位的支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增加“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的透明度,努力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经营者能知晓并积极参与;

2、继续做好并完善经营者信息记录工作,整理、记录申报单位及“价格诚信单位”的基本情况,并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督和管理;

3、要帮助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各项价格管理制度,引导他们制定价格诚信准则,明确社会责任、道德义务和职业操守,并保证向社会写出公开承诺书,不仅要做到价格部门监督,还要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媒体监督和内部的自我监督,使经营者的价格诚信行为变为自觉的行动。

附件一:价格诚信单位(AA)申报表[点击下载]

附件二:鹰潭市(AA)价格诚信单位评分标准[点击下载]

 

 

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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