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2/2022-21213 |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11-3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2/2022-21213 |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11-3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落实上级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自然资源局设1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文稿、文电、公文、督查督办、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密和密码管理、计生、综治、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分办等工作。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大、大中型备选项目。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按规定承办区(市)自然资源部门的领导班子及相应职级人员的有关管理事务;指导全市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法规科。承担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及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重要信访事项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涉及自然资源工作的接待来访人员、受理自然资源信访事项和督查、督办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
(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国土调查、权籍调查、权属管理、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监督全市水流、森林、草地、矿产、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由中央、省委托地方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登记。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权证。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指标体系、技术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并提供信息共享。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五)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根据上级要求,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六)国土空间规划科。负责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负责市域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以及重点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审批的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编制区(市)、镇(乡)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等城乡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的修改和调整工作。负责年度用地计划执行。指导编制、审核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和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拟订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市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的监测评估。开展市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城乡一体化,都市区规划协调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工作。
(七)建筑规划管理科(市政规划管理科)。负责市本级各项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的规划管理。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审定工作。负责市本级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参与相关规划的编制,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及各类管线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的规划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市批范围内)市政道路、桥梁、广场、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方案审查、审定工作;参与市政基础设施有关规划编制,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及各类管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城市雕塑工作。
(八)政务服务科。根据市自然资源局授权,负责受理和办理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负责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和管理及相关咨询等日常工作。推进行政许可、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好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
(九)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及相关工作。指导区(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十)耕地保护监督科。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及相应的指标使用调剂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订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政策。指导和监督区(市)土地征收征用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
(十一)矿产资源管理科。拟订地方性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权限以及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矿种的采矿权出让。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市采矿权出让,调处矿业权重大权属纠纷。承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领域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监督管理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监督管理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测、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拟订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
