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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鹰潭市2009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 2010年03月10日    
 

──2010年1月18日在鹰潭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蔡卫东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09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市级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10年市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9年市级总预算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9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分困难的一年。面对严峻挑战,全市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发展凝聚人心、以改革拓展空间、以正风气形成合力、以加强组织建设强化保障”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四大一新”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呈现“总体企稳向好,增速不断加快,发展好于预期”的良好势头。各级统筹财政与经济协调发展,通过落实减税让利政策帮扶企业,扶强扶优培植财源,优化支出结构,高度关注民生,着力推进财政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一)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2009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28231万元,占预算的103.2%,比上年增长18.8%,剔除江西铜业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70769万元,比上年增长2.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1138万元,占预算的95.5%,比上年增长10.9%;上交中央两税165414万元,占预算的87.6%,比上年下降2.4%;上交省五个税种6141万元,占预算的64.8%,比上年下降10.9%;上交所得税75538万元,占预算的280%,比上年增长264.2%。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145510万元,完成预算的92%。其中:工商税收124634万元,完成预算的93.4%;耕地占用税6403万元,完成预算的133.7%;契税6290万元,完成预算的91.4%;企业所得税8183万元,完成预算的62.6%。
      非税收入35628万元,完成预算的113.4%。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3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5.8%;罚没收入5680万元,完成预算的95.3%;专项收入12032万元,完成预算的187.4%。
2009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408107万元,占预算的172.1%,比上年增长27.5%。地方财政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45486万元,完成预算的122.8%;
      国防616万元,完成预算的88%;
      公共安全19282万元,完成预算的147.8%;
      教育55986万元,完成预算的150.5%;
      科学技术3878万元,完成预算的149.2%;
      文化体育与传媒5307万元,完成预算的167.3%;
      社会保障和就业68412万元,完成预算的297.3%;
      医疗卫生32192万元,完成预算的286.7%;
      环境保护10060万元,完成预算的590.7%;
      城乡社区事务27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29.6%;
      农林水事务52472万元,完成预算的376.4%;
      交通运输11437万元,完成预算的1198.8%;
      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24638万元,完成预算的75.8%;
      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12894万元,完成预算的287.9%;
      其他支出38438万元,完成预算的110.7%。
      (二)市本级(含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预算执行情况
      2009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88914万元,占预算的88%,比上年增长15.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2156万元,占预算的117.2%,比上年增长39%;上交中央两税29903万元,占预算的71.5%,比上年增长0.3%;上交省五个税种1096万元,占预算的30.6%,比上年下降38.8%;上交所得税5759万元,占预算的51.8%,比上年下降25.8%。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36305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其中:工商税收29317万元,完成预算的99.5%;耕地占用税1501万元,完成预算的197.5%;契税2988万元,完成预算的140%;企业所得税2499万元,完成预算的60.2%。
      非税收入15851万元,完成预算的198%。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956万元,完成预算的176.2%;罚没收  入2497万元,完成预算的183.6%;专项收入2424万元,完成预算的137.7%。
      2009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34655万元,占预算的135.8%,比上年增长30.7%。地方财政支出   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14537万元,完成预算的128%;
      国防512万元,完成预算的86.2%;
      公共安全8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41.3%;
      教育9382万元,完成预算的133.6%;
      科学技术1648万元,完成预算的162%;
      文化体育与传媒2907万元,完成预算的127.7%;
      社会保障和就业21871万元,完成预算的267.4%;
      医疗卫生7410万元,完成预算的181.8%;
      环境保护1192万元,完成预算的240.3%;
      城乡社区事务17914万元,完成预算的130.7%;
      农林水事务4521万元,完成预算的87.1%;
      交通运输4442万元,完成预算的846.1%;
      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18281万元,完成预算的68.5%;
      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8880万元,完成预算的247.2%;
      其他支出12808万元,完成预算的150.5%。
      以上数字是财政预算执行数,待编成决算并报省财政厅批复后还会有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 三)2009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企稳向好。2009年,我市克服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全球经济大环境急剧趋冷,铜价下跌对铜企业产生巨大冲击和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等导致财政减收因素的严重影响,逐步扭转了年初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大幅下降的不利局面,全市财政收入增幅由一季度的下降31.8%、二季度的下降16.4%、三季度的下降5.5%,再到最后全市财政收入完成37.08亿元,比2008年增长2.9%。全市财政收入增幅实现由负转正,呈现企稳向好趋势。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达15%,比2008年提高0.9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持续优良,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达90.4%,居全省第二位。县级财政保持快速发展,县(市、区)财政收入34.3亿元,比2008年增收5.6亿元,占全市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到92.4%。其中:龙虎山风景名胜区财政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完成1.08亿元,增幅高达197.6%。余江县财政收入完成5亿元,增长77.1%,月湖区财政收入完成4.1亿元,增长70.7%,余江县和月湖区财政收入增幅分列全省“99+1”县(市、区)第一和第二位,月湖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66.6%,增幅居全省“99+1”县(市、区)第一。乡镇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全市乡镇财政总收入实现12.32亿元,比2008年增长46.7%。全市共有31个乡镇财政收入突破千万元,比2008年增加5个。其中亿元以上乡镇5个,比2008年增加2个。
