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00040/2022-19012 | 发文机关: 市供销社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11-2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00040/2022-19012 |
发文机关: 市供销社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11-2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农民社员的意见和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依法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研究制订全市供销社联合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联合社的改革与发展。
(三)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推动系统市场体系建设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指导系统发展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城市商贸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支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展电子商务,依托“供销e家”平台开展电商业务。建设“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开展以“大田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推进农村资金互助合作。
(四)负责指导本系统供销社联合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干部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做好我市供销系统农合联的业务指导,指导并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和对外贸易。 对社属企业进行指导和管理,大力开拓、活跃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五)监督检查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供销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任务情况,保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坚持正确的办社方向和社属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科
1.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史志年鉴编纂工作、接待联络、来信来访、后勤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等日常行政工作。
2.负责机关人事、工资、老干部等工作。
3.负责市社新闻宣传、社务信息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和新闻发布,网络安全、指导系统社务信息工作。
4.综合协调相关科室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重要信息报送。
5.负责系统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培训。
6.负责机关综治、普法、维稳及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
7.负责与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工作衔接,并接受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8.承办市社党组、理事会、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与合作金融科
1.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务信贷法规制度,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工作。
2.管理国拨专项资金和社有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3.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主管社团的财务工作。负责机关人员医疗、工伤、计划生育、生育保险等工作。
4.承担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具体工作,管理社有资产。履行社有企业出资人代表职责,拟定社有企业盈余分配制度。
5.拟定市社经营性资产投资规划、年度投资预算。负责市社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工作,规范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财务支出和福利保障等工作。
6.贯彻党和国家农村金融政策,拟订系统合作金融发展规划。
7.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农村资金互助合作。
8.指导系统金融企业设立、业务开展和农村互助合作保险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系统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
10.指导系统合作发展基金的管理和运行,负责市社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11.承担市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合作指导科
1.宣传贯彻有关农村经济和合作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承担系统综合改革具体指导工作;
2.参与拟定有关法规,监督检查系统执行国家法规情况;承担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区(市)联合社之间经济纠纷调解工作;
3.组织开展以“大田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指导全市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指导系统组织建设、文化建设,推动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社有企业等各类组织按照合作社原则健全完善体系和制度,指导发展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
5.指导系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指导农民科技知识普及和科技兴农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各类业务技术培训、业务工作交流和职业技术教育。
6.负责本级行业协会管理,指导、服务系统行业协会,指导系统科技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国家重点科技计划、技术引进、推广应用、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工作。
