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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溪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08年10月14日
 
  

  鹰发改设审字[2008]5

  

  

贵溪市发改局:

  报来《关于呈报贵溪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贵发改[2008]17号)收悉。经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审查,原则同意经调整修改后的工程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贵溪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位于贵溪市建设大道政府大楼西侧,总建筑面积73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8层,建筑面积5870平方米,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1502平方米。一至三层为社区医疗服务用房,四至八层为公共卫生业务用房。

  二、总平面布置基本可行,调整后的人流组织较为合理,但应避免管理人员和社区病人交叉感染;社区医疗要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互不干扰。

  三、建筑设计基本合理。高层建筑应考虑垃圾存放间和开水房的设计,地下车库双向车流出入口坡道布置应满足消防和救护距离要求,地下室两侧墙体与斜坡车道东侧墙要满足车辆通行和停留要求。

  四、原则同意设计采用的基础型式和结构体系,下阶段应根据地质条件对基础和上部结构进行核算和优化,尽量节约投资。

  五、基本同意调整后的给排水设计。医疗废水必须按国家环保要求进行处理后排放。

  六、基本同意调整后的电气设计。地下室配电房和发电机房须设置气体灭火设施。根据实际需要,完善弱电设计。

  七、经审核,本工程总概算为760.11万元,分项情况见附表。

  特此批复

  附:贵溪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投资概算表

  

  

                 

                               00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贵溪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项目或费用名称

  审定造价

  备注

  

  工程费用

  680.58

  7372平方米

  1

  土建工程

  560.31

  其中地下室1502平方米

  2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40.55

  包括污水处理设施

  3

  电力工程

  33.17

  

  4

  弱电工程

  14.74

  

  5

  暖通工程

  25.81

  

  6

  室外工程

  6

  道路、绿化等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7.38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8.17

  1.2%计取

  2

  工程勘察设计费

  25

  以合同为准

  3

  工程监理费

  10.21

  1.5%计取

  4

  建设规费

  14

  

  

  工程预备费

  22.15

  3%

  

  工程总投资

  7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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