(十二)测绘地理信息科(自然资源行业管理科)。拟订市级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基础测绘管理政策和制度。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建立和管理本市测绘基准、测量控制系统,组织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管理。组织“数字中国”时空数据库建设与更新。负责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拟订全市规划、土地评估、测绘等行业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入鹰城乡规划设计单位备案管理工作。协调促进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组织开展全市联合测绘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负责测绘作业证的管理。管理测绘项目备案。组织、指导应急测绘保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负责全市规划区内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管理和地形图一图多用的测绘及协调工作。承担全市应急监测及重点区域、特定对象的专题监测。负责全市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资料、遥感监测数据的集中采购(采集)、生产和共享应用。承担审查城市勘测报告、成果,成图,监督检查勘测成果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5个,包括: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本级、鹰潭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月湖分局、鹰潭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鹰潭市国土资源信江分局、鹰潭市土地储备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中心、鹰潭市城乡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鹰潭市城乡规划局信江分局、鹰潭市城市规划展示馆、鹰潭市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院。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71人,其中在职人员11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 54人;年末其他人员5 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734.4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4.5万元,较2020年减少120.09 万元,减少77.68 %;本年收入合计3699.93万元,较2020年增加356.58万元,增长10.67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485.28万元,占94.2%;其他收入214.65万元,占5.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714.43万元,较2020年增加250.99万元,增长7.25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0万元,较2020年减少14.5 万元,下降42.03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323.79万元,占63.56%;项目支出1390.64万元,占37.4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43.67万元,决算数为349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98%。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6.45万元,决算数为21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4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48万元,决算数为 121.9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4 %,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46.0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0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四)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09万元,决算数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支出。
(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85.89万元,决算数为281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2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在本部门预算编制中未体现,由财政局统一代编项目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75万元,决算数为 10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2%,主要原因是: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 %,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9.1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85.5万元,较2020年增加21.35万元,增长1.69 %,主要原因是:2021年实行了工资津贴普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4.28万元,较2020年减少146.74 万元,下降54.1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9.35万元,较2020年增加354.06 万元,增长102.54 %,主要原因是:发放2020年奖励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97万元,决算数为8.84万元,完成预算的31.61%,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14 万元,增长31.9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7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因公无出国(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无因公无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7万元,决算数为3.77万元,完成预算的20.16%,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46 万元,增长13.9 %,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未及时结帐付款。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9批,累计接待551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数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07万元,完成预算的507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68万元,增长49.56%,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费用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2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74 万元,降低54.1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一般公务用车2辆。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17.2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87.53%。
组织对“天地图鹰潭更新经费”、“市级专项经费”、“市中心城区沿江地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经费”、“退回2019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7.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0.1万元。
组织对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了“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落实上级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总报告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等级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44.74万元,执行数为1390.64万元,完成预算的111.72%。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天地图鹰潭更新工作;二是完成市中心城区沿江地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完成回2019年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作。
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目标的层次不高,凝练程度不够,项目的绩效目标多为产出导向的具体工作任务,而非具体量化的目标,部分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细化。
