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重要专题 > 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 > 政策文件 > 鹰潭市政策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鹰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改革、创新服务,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提升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以高品质营商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世界标准、国际通行”要求,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一号改革工程”,以“长三角、珠三角能做到的,我们也要能做到”为目标,对标先进、补齐短板,不断改善政府服务方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用三年时间,全力打造便捷高效、更具活力、优质便利、公平审慎、公正透明、开放包容的一流营商环境,力争一批改革举措在全省走前列、在全国作示范,奋力开创“小市要有大作为、争创新时代‘第一等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按照“一年求突破、两年大提升、三年创一流”的阶段目标,攻坚克难、扎实推进。

——到2022年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制度框架体系、责任分工体系基本建立,市、区(市)联动工作格局全面形成,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纳税便利度、跨境贸易等核心指标大幅提高,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商事制度、“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走在全省前列,营商环境在全省排名位次前移进档。

——到2023年底,全市营商环境制度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衡量营商环境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市、区(市)两级9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可办”,“一件事一次办”完成50%。以大数据监测为基础的营商环境平台应用水平全面提升,以项目落地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全面形成,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鹰潭经验”,力争全市营商环境进入全省一流方阵。

——到2024年底,市、区(市)两级除涉及国家安全、涉密政务服务事项外95%实现“网上可办”,“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线上线下办理一套业务标准,实现政务服务从“一门”到“一窗”的深刻转变,“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体系全面形成,力争全市营商环境整体进入全国一流水平,全面打响鹰潭“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便捷高效、办事暖心爽心”营商环境品牌,形成一批全国营商环境改革的样板。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1)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域一体化平台,把原本分散在卫健、交通、市场监管等多个职能部门办理的“单个事”集成为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一件事”,制定“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南,通过“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口受理”,实现“一次办好多个事”。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开设餐饮企业、设立娱乐场所、开药店、开办物流企业等10个“一件事一次办”,加快推进“能办事”向“好办事”转变。〔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依托惠企政策兑现“线上一网·线下一窗”改革,升级“心暖鹰商”惠企政策兑现线上平台,对市、区(市)政务服务大厅现有“惠企政策兑现专窗”进行改造,采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承诺兑现”三种兑现方式,精简申报环节、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实现全市惠企政策“一网查询、一窗受理、一站兑付”,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增强企业获得感。〔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等市直部门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3)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动态调整“全程网办”“只跑一次”二类事项清单,明晰事项名称、事项编码、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审批条件、申请材料、承诺时限等,并公示公开。以线上直办事项为重点, 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实现线上事项标准化管理。到2024年底,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环节,审批办理时限比承诺时限分别平均减少30%。〔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4)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域一体化平台,推进“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办理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数据同源、服务同源、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实现“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登录、全网通办”。到2024年底,除涉及国家安全、涉密等特殊情形外,实现线上预审事项达到100%,线上直办事项达到80%以上。〔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5)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满足审批过程中证照管理、真实性鉴别、信息共享等需要。推进电子印章应用系统建设,实现电子证照互认互通。大力推广电子证照在医院、学校、车站、博物馆、风景区、游乐场等场所的社会化应用,到2024年底,实现已归集电子证照应用覆盖100%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各级政府办事窗口100%接入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应用。在网上办事平台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核验市场主体身份,扩展全程无纸化业务覆盖范围,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牵头市领导:王雄;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6)加快推行不动产登记“四合一”改革。继续巩固压缩办理时限成果,确保一般不动产登记2.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办结时限压缩至 1个工作日以内,查封、异议、抵押注销等业务即时办结。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一站式服务、“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一链办、“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不见面办。拓展预告登记业务覆盖面,增设自助服务项目,在现有自助查询机基础上增设自助打证机,拓展不动产登记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牵头市领导:李小平;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

(二)打造更具活力的市场环境

2.打造优质普惠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7)实现开办企业“半天办结”。全面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全面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推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与公章刻制、税票申领、银行开户、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环节全流程网办,2022年内延伸接入海关备案等业务系统,形成“1+5+X”企业开办模式,全面推行“一窗综合受理”“一表填报”,统一申请办理,窗口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印章、发票等办理结果,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鹰潭银保监分局、鹰潭海关等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8)全面实现开办“零成本”。全面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税务U-KEY,推动新开办企业首套公章(行政、财务、法人3个基础章+1个发票专用章)刻制政府买单。免费提供带有防伪核验功能的电子档案网上查询、下载服务,推行免费网上公告服务。〔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9)开展企业登记“一照多址”改革。对住所作为通信地址送达地登记,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各地可结合实际对经营场所制定有关管理措施。支持在市场主体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免于设立分支机构,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即可(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的除外),方便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牵头市领导:王雄;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10)探索推进“一照通办”改革。实现一张营业执照逐步涵盖所有许可证信息的改革目标,做到办营业执照“最多跑一次”,办理许可证“一次不跑”。〔牵头市领导:王雄;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

(11)简化企业注销办理。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搭建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功能,打通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相关系统,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对于适用简易程序注销的企业即到即办;对于适用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将承办办结时间压缩至法定期限60%以内。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方便企业免费发布清算组备案、注销公告,节省企业注销成本。全面实现“企业开办注销”网上办、零费用、零见面、零跑腿。推行企业歇业制度。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暂停经营,向登记机关申请歇业,降低市场主体存续成本,提升恢复发展能力。〔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12)提升供电服务能力。推行低压小微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具备现场直接装表条件的办电环节压减至2个,2022年底前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全面实行小微企业用电供电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到电能计量箱。2023年底前全面实行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低压接入和“三零”服务。平均接电时间压减至12个工作日以内,无外线施工项目接电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至2024年底,10千伏及以上客户报装接电平均时间,高压单电源逐年压减至21、20、18个工作日以内,高压双电源逐年减至31、30、28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推广“网上国网”、“办电e助手”等线上办电渠道,打造 “阳光业扩”服务品牌,2022年线上办电率达到90%。对小微企业涉电占掘路工程,实行免审批。对大中型企业200米以内的涉电占掘路工程,承诺后免除行政审批,出台实行告知承诺、备案等简化审批政策和公开告知承诺书文本,明确审批条件、技术要求和应提交的材料清单。对于大中型企业200米以上的涉电占掘路工程,由供电企业代办申请。〔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国网鹰潭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有关部门〕

