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发改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研究、灵活运用国家扶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为我市中外合资企业--浙江世纪阳光照明余江分公司申办国产设备退税确认书,争取退税1472.2万元、鹰潭乌尔巴兴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口和国产设备申办退税确认书,争取退税777.24万元,累计为企业申请确认退还增值税总额两千多万元,有力的支持了外商投资落户在鹰企业的发展和建设,收到了良好效果。 中外合资浙江世纪阳光照明余江分公司年产1亿只环保型电子节能灯项目的建成投产,对我市经济发展意义重大。该企业为获得更大发展,购置了一批国产设备,并于9月底来市发改委办理相关设备退税的事宜。经市发改委工作人员认真核对材料发现,该企业虽然在我市建厂生产节能灯,却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根据我省的相关政策,此种情况在我省从末办理过退税的优惠政策。但市发改委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没有放弃,而是本着“安商、亲商、惠商”的原则,指示工作人员深入研究相关政策,并多次与省发改委和国家发改委沟通。经过艰苦努力,终于在省发改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政策,于10月底前为中外合资浙江世纪阳光照明余江分公司采购的国产设备申办退税确认书,争取退税1472.2万元。像该企业在当地只建分厂而没有法人资格却获得退税的优惠政策的企业,这在全省还是首例。 市发改委通过充分利用“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进口(国产)设备可享受免税、退税、抵免税”优惠政策的待遇,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外资企业在鹰落户,为外资企业争政策争资金,受到企业的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