       2.财政支出保障有力。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财政支出规模进一步扩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40.81   亿元,首次超过了全市财政收入的总量,超出数额达3.73亿元。财政支出的大幅增加,确保了人员工资、机构运转、民生投入和重大决策落实的资金需要,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在民生投入方面,全市投入3亿元资金,其中:市本级安排配套资金 6486万元,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79项民生指标,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实实在在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积极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市、县两级安排就业补助资金558万元,继续落实好“促进下岗失业等人员再就业”政策,对新招聘劳动力的工业园区企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以稳定用工岗位。切实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发放低保金7603万元,城乡低保人均月补差标准分别提高到160.8元和65.3元。着力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增加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经费,支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大班改小班”建设,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地方课程通用教材。下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4690万元。筹集资金3552万元资(补)助各类贫困家庭学生。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市本级筹集资金5834万元,支持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1595套,廉租房5873套,其中阳光小区一期1160套廉租房全部交付使用。拨付资金1115万元,用于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在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围绕市委建设大框架城市的发展思路,通过市场融资筹集资金11亿元,支持信江大桥、龙虎山大桥、夏埠防洪堤和城西大道等重点工程建设。大力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投入2000万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投入3000万元支持体育中心场馆建设,保证第十三届省运会场馆建设顺利推进。投入财政资金6748万元,支持213个新农村点建设。市本级安排620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和渡改桥建设。
       3.财政管理成效明显。一是严格执行《关于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集中财力促发展的决定》,规范公务活动,节约行政经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加强了工程概预决算审查。先后对和谐小区二期等300余项工程概预决算进行审查,审查金额13.16亿元,核减投资1.69亿元,核减率约12.8%,节约了大笔建设资金。三是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市直共完成采购预算金额653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381万元,节约1157万元,节约率17.7%。四是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回头看”、扩大内需政策的落实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规范了财政资金使用,严肃了财经纪律。
       4.财政改革稳步推进。一是扎实推进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按照“先试点、后扩面”的改革要求,在首批选择 3家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 在市本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了公务卡制度改革。二是积极开展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是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全年共清理化解“普九”债务8191万元。三是进一步完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制度。将所有惠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范围,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各项惠农补贴资金2.1亿元。四是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非税收入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规范了征管单位行为,提高了征收效率。
各位代表,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过去的一年,鹰潭作为全省受金融危机影响最早、范围最广、程度最深的地区,取得这样的成绩极其不易。这样的成绩,来自正确执行市委的各项决策,来自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悉心指导,来自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积极帮助,来自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借此机会,谨向理解、关心、支持我市财政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存在的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虽然国内外经济逐渐回暖,但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二是财政资金的供需矛盾仍然存在,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0年市级总预算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0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四大一新”发展战略,以全面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积极培植财源,做大财政蛋糕,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创新完善财政运行机制,增强财政发展活力,促进财政事业平稳较快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以及我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0年市级总预算草案是:
      (一)市级总预算
       全市财政总收入为420800万元,比上年增长13.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计划为205600万元,比上年增长13.5%。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173866万元,其中:工商税收152502万元、耕地占用税6218万元、契税6036万元、企业所得税9110万元。
      非税收入3173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294万元、罚没收入5172万元、专项收入12350万元。
2010年全市可用财力249070万元,市级总预算支出安排249070万元,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地方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45607万元;
      国防561万元;
      公共安全13176万元;
      教育36802万元;
      科学技术1903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330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24034万元;
      医疗卫生12259万元;
      环境保护1786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25243万元;
      农林水事务11036万元;
      交通运输1298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35310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5472万元;
      金融监管等事务15万元;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46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448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553万元;
      预备费2892万元;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016万元;
      其他支出20889万元。
      加上上级财政初步确定的专项补助支出25478万元,2010年市级总预算支出预算274548万元。
      以上是市代编预算,待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同级预算逐级报市后,再汇编2010年市级总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0年市本级(不含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总收入为29000万元,比上年增长3.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计划为18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地方财政收入加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等,减去上解支出,市本级可用财力为58500万元,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58500万元。
      2010年市本级(含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总收入为103200万元,比上年增长1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计划为60300万元,比上年增长15.6%。地方财政收入加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等,减去  上解支出,市本级可用财力为103608万元,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103608万元。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46221万元,其中:工商税收39821万元、耕地占用税1200万元、契税2240万元、企业所得税2960万元。
非税收入1407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920万元、罚没收入1845万元、专项收入3289万元。
      市本级地方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11490万元;
      国防455万元;
      公共安全6081万元;
      教育7333万元;
      科学技术569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230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7059万元;
      医疗卫生4469万元;
      环境保护376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13271万元;
      农林水事务1780万元;
