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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鹰潭进口第七类废物拆解区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年06月20日    【收藏】【字体: 】【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贵重招字[2008]5号
 
江西鹰潭进口第七类废物拆解区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鹰潭市发改委批准建设。该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江西鹰潭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内。
2、工程规模:4000吨/日污水处理,投资约1010.86万元。
3、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全部建筑物工程、安装工程和附属工程。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7月13日,竣工日期为2008年11月30日,工期141日历天。
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报名人资格条件
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开标时,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三、报名应提供证件(书)

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持①本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及劳动聘用合同);③资质证书;④营业执照;⑤企业简介;⑥安全生产许可证书;⑦拟派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执行赣建建[2008]13号文);⑧拟派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类似施工经历证明(须施工过合同价款在1000万元或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经历凭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中的两种或以上材料证明,不含文字证明材料);⑨“五大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上述证件(书)及材料必须是原件且须提供二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书)及材料者,不予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08年6月20日至2008年6月2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
报名地点:贵溪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五、其它事宜
招标单位:贵溪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联系人:潘群伟 张帆
联系电话:13870168884 1370701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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