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博物馆:
报来《关于要求对鹰潭市博物馆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的报告》(鹰博文字[2008]3号)收悉。经组织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审查,原则同意经调整修改后的工程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市博物馆改扩建工程总建筑面积560平方米,其中库房改造98.5平方米,新建展厅200平方米,其他功能用房改造260平方米。
二、调整后的平面布置基本可行,在确保文物库房改造到位的情况下,原则同意增加和完善相关功能用房,但应进一步考虑人流进出和各功能用房使用的便利性。
三、建筑和装饰设计基本合理。但要采取防火分区等有关措施,并采用非燃烧体装饰材料确保防火安全;建筑节能设计应进一步深化;完善技术防范措施,满足文物管理和安全需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和其他污染源。
四、原则同意设计采用的基础型式和结构体系,下阶段应再结合库房、展厅及各功能用房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荷载取值,并对基础和上部结构进行核算和优化,尽量节约投资。
五、基本同意调整后的电气和暖通设计。但须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和完善设计,强电、弱电、恒温、暖通等有关设计必须协调一致。
六、经审核,本工程总概算为142.09万元,分项情况见附表。
特此批复
附:市博物馆改扩建工程工程投资概算表
二00八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市博物馆改扩建工程工程投资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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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或费用名称 |
审定造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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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工程费用 |
12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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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扩建工程 |
14.32 |
一楼扩建展厅200平方米,包括装饰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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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库房改建 |
19.19 |
包括恒温恒湿设施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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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防设施 |
23.50 |
监控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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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消防设施 |
1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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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物管理设施 |
14.09 |
密集架和活动库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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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改建 |
34.25 |
增加各功能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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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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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23 |
按1%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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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物转移和保管费 |
10 |
以合同和实际发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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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设计费 |
0.75 |
以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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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监理费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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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费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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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工程预备费 |
4.14 |
按3%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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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工程总投资 |
14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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