7.负责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和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
8.研究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科教和社团改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我市供销系统农合联的业务指导。
9.指导系统科技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国家重点科技计划、技术引进、推广应用、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工作。
10.指导市社主管社团组织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11.承担市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经济发展科
1.研究提出系统经济发展与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全市流通业发展和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
2.负责系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及综合统计工作,指导本系统经济运行,指导推动系统产业发展,推动系统产业整合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指导推动系统市场体系建设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指导系统发展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城市商贸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指导区(市)供销社做好“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建设。
4.指导并推动我市供销系统产业扶贫、电商扶贫工作。
5.指导系统承担政府委托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运营和管护,以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任务。
6.指导系统做好农资、救灾物资等重要商品储备和供应工作,指导我市春耕备耕工作,指导系统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和对外贸易。
7.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系统安全生产、抗洪抢险工作,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等部门交办的工作。
8.负责市社社有企业(含仓库)运营管理。
9负责市社中央及省、市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10.承担市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机关党总支
1.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意识形态、统战等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机关(含退休)和社属企业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
2.负责机关(含退休)和社属企业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进党务公开。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
3.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群团组织建设,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工、青、妇工作。
4.承担市社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监事会办公室(审计科)
1.拟定监事会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指导本系统监事会组织建设,负责承办监事会具体管理工作。
2.负责监事会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和社情民意等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3.会同相关科室承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资产运营等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实施党和国家有关审计政策、法规、制度;制定适应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和管理要求的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负责市社主管社团财务收支、社有资产及经济效益审计监督。
6.负责对市社主管社团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指导社有企业、直属事业单位、主管社团及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7.负责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核算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系统管理中重大的、带倾向性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问题进行审计调查。
8.承担市社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单位1个,内设机构6个科室。调整后参公事业编保留18名。其中主任(正处级)1名,副主任(副处级)3名,监事会主任(副处级)1名;正科级职数6名(含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市供销社机关内设机构数量5个,分别为:人事秘书科、财务与合作金融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监事会办公室(财审科)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 17 人,其中在职人员 17 人,均为参公人员,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16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0 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 334.64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3.07 万元,较2020年增加41.03万元,增长13.97 %;主要原因是:新增2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334.62 万元,占 99.99%;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018 万元,占 0.01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 337.71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337.71 万元,较2020年增加40.41 万元,增长13.59%,主要原因是:人数新增2人;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223.41 万元,占66.15 %;项目支出 114.30万元,占 33.85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14.82万元,决算数为 新增22.89万元,主要原因:新增两人, 337.7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5.01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23万元,决算数为 4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7%。