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升项目绩效目标的层次,细化量化项目的绩效目标,提高各业务科室及财务人员对项目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绩效目标情况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十四五”规划的要求以及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部门承担的职能工作任务和财政资金保障情况,设定年度部门九大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紧紧围绕部门的工作职能开展、目标明确具体、目标的确定与实施比较切合实际。九大绩效目标涵盖部门工作的方方面面,细化程度较高。
二、部门绩效控制评价分析
1.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在资金使用与管理方面,鹰潭市自然资源部门切实做到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按时批复经费预算,加大预算执行环节的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管理的管理制度、办法健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2021年8月18日,印发了《市自然资源局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鹰自然资办字〔2021〕9号),根据财政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部门组织情况分析。鹰潭市自然资源部门年度项目中,将继效管理理念融入项目管理中,项目承办单位和承担科室就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内容和具体进展情况时时沟通;按照项目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准备工作,积极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和职能科(股)室收集、整理资料,撰写项目绩效报告。
3.部门管理情况分析。鹰潭市自然资源部门的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先后建立了市自然资源局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等制度。坚持内部审计常态化。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经费管理。
三、部门产出及效果评价分析
1.部门产出的经济性分析。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部门在 2021年度项目执行中,严格执行预算,有效控制支出成本,实现了以最小的投入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支付的监督力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支付资金。在确定规划编制研究项目时,充分利用承担单位平时掌握的基础数据和资料等资源,完成有关的项目,实现了投入最小化、产出最大化。
2.部门产出的效率性分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具有丰富城市规划编制和组织管理经验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规划编制研究工作,保证项目按计划及时、高效地完成。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督,各个项目均按照制订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实施的中期及完成阶段均召开专家会议,对成果进行验收,确保了项目成果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3.部门产出的效益性分析。取得了经济效益;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比较满意。
四、存在问题
1.部门决策中存在的问题。将绩效管理的理论融入部门管理中的程度还不够。部门绩效目标的层次不高,凝练程度不够,将部门绩效和量化、项目的绩效目标多为产出导向的具体工作任务,而非具体量化的目标,大都为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部分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细化效益指标。
2.部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划类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细化程度有待提高,预算编制过程中存在小的工作差错现象。
3.部门绩效中存在的问题。部门与项目的绩效效益指标难以量化初考核。工作中不注重基础信息和基础数据的采集,绩效指标难以落实。
五、相关建议
1.对部门决策的建议。一是将绩效管理理念融人部门绩效管理中。建议在对绩效理念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凝练部门的总体绩效目标与年度绩效目标。在部门绩效目标的指导下,结合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年度可考核的具体工作任务。二是在年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任务分解中,将绩效目标在下属预算单位和职能科室间进行有效分解。三是在日常工作管理中,强化对下属预算单位和职能科室的绩效目标考核与过程管理。
2.对部门管理的建议。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细化程度与科学性。尤其是规划研究类项目,在编制预算时,应充分估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经费与材料费用等,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改变目前笼统以人工费标准来编制预算的做法。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对于领取人工费的负责人、高级工程师等各个层次的专家姓名需要列示明确。二是预算严格按照批复的金额和用途来执行。预算一经财政部门批复后,严格按照预算资金的用途使用资金。设计科学合理的部门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并将此指标体系融入部门的绩效管理中。
3.对部门绩效的建议。一是在部门的年度绩效管理中,依据部门职责,将该指标在下属预算单位和职能科室间进行分解,并强化对下属预算单位和职能科室的绩效管理指导工作。二是在部门的日常绩效管理工作中,根据部门绩效指标,注意部门绩效基础信息和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
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表 | 盖章: | |||||||||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是否有相关佐证材料 | ||||
部门决策(20分) | 绩效目标(4分) | 中长期规划(1分) | 中长期规划明确度 | 清晰、明确,1分 明确程度比较高,0.75~0.5分 明确程度不高,0.5~0.25分 基本不明确,0分 | 1 | 按规定办理 | ||||
年度计划(1分) | 年度计划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的相符性 | 非常相符,0.5 分 比较相符,0.375~0.25 分 基本相符,0.25 ~0.125 分 基本不符,0 分 | 1 | 按规定办理 | ||||||
绩效指标(2分) | 绩效指标的合理性、科学性 | 非常清晰、明确,0.5 分 比较清晰、准确,0.375~0.25 分 基本清晰、准确,0.25 ~ 0.125 分 基本不清晰或不明确,0 分 | 1 | 按规定办理 | ||||||
绩效指标的细化程度及可执行性 | 绩效指标细化、具体,具有可执 行性,1分 绩效指标比较细化、具体,具有 可执行性,0.75~0.5 分 绩效指标比较细化、具体,但不 具有可执行性,0.5~0.25 分 绩效指标不细化或不具体,不具 有可执行性,0 分 | 1 | 按规定办理 | |||||||
部门管理(30分) | 决策过程(8分) | 决策依据(3分) | 部门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 | 密切相关,1分 相关,0.75 ~0.5 分 比较相关,0.5 ~0.25 分 不相关,0 分 | 1 | 按规定办理 | ||||
工作目标调整合理性 | 无调整或调整依据科学、论证充 分,2分 调整依据科学,论证比较充分, 1.5~1分 调整基本合理,1~0.5 分 调整无依据,0分 | 2 | 按规定办理 | |||||||
决策程序(5分) | 部门决策工作合规性 | 部门工作决策符合相关规定及有 序,2 分 部门工作决策比较符合相关规定 及程序,1.5~1 分 部门工作决策基本符合相关规定 及程序,1-0.5 分 部门工作决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 程序,0分 | 2 | 按规定办理 | ||||||
工作目标调整的合规性 | 无调整或调整程序合理,3分 召 调整程序比较合规,2.25 ~1.5 分 调整程序基本合规,1.5~0.75 分 调整程序不合规,0 分 | 3 | 按规定办理 | |||||||