      交通运输594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30510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597万元;
      金融监管等事务15万元;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1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948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228万元;
      预备费1687万元;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016万元;
      其他支出4504万元。
      加上上级财政初步确定的专项补助支出5278万元,2010年市本级支出预算108886万元。
      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2010年全市财政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对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十二五”规划奠定坚实基础极为重要。我们将坚持“理念为先、操作为要、务实为本”,不断探索创新,开源节流,完善管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一)着力开源挖潜,做大做优财政“蛋糕”。一是积极扶持重点产业发展。围绕建设世界铜都,积极支持铜产业循环基地建设和铜产品精深加工,做大铜产业总量,提高铜产品科技含量,增强铜产业竞争实力。积极支持非铜工业发展,着力培育一批年产值超10亿元的非铜优势企业,积极扶持旅游、物流等产业发展,优化经济结构,增强财政收入抗风险能力。二是积极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建好承接平台。配合全市范围内实行的“异地办厂、原地纳税”招商引资机制,激励各县(市、区)招大引强,同时不断完善调整财税政策和财政结算体制,鼓励和吸引更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总部向鹰潭聚集。三是不断增强市本级财政实力。着力支持市属重点财源发展,大力支持鹰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龙岗新区发展,强化市直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支持城市建设、房地产和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发展,做大城市经济总量,增强市本级财政实力,提高市本级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四是继续贯彻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以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积极筹集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综合利用贷款贴息、投资参股、以奖代补、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加大投资力度,扩大政府的投资乘数。认真落实契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住房消费。认真落实“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补贴政策,努力扩大农民消费需求。通过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促进财政增收。五是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找准抓住薄弱环节,创新征管机制,充分发挥增收能动性。积极开展财税专项检查,对偷、逃、骗、欠税进行集中整治,既不收过头税,又坚决依法做到应收尽收。六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经营性收入、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征收管理。
      (二)着力改革创新,增强财政活力。一是增强扶持机制。安排工业发展基金、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外贸发展资金、全民创业资金、旅游发展资金共计1450万元,支持经济快速发展。积极筹集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各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二是落实激励机制。安排奖励资金296万元,兑现财政收入翻番县(市、区)奖励、企业纳税大户奖励等激励政策,激励各方面加快发展多纳税。三是激活投融资机制。运作好信用担保公司,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税源型、成长型、就业型工业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四是完善管理机制。深化财政改革,继续扎实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改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
      (三)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强化民生意识,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扩内需、保增长、促和谐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一是切实加大民生投入。无论是预算安排,还是预算执行,都优先考虑民生、优先保障民生,把相关支出足额列入预算。二是健全民生投入保障机制。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个人以及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与民生相关的各项重点事业发展,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劳动就业服务体系。三是完善民生资金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浪费民生资金的行为,确保民生资金快速拨付、高效使用。
      (四)着力加强监管,提高资金效益。一是坚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今年财政增收形势依然严峻,财政资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坚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勤俭办一切事情,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行为。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预决算审核制度,完善预决算审核操作办法,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三是开展财政日常监督。在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专项资金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构建“大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估办法。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估范围,对资金整合和使用绩效明显的地方给予倾斜支持。    
     (五)着力创优服务,提升理财效能。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围绕“凝聚人心、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着力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优化财政政务环境,提升财政机关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我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各位代表,理财兴财、服务民生,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世界铜都的战略构想和“四大一新”的发展战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齐心协力,锐意进取,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实现鹰潭超常发展,打造鹰潭“经济小巨人”而努力奋斗。

附件一:

                                关于2009年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

各位代表:
      根据《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精神,现将2009年市本级(不含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预算外资金收支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2009年全市预算外资金收入完成21549万元,比上年减收5457万元,下降20.2%,其中市本级完成9570.7万元,占年初计划的120.8%,比上年减收3757.7万元,下降28.2%。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589.6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13.3%;基金及附加专项收入2117.2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2%;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78.3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17.3%;其他收入1285.6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67.2%。
      2009年全市预算外资金支出21044万元,比上年减支3122万元,下降12.9%,其中市本级完成9891.1万元,占年初计划的124.8%,比上年减支2084.3万元,下降17.4%。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行政事业性支出812.7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95.3%;其他支出641.6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65.3%。其中代收费及收费成本支出297.6万元、上解及下拨经费195.9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支出309.2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78.3%;专项支出8127.6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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