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17万元,决算数为2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3%。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4.00万元,决算数为25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9%。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2万元,决算数为14.5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6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市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未安排。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37.71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269.83 万元,较2020年增加33.30万元,增长14.07 %,主要原因是:调资及新增加两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8.27 万元,较2020年增加15.28万元,增长66.46 %,主要原因是:调资及新增加两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8.48 万元,较2020年增加5.38 万元,增长23.29 %,主要原因是:发现政府性奖励。
(四)资本性支出 1.13 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77 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设备购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61 万元,决算数为 0.44 万元,完成预算的27.32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03 万元,下降6.38 %,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61 万元,决算数为 0.44 万元,完成预算的 27.32%,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06 万元,下降6.38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用餐次数,陪餐人数,其中接待批次为:4批次,接待人数39人。
(二)已实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数0辆。
(三)无出国(境)人员。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1.56 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7 万元,增长37.28%,主要原因是:新增两人。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6万元,较2020年的22.99的万元,增加了8.57万元,增加了37.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其中:办公费:1.28万元,邮电费:1.71万元,取暖费0.79万元,差旅费0.29万元,维修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公车补贴15.92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降温费1.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69 万元,具体包括:货物类1.69万元(其中:家具类1.13万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56万元(其中:印刷费0.56万元)。(均向小微企业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已实行公车改革,无公车。无50万元以上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预算法》以及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我部门认真开展了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此外我部门有项目资金一个,即供销发展基金6万元,无纳入重点绩效目标管理项目(金额50万以上)。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与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部门无重点项目支出。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和绩效相关的工作原则,得分为93分,为“优”等级。绩效报告的主要结论如下:可取之处,各项工作完成良好,不足之处,预算工作需进一步细化。
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是否有相关佐证材料 |
部门决策(20分) | 绩效目标(4分) | 中长期规划(1分) | 中长期规划明确度 | 清晰、明确,1分 明确程度比较高,0.75~0.5分 明确程度不高,0.5~0.25分 基本不明确,0分 | 1 | |
年度计划(1分) | 年度计划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的相符性 | 非常相符,0.5 分 比较相符,0.375~0.25 分 基本相符,0.25 ~0.125 分 基本不符,0 分 | 1 | |||
绩效指标(2分) | 绩效指标的合理性、科学性 | 非常清晰、明确,0.5 分 比较清晰、准确,0.375~0.25 分 基本清晰、准确,0.25 ~ 0.125 分 基本不清晰或不明确,0 分 | 1 | |||
绩效指标的细化程度及可执行性 | 绩效指标细化、具体,具有可执 行性,1分 绩效指标比较细化、具体,具有 可执行性,0.75~0.5 分 绩效指标比较细化、具体,但不 具有可执行性,0.5~0.25 分 绩效指标不细化或不具体,不具 有可执行性,0 分 | 1 | ||||
部门管理(30分) | 决策过程(8分) | 决策依据(3分) | 部门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 | 密切相关,1分 相关,0.75 ~0.5 分 比较相关,0.5 ~0.25 分 不相关,0 分 | 1 | |
工作目标调整合理性 | 无调整或调整依据科学、论证充 分,2分 调整依据科学,论证比较充分, 1.5~1分 调整基本合理,1~0.5 分 调整无依据,0分 | 2 | ||||