资金分配(8)分 | 分配依据(2分) | 资金分配策略与部门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的相关性及符合性 | 相关性及符合性非常好,1分 相关性及符合性良好,0.75 ~ 0.5 分 相关性及符合性存在偏差,0.5~ 0.25 分 不相关,0分 | 1 | 按规定办理 | |||||
分配依据科学和充分性 | 分配依据科学、论证充分,1分 | 1 | 按规定办理 | |||||||
分配结果(6分) | 按预算计划分配资金的情况 | 严格按照计划分配资金,3 分 能够按照计划分配资金,2.25 ~ 1.5 分 基本按照计划分配资金,1.5 ~ 0. 75 分 未按照计划分配资金,0 分 | 3 | 按规定办理 | ||||||
资金分配与内部各部门工作需求的相符程度 | 相符,3 分 比较相符,2.25~1.5 分 基本相符,1.5~0.75 分 不相符,0 分 | 3 | 按规定办理 | |||||||
资金到位(2分) | 到位率(1分) | 预算资金到位率 | 相符,3 分 比较相符,2.25~1.5 分 基本相符,1.5~0.75 分 不相符,0 分 | 1 | 按规定办理 | |||||
到位时效(1分) | 预算资金到位时效 | 到位及时,1 分 到位比较及时,0.75 ~0.5 分 到位基本及时,0.5~0. 25 分 到位不及时,0分 | 1 | 按规定办理 | ||||||
资金(资产管理)(15分) | 预算管理(5分) | 预算编制的准确、细化程度 | 预算编制详细、准确,3 分 预算编制比较详细、准确,2.25~ 1.5 分 预算编制基本详细、准确,1.5~ 0.75 分 预算编制不准确,0分 | 2 | 预算编制比较详细、准确, | |||||
预算执行与预算批复的一致性 | 预算执行与预算批复完全一致, 2 分 预算执行与预算批复比较一致, 1.5~1 分 预算执行与预算批复基本一致, 1 ~0.5 分 预算执行与预算批复不一致,0 分 | 1 | 预算执行与预算批复比较一致,
| |||||||
资金使用(4分) | 资金使用流程的合规性 | 资金使用流程非常合规,2分 资金使用流程比较合规,1.5J 1 分 资金使用基本合规,1~0.5 分 资金使用流程不合规,0 分 | 2 | 按规定办理 | ||||||
资金实际使用与预算内容相符性 | 非常相符,2 分 比较相符,1.5~1 分 基本相符,1~0.5 分 不相符,0 分 | 2 | 按规定办理 | |||||||
国有资产管理与维护(3分) | 国有资产管理资产制度的健全性 | 健全,1 分 比较健全,0.75~0.5 分 基本健全,0.5 ~0. 25 分 不健全,0分 | 1 |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 | 非常有效,2 分 比较有效,1.5 ~1 分 基本有效,1~0.5 分 无效,0 分 | 2 |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
财务管理(3分) | 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及有效性 | 健全、有效,2 分 比较健全、有效,1.5~1 分 基本健全、有效,1~0.5 分 不健全或没有或未有效,0 分 | 2 | 关于印发《鹰潭市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鹰自然资字[2019]39号 | ||||||
会计核算的规范与准确性 | 规范、准确,1分 比较规范、准确,0.75 ~0.5 分 基本规范、准确,0.5~0.25 分 不规范、不准确,0 分 | 1 | 按规定办理 | |||||||
组织管理(2分) | 制度建设与执行(2分) | 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 | 非常健全,1 分 比较健全,0.75~0.5 分 基本健全,0.5~0.25 分 不健全,0 分 | 1 | 成立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 |||||
部门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 非常有效,1 分 | 1 | 内部控制有效执行。 | |||||||
组织机构(2分) | 组织机构能力建设合理性 | 非常合理,1 分 比较合理,0.75 ~0.5 分 基本合理,0.5 ~0.25 分 不合理,0 分 | 1 | 按规定办理 | ||||||
各职能部门履职状况 | 非常好,1 分 比较好,0.75~0.5 分 一般,0.5~0.25 分 未按要求履职,0 分 | 1 | 各职能部门积极作为,均按要求履职。 | |||||||
计划制定与执行(4分) | 工作计划制订的科学性 | 非常科学,2 分 比较科学,1.5~1 分 基本科学,1 ~0. 5 分 不科学,0分 | 2 | 按规定办理 | ||||||
工作计划执行的有效性 | 非常有效,2 分 比较有效,1.5~1 分 基本有效,1~0.5 分 未执行或无效,0分 | 2 | 按规定办理 | |||||||
绩效管理(5分) | 根据年度绩效总体目标分解并制定下属预算单位绩效目标情况 | 合理、详细,3 分 比较合理、详细,2.25~1.5 分 基本合理、详细,1.5~0.75 分 无目标,0 分 | 3 | 按规定办理 | ||||||
对下属预算单位的监督和考核的有效性 | 非常有效,2 分 比较有效,1.5~1 分 基本有效,1~0.5 分 未执行或无效,0 分 | 2 | 按规定办理 | |||||||
部门绩效(50分) | 业绩产出(20分) | 产出数量(5分) | 提供公共服务数量的增减状况 | 增加显著,2 分 略有增加,1.5~1 分 持平,1~0.5 分 减少,0分 | 2 | 按规定办理 | ||||
部门工作产出数量达到绩效目标的程度 | 全部完成,3 分 大部分完成,2.25~1.5 分 基本完成,1.5 ~0.75 分 未完成,0分 | 3 | 按规定办理 | |||||||
产出质量(5分) | 行政服务质量 | 好,2 分 比较好,1.5~1 分 一般,1~0.5 分 差,0 分 | 2 | 按规定办理 | ||||||
核心业务质量 | 好,3 分 比较好,2.25 ~1.5 分 一般,1.5~0.75 分 差,0 分 | 3 | 按规定办理 | |||||||
产出时效(5分) | 按预算申报计划的约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 全部及时完成,5 分 部分滞后完成,3.75~2.5 分 严重滞后完成,2.5~1.25 分 未完成,0 分 | 5 | 按规定办理 | ||||||
产出成本(5分) | 与预算申报计划相比,部门运营成本控制与改善状况 | 成本显著降低,5 分 成本略有降低,3.75~2.5 分 成本持平,2.5 ~1. 25 分 成本增加,0分 | 5 | 按规定办理 | ||||||
部门效益(24分) | 经济效益(6分) | 部门工作促成的经济效益情况 | 有显著的促进作用,6 分 有一定的促进作用,4.5~3 分 促进作用不明显,3~1.5 分 无促进作用,0分 | 6 | 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 |||||
社会效益(6分) | 部门工作促成的社会效益情况 | 有显著的促进作用,6 分 有一定的促进作用,4.5 ~3 分 促进作用不明显,3 ~1.5 分 无促进作用,0 分 | 6 | 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 ||||||
生态效益(6分) | 部门工作促成的生态效益情况 | 有显著的促进作用,6 分 | 5 | 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部门工作对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 有显著的促进作用,6 分 有一定的促进作用,4.5~3分 促进作用不明显,3~1.5分 无促进作用,0 分 | 6 | 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 ||||||
满意度(6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 社会公众对部门工作的满意程度 | 非常满意,6 分 比较满意,4.5 ~3 分 基本满意,3 ~1. 5 分 不满意,0分 | 6 | 发放调查问卷500份,以及网上调查2000人次,我局在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是否可替代性等方面的满意程度为98%。 | |||||
合计得分 | 97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反映用于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四)土地资源调查:用于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籍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五)自然资源确权调查与确权登记: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检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六)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反映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和规程、政策法规、审计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七)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八)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十)“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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