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21/2022-19737 | 发文机关: 市文广新旅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11-3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21/2022-19737 |
发文机关: 市文广新旅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11-3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机关2021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机关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机关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提交审议、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规章。
(二)统筹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研究拟定全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推进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生产、艺术教育及培训研究,规划、引导公共文化艺术产品创作和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规划、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市场发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对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和建设,依法规范全市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市场。
(十)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察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等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二)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安全督查工作,负责市级文物保护、文物维修项目和重大展览项目的审核工作和省级以上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文物维修项目和重大展览项目的报批工作,指导文物执法工作,负责申报和管理文物维修经费。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全市广播影视节目、广告、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节目。承接省广电网络公司地方经济权益等事务。负责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含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播出等机构业务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发射功率、电视加扰的审核及管理工作。
(十四)管理全市新闻出版事业,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全市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图书、报刊、电子等各类出版物的审核和监管,审核和监管互联网出版活动。负责全市范围内印刷复制业、报刊出版单位、音像制品制作单位的管理。负责记者站及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对鹰潭市广播电视台实施行政管理,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宣传推广科、文化艺术科、法规科、产业发展科、广播影视科、新闻出版科、文物科、机关党委。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58人,其中在职人员2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10张表格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31983.5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04.56万元,较2020年减少100.74万元,下降19.94%;本年收入合计31579.03万元,较2020年增加30219.79万元,增长2223.2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代付鹰潭投控华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方特)3亿专项资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1579.0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31983.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1980.85万元,较2020年增加30520.86万元,增长2090.4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代付鹰潭投控华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方特)3亿专项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2.74万元,较2020年减少401.82万元,下降99.33%,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大部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待2022年度重新下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55.56万元,占2.05%;项目支出31325.29万元,占97.95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3.37万元,决算数为3198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9.43%。其中:本单位代付鹰潭投控华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方特)3亿专项资金。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8万元,主要原因是:期初无预算。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1.81万元,决算数为317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7.8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代付鹰潭投控华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方特)3亿专项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38万元,决算数为10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退休。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51万元,决算数为4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退休。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为0万元,决算数为20万元,主要原因是:期初无预算。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67万元,决算数为2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人员退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5.5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13.48万元,较2020年增加54.1万元,增长11.7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奖励金发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3.64万元,较2020年减少5.32万元,下降10.87%,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44万元,较2020年增加32.18万元,增长48.5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奖励金发放。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万元,决算数为5.95万元,完成预算的126.6%,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万元,决算数为 5.95万元,完成预算的126.6%,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用非财政资金做的三公经费预算导入不了三公平台,导致2021年度预算不足。经财政相关科室同意后,在文旅局系统内部不增加整体三公预算情况下,单位内部调剂三公经费至文旅局本级。全年国内公务接待77批,累计接待45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均已过报废年限)。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64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万元,降低10.8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6.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2.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6.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1年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是2辆均已过报废年限。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0.03%(项目支出含代付鹰潭投控华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方特)3亿资金及上级资金)。
(三)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 事业发展专项-公共文化服务 | |||||||
主管部门 | 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实施单位 | 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全支 | 100% | 10 | 10 | |||
当年财政拨款 | 10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 已完成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群众性文化活动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8 | 8 | ||
群众文化活动人数 | ≥300 | ≥300 | 8 | 8 | ||||
质量指标 | 按照相关要求实施 | =100% | =100% | 12 | 12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1年 | 1年 | 12 | 12 | |||
成本指标 | 公共文化服务成本 | 10万元 | =100% | 10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 ≥95﹪ | ≥95﹪ | 15 | 15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基本覆盖,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 =100% | =100% | 15 | 15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的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1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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