决策程序(5分) | 部门决策工作合规性 | 部门工作决策符合相关规定及有 序,2 分 部门工作决策比较符合相关规定 及程序,1.5~1 分 部门工作决策基本符合相关规定 及程序,1-0.5 分 部门工作决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 程序,0分 | 2 | |||
工作目标调整的合规性 | 无调整或调整程序合理,3分 召 调整程序比较合规,2.25 ~1.5 分 调整程序基本合规,1.5~0.75 分 调整程序不合规,0 分 | 2.25 | ||||
资金分配(8)分 | 分配依据(2分) | 资金分配策略与部门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的相关性及符合性 | 相关性及符合性非常好,1分 相关性及符合性良好,0.75 ~ 0.5 分 相关性及符合性存在偏差,0.5~ 0.25 分 不相关,0分 | 1 | ||
分配依据科学和充分性 | 分配依据科学、论证充分,1分 | 1 | ||||
分配结果(6分) | 按预算计划分配资金的情况 | 严格按照计划分配资金,3 分 能够按照计划分配资金,2.25 ~ 1.5 分 基本按照计划分配资金,1.5 ~ 0. 75 分 未按照计划分配资金,0 分 | 3 | |||
资金分配与内部各部门工作需求的相符程度 | 相符,3 分 比较相符,2.25~1.5 分 基本相符,1.5~0.75 分 不相符,0 分 | 3 | ||||
资金到位(2分) | 到位率(1分) | 预算资金到位率 | 相符,3 分 比较相符,2.25~1.5 分 基本相符,1.5~0.75 分 不相符,0 分 | 3 | ||
到位时效(1分) | 预算资金到位时效 | 到位及时,1 分 到位比较及时,0.75 ~0.5 分 到位基本及时,0.5~0. 25 分 到位不及时,0分 | 1 | |||
资金(资产管理)(15分) | 预算管理(5分) | 预算编制的准确、细化程度 | 预算编制详细、准确,3 分 预算编制比较详细、准确,2.25~ 1.5 分 预算编制基本详细、准确,1.5~ 0.75 分 预算编制不准确,0分 | 3 | ||
预算执行与预算批复的一致性 | 预算执行与预算批复完全一致, 2 分 预算执行与预算批复比较一致, 1.5~1 分 预算执行与预算批复基本一致, 1 ~0.5 分 预算执行与预算批复不一致,0 分 | 2 | ||||
资金使用 | 资金使用流程的合规性 | 资金使用流程非常合规,2分 资金使用流程比较合规,1.5J 1 分 资金使用基本合规,1~0.5 分 资金使用流程不合规,0 分 | 2 | |||
资金实际使用与预算内容相符性 | 非常相符,2 分 比较相符,1.5~1 分 基本相符,1~0.5 分 不相符,0 分 | 2 | ||||
国有资产管理与维护(3分) | 国有资产管理资产制度的健全性 | 健全,1 分 比较健全,0.75~0.5 分 基本健全,0.5 ~0. 25 分 不健全,0分 | 1 | |||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 非常有效,2 分 比较有效,1.5 ~1 分 基本有效,1~0.5 分 无效,0 分 | 2 | ||||
财务管理(3分) | 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及有效性 | 健全、有效,2 分 比较健全、有效,1.5~1 分 基本健全、有效,1~0.5 分 不健全或没有或未有效,0 分 | 2 | |||
会计核算的规范与准确性 | 规范、准确,1分 比较规范、准确,0.75 ~0.5 分 基本规范、准确,0.5~0.25 分 不规范、不准确,0 分 | 1 | ||||
组织管理(2分) | 制度建设与执行(2分) | 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 非常健全,1 分 比较健全,0.75~0.5 分 基本健全,0.5~0.25 分 不健全,0 分 | 1 | ||
部门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 非常有效,1 分 | |||||
组织机构(2分) | 组织机构能力建设合理性 | 非常合理,1 分 比较合理,0.75 ~0.5 分 基本合理,0.5 ~0.25 分 不合理,0 分 | 1 | |||
各职能部门履职状况 | 非常好,1 分 比较好,0.75~0.5 分 一般,0.5~0.25 分 未按要求履职,0 分 | 1 | ||||
计划制定与执行(4分) | 工作计划制订的科学性 | 非常科学,2 分 比较科学,1.5~1 分 基本科学,1 ~0. 5 分 不科学,0分 | 2 | |||
工作计划执行的有效性 | 非常有效,2 分 比较有效,1.5~1 分 基本有效,1~0.5 分 未执行或无效,0分 | 2 | ||||
绩效管理(5分) | 根据年度绩效总体目标分解并制定下属预算单位绩效目标情况 | 合理、详细,3 分 比较合理、详细,2.25~1.5 分 基本合理、详细,1.5~0.75 分 无目标,0 分 | 3 | |||
对下属预算单位的监督和考核的有效性 | 非常有效,2 分 比较有效,1.5~1 分 基本有效,1~0.5 分 未执行或无效,0 分 | 0 | ||||
部门绩效(52分) | 业绩产出(20分) | 产出数量(5分) | 提供公共服务数量的增减状况 | 增加显著,2 分 略有增加,1.5~1 分 持平,1~0.5 分 减少,0分 | 2 | |
部门工作产出数量达到绩效目标的程度 | 全部完成,3 分 大部分完成,2.25~1.5 分 基本完成,1.5 ~0.75 分 未完成,0分 | 3 | ||||
产出质量(5分) | 行政服务质量 | 好,2 分 比较好,1.5~1 分 一般,1~0.5 分 差,0 分 | 2 | |||
核心业务质量 | 好,3 分 比较好,2.25 ~1.5 分 一般,1.5~0.75 分 差,0 分 | 3 | ||||
产出时效(5分) | 按预算申报计划的约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 全部及时完成,5 分 部分滞后完成,3.75~2.5 分 严重滞后完成,2.5~1.25 分 未完成,0 分 | 5 | |||
产出成本(5分) | 与预算申报计划相比,部门运营成本控制与改善状况 | 成本显著降低,5 分 成本略有降低,3.75~2.5 分 成本持平,2.5 ~1. 25 分 成本增加,0分 | 5 | |||
部门效益(24分) | 经济效益(6分) | 部门工作促成的经济效益情况 | 有显著的促进作用,6 分 有一定的促进作用,4.5~3 分 促进作用不明显,3~1.5 分 无促进作用,0分 | 4.5 | ||
社会效益(6分) | 部门工作促成的社会效益情况 | 有显著的促进作用,6 分 有一定的促进作用,4.5 ~3 分 促进作用不明显,3 ~1.5 分 无促进作用,0 分 | 5.5 | |||
生态效益(6分) | 部门工作促成的生态效益情况 | 有显著的促进作用,6 分 | 4.5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部门工作对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 有显著的促进作用,6 分 有一定的促进作用,4.5~3分 促进作用不明显,3~1.5分 无促进作用,0 分 | 5 | |||
满意度(6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 社会公众对部门工作的满意程度 | 非常满意,6 分 比较满意,4.5 ~3 分 基本满意,3 ~1. 5 分 不满意,0分 | 6 | ||
合计得分 | 93.75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本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含以下几项: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行政运行(商业流通事务)(2160201):反映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1602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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