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2022-01-25 17:32 信息来源:鹰潭日报(2022年1月24日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子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21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力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较好完成了市九届人大八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全年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市第九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突出“主攻工业、招大引强”,深入实施“七大行动”,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立奋进之志、兴实干之风、聚万众之力,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鹰潭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鹰潭市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清所作的《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鹰潭市委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凝心聚力、砥砺奋进,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为加快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江所作的《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坚持政治引领,转理念、强基础、提质效、争一流,高起点高标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贡献检察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田甘霖所作的《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市委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加快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关于鹰潭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略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鹰潭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鹰潭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鹰潭市2021年预算 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的决议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李志兵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鹰潭市202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同意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鹰潭市2021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市本级预算,批准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江新区2022年预算。
关于鹰潭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的决议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略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鹰潭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绿色发展动能不断增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打算,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度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贡献更多鹰潭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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