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5/2021-15978 | 发文机关: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9-2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5/2021-15978 |
发文机关: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9-2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生态环境行政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行政综合执法支队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其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计划;指导、监督、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二)依法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因开发土地和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等执法权;以及其他污染防治执法权和生态保护执法权。
(三)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执法稽查、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四)负责全市重大、跨行政区域及上级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生态环境保护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具体负责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指导全市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全市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五)承担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市本级管辖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并对贵溪、余江管理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置工作的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工作。
(六)负责市本级环境执法信息化管理工作,具体承担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移动执法、“12369”举报平台、“一厂一档”管理等工作。
(七)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区(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的执行工作,监督贵溪、余江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行政处罚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无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鹰潭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2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数20人,其中:在职18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18人、退休人员2人。
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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