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预决算 > 市级部门决算 > 2021年
索  引  号: Y00035/2022-19457 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2-12-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00035/2022-19457
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2-12-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鹰潭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鹰潭市医疗保障局是主管医疗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根据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鹰办字〔2019〕59)号)有关规定,鹰潭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我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制定实施我市贯彻意见,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我市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省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省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鹰潭市医疗保障局、鹰潭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人员2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973.0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49.4万元,较2020年增加157.3万元,增长170.79%;本年收入合计723.65万元,较2020年减少48.27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以支定收,已到账未支出的部分在决算中未计入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23.6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973.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63.7万元,较2020年增加352.52万元,增长57.68%,主要原因是:2021年支付60%DIP合同款331万元导致支出偏高;年末结转和结余9.36万元,较2020年减少243.47万元,下降96.30%,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以支定收”导致结转结余下降。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97.01万元,占41.20%;项目支出566.69万元,占58.80%;经营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9.77万元,决算数为9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6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28万元,决算数为4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5%,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6.45万元,决算数为90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85%,主要原是:2021年支付60%DIP合同款331万元,导致2021年该项支出偏高。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05万元,决算数1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58%,主要原因:有部分调动人员公积金滞后支付的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7.0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61.86万元,较2020年增加12.03万元,增长4.82%,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9.61万元,较2020年减少6.22万元,下降9.45%,主要原因是:2020年使用了2019年的公用经费,导致2020年该项费用偏高。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81万元,较2020年增加10.18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2021年发放的政府奖励金财政全额保障。

(四)资本性支出1.73万元,较2020年减少27.49万元,下降94.08%,主要原因是:2021年设备采购大多使用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万元,决算数为6.58万元,完成预算的38.26%,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28.76万元,下降81.3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未安排出国。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万元,决算数为4.69万元,完成预算的75.65%,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35万元,增长8.06%,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接待较少。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开展各项重点工作,接待偏多。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9批,累计接待32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29.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购置车辆开支29.3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1.89万元,2020年增加0.19万元,增长11.18%,主要为车辆保险费、燃料费等。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3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7万元,减少35.45%,主要原因是:2020年使用了2019年的公用经费,导致2020年该项费用偏高。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5.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拥有车辆数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1.2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28.45%。

组织对“医保监督执法”、“医保系统维护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鹰潭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了“医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经办服务能力逐步提升,重点改革领域逐步推进”目标。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1个项目)进行公开。例:(黄色为填列部分)

项目绩效自评总报告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等级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1.25万元,执行数为16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医保监督执法工作;二是完成医保监管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告制度建设国家级试点工作;三是完成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省级试点工作;四是完成医保经办能力提升工作;五是完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IP国家试点)工作。

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执法队伍还不够完整,信息系统还不够先进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创新监管方式、利用第三方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加快推进智能监控、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1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鹰潭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相关信息:

鹰潭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决算 2022-12-02
鹰潭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决算 2022-12-02
鹰潭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2-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