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8/2022-19416 | 发文机关: 市农粮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12-0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8/2022-19416 |
发文机关: 市农粮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12-0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农技推广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
鹰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坚持以党的建设引领事业发展,在市农业农村粮食局领导和管理下,履行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科技研究公益事业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农作物、畜牧、水产等种养殖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二)负责全市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研发、引进、选育、试验、示范和科技成果转化。
(三)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化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四)负责全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防控工作。
(五)负责全市农业信息化、智慧农业发展工作技术指导。
(六)负责全市实施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七)负责全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八)负责为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服务组织及农民提供信息、咨询、技术、金融等公共服务,参与农业金融政策制定和服务。
(九)负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完成市农业农村粮食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中心制度建设、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机关党群、绩效考核、内部督查、政务公开、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信访综治、应急管理等工作。
(二)种植业技术科。负责制定全市种植业栽培、土、肥、水及农作物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种植业栽培、土、肥、水技术和农作物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及农药使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治技术工作;负责种植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研发、引进、试验、示范、项目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为全市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种植业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公共服务;负责全市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建设、耕地质量监测、耕地与基本农田质量分等定级、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
(三)畜牧兽医技术科(挂市动物疫病控制中心牌子)。负责拟定全市畜牧兽医、草地技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畜牧兽医和草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新技术、新品种的研发、引进、选育、试验、示范、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全市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畜牧兽医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公共服务;负责动物疫病的诊断、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及疫情的收集与报告、动物疫病防控方案的拟定、动物疫病防治和中兽医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全市畜牧兽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
(四)水产技术科。负责拟定全市水产技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新技术、新品种的研发、引进、选育、试验、示范、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全市生产者、经营者提供水产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公共服务;负责全市水产病害防治、水生动物检验工作;负责全市水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
(五)农机技术科。负责拟定全市农机技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机技术推广应用及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引进、试验、示范、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全市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提供农机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公共服务;负责全市农机质量监测、质量调查工作;协助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及技术标准、农机管理规范的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
(六)智慧农业与金融服务科。参与编制和实施全市农业信息化、智慧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农业金融政策;负责全市农业信息化、智慧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及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引进、试验、示范、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全市农业信息化、智慧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全市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提供智慧农业与金融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公共服务;负责全市农业信息化、智慧农业推广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参与农业金融服务指导及项目实施。
(七)科技教育与宣传科。参与编制和实施全市农业科技推广发展规划;负责科技推广与科学研究计划编制、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奖励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农业科研合作与交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负责做好全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
(八)种业技术科。参与编制和实施全市农作物良种推广规划;负责全市农作物良种品种选育、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为农作物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种子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公共服务;负责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种子质量抽检和其它委托检验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种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种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
(九)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服务科。负责中心科研基地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与服务,负责中心农业新科技、新品种科研示范基地多学科技术集成示范研究工作;负责中心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资产、公共设施等日常管理与应用维护工作;负责中心农业科研对外合作交流。
二、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57人,其中: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57人。
实有人数104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员56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退休人员48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一。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400.86万元,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99.16万元,占74.6%;上年结转结余101.7万元,占25.4%,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07万元,增加26.93%。,主要原因是2021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原鹰潭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由差额拨款单位改革为全额拨款,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决算总额400.86万元,基本支出347.85万元,占86.8%;项目支出11万元,占2.7%。年末结转结余42万元,占10.5%。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07万元,增加26.93%。主要原因是2021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4月由差额拨款单位转为全额拨款,财拨人员经费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5.38万元:
(一)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上级追加项目,未录入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9万元,决算数为6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1%,主要原因是: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机构改革原鹰潭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由差额拨款变为财政全额拨款,经费增加。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7.25万元,决算数为2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主要原因是: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机构改革原鹰潭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由差额拨款变为财政全额拨款,经费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66万元,决算数为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5%。主要原因是: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机构改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8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85.69万元,较2020年增加104.7%,主要原因是: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机构改革原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由差额拨款变为财政全额拨款,经费增加。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38万元,较2020年增加54.18%,主要原因是: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机构改革原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由差额拨款变为财政全额拨款,经费增加。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9.79万元,较2020年增加100%,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机构改革,2020年无此经费拨款。
(四)资本性支出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维持部门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因我院2020年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无三公经费拨款, 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机构改革原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由差额拨款变为财政全额拨款,经费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无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他用车1辆(2020年购置皮卡车一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金额50万元以上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4)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实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
(5)农垦运行(项):反映用于农垦方面的支出,包括农垦机构的基本支出,垦区小学、公检法、公共卫生防疫等人员经费及专项补助支出。
(6)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7)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8)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9)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维持部门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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