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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8/2022-21276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2-12-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8/2022-21276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2-12-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月湖区市场监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组织实施区域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实施质量强市(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

(三)查处涉及简易程序和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实施监督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开展反走私相关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受理市场监管领域举报投诉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统筹推进全区标准化建设。组织标准的宣传、实施和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认证监管工作。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完善快速检验检测体系。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药品(含疫苗、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对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检查。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负责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下属3个科室(1个业务股,1个综合股,1个办公室),6个分局(江边/交通/东湖/四青/梅园/童家)。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65人,其中在职人员5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1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026.5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24万元,较2020年减少39.52万元,下降86.36%;本年收入合计1020.34万元,较2020年增加77.79万元,增长8.25 %,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工作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76.05万元,占85.34%;其他收入144.3万元,占14.06%;年初结转和结余6.24万元,占0.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026.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96.49万元,较2020年增加14.42万元,增长1.47%;年末结转和结余30.09万元,较2020年增加23.85万元,增长382.21%,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工作经费拨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23.21万元,占62.54%;项目支出373.29万元,占37.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3.18万元,决算数为87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4.59万元,决算数为72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未完成年初预算数。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6.38万元,决算数为6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9.93万元,决算数为4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5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2.28万元,决算数为4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3.2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46.08万元,较2020年增加33.99 万元,增长6.6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6.23万元,较2020年增加7.49万元,增长10.9 %,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宣传制作费等其他商品服务费有所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9万元,较2020年减少145.7万元,增长99.39 %,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中政府奖励金支出在项目支出中列支,未放在基本支出中列支。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2020年持平,原因为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8万元,决算数为10.08万元,完成预算的65.12%,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4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2020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1年、2020年度均无人出国(境),坚持过紧日子,支出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8万元,决算数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79%,2021年共接待1批次,接待人数8人。决算数与2020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90.9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43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与2020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90.9%,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压减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2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9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宣传制作费等其他商品服务费有所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6.45%。(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1年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本单位目前使用的执法车辆为市局调拨车辆在本区局使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支出、省级食品药品补助专项经费2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9.92%。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都完成年初预算目标,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将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021年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75万元,执行数为1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一、主要产出指标:(一)数量指标。月湖区创建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数5家。强化帮扶指导,政策宣讲、培训指导,上门服务,推动小作坊转型升级。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规范加工行为,消除了安全隐患,助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由市局食品生产科上报省局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按照《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示范考核验收细则》对申请的小作坊示范单位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省局公示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名单。                                             

(二)质量指标。根据年度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开展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2021年我区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2021年开展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家次数13次,加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企业管理覆盖率达100%。食品安全监管资金管理用于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使用情况良好。对食品小作坊实行日常监管,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的生产加工条件较期初有提高。

(三)时效指标。2021年对到位资金已进行合理安排,已全部支出完毕,2021年度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下达后,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布置,资金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应急保障等。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100%。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和示范单位创建,创建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数5家。

二、主要效益指标:(一)经济效益。自2021年度中央补助资金下达后,我区局积极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对辖区内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饭店(酒店)宾馆及小餐饮等经营单位和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各类经营户开展检查,做好食品安全、无照整治、健康证排查等监管工作,积极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有力提升辖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食品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标准)增加收入和产品市场占有率情况较初期有较大提升。

(二)社会效益。自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下达以来,月湖区局大力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逐步提高。开展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加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食品生产监管水平逐步提高。月湖区局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监管,通过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防止发生食源性疾病。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三)可持续影响。食品生产监管能力、药品监管能力、化妆品监管能力、医疗器械监管能力都在逐年提高。

2021年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的分解和使用,实现了食品监管专项资金的要求,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2021年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总局部署,完成食品安全监督和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国家任务,通过抽验最大可能发现市场中的不合格产品,挖掘安全隐患,了解本区食品安全状况。针对部分外卖商户改进措施:与美团、饿了么等APP进行合作,达到网络实体双重监管,保障新兴外卖行业食品安全。逐步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食品生产监管水平逐步提高,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管理方面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1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月湖区局--2021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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