(13)提高供水、供气服务效率。进一步优化企业用水用气报装业务流程,报装用水用气环节控制在2个环节。进一步压缩接装水办理时限,2022年、2023年、2024年红线内办理时限分别控制在5个、4个、3个工作日内,红线外工程且需审批的项目,办结时间分别不超过14个、13个、12个工作日(包含行政审批时间分别控制在9个、8个、8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用气办理时限,2022年红线内办理时限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红线外无需审批工程,时限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含行政审批时间);红线外需审批工程,时限控制在25个工作日内(含行政审批时间)。实现简易项目“零材料”受理,一般项目“容缺”受理,项目经理全过程、全天候服务,所有项目可“网上办”。在全市“一网通办”平台全域覆盖的基础上,推动实现城区范围内营业窗口同城异地业务联办。至2024年底,实现全市范围内营业窗口同城异地业务联办。〔牵头市领导:李小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供水公司、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等有关部门〕

3.大力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

(14)优化口岸通关流程。全面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和无纸化通关作业,海关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即办理货物查验、放行手续。优化实施进口货物“两步申报”“两段准入”通关模式。进一步深化通关改革、压缩通关时间,提升“两步申报”率至80%,通关时间争取压缩至15小时,出口时间继续持高效0.05小时,进一步将通过时间控制鹰潭审核耗时在全省前列。推行查验作业全程监控和留痕,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企业自主选择是否陪同查验,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落实海关总署通关改革,精简单证。不属于海关监管需要的单证,一律取消;海关可以通过与其他单位或者部门联网获取的单证以及海关可以自行查询的单证,企业无需提交;由海关出具的且不需要签注作业的单证,企业无需提交;其他管理环节已向海关提交的单证,企业无需提交。〔牵头市领导:余红艳;牵头单位:鹰潭海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15)支持外贸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推行以外贸企业自我声明等方式替代有关国内认证,对已经取得相关国际认证且认证标准不低于国内标准的产品,允许外贸企业做出符合国内标准的书面承诺后直接上市销售,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协调解决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鼓励市内金融机构加大对出口转内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转内销企业信贷服务产品。〔牵头市领导:余红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鹰潭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等市直有关部门〕

(三)打造优质便利的投资环境

4.大力提升工程项目审批效率

(16)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精准定制审批流程,按照“对标先进,依法依规,有序推进”的原则,对部分低风险及形式性审批事项,采取直接豁免、告知承诺、备案等方式提升审批效率。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试行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只要出具承诺书即直接发放相关证书准予开工。坚持“应并尽并”,合并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对无需上规委会的项目,优化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流程,简化审查方式,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审批。〔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

(17)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审批。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动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业务相关的多个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加快推进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改革、测绘成果共享互认。〔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

(18)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审批。将原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四个阶段再造为三个阶段,审批事项“一站式”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做到项目报建“一站式并联审批”、线上提交“一网通办”、市政服务事项“一表申请”,全面实现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中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由80、65、42个工作日压缩至73、44、30 个工作日。〔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水利局、市大数据中心、供电公司、华润燃气、供水公司等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19)推进施工图审查改革。出台施工图审查改革方案,实行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对既有建筑内部改造装修、小型低风险新建建筑等2类项目免予施工图审查;对一般工程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施工图分段审查或施工许可后审查;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施工许可前审查。〔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各区(市)人民政府〕

5.打通减税降费“最后一公里”

(20)优化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探索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缩减纳税次数,简并涉税表单,优化办税流程,拓展优化“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清单,实现所有税种的电子申报,实现70%以上办税事项“一次不跑”,90%以上办税事项一次办结。全面推行财行税合并申报,推行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实现多税费“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全市纳税次数减少至4次。〔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21)压减办税环节和时限。简化涉税资料报送、发票业务及纳税人迁移手续,拓展“非接触式”纳税缴费渠道,提高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年纳税缴费时间减少到60小时,实现退税业务平均在2-6.5个工作日办结。持续优化涉税事项办理,通过信息共享获取企业登记信息,不再重复采集,补采信息提供“免填单”服务。税种认定无需提供相关资料,由税务机关依职权即时办理。依托纳税人缴费人标签体系和税费大数据,利用“赣税行”智慧服务平台和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点对点”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推送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让“政策找人”成为常态。〔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

6.千方百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2)优化企业融资服务。深入推进普惠金融“增量、降价、提质、扩面”专项行动,进一步做大“三通一创”、“03专项贷”、城乡融合助农信贷通、铜票通等政策类信贷产品规模,确保贷款风险代偿保证金足额到位,审批流程持续简化,力争涉农贷款、绿色贷款、普惠小微贷款均走在全省前列。持续开展“惠商兴市”专项行动,力争个体工商户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促进“银”“担”全面合作,力争融资担保机构累计在保余额年均增速达5%,逐步降低担保费率,平均费率控制在1%以内。推动银行机构缩短审批时间,在本级授权范围内,到2022年底,实现在鹰潭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内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平均响应时间低于0.5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信用贷款平均审批时间低于4个工作日,抵质押方式融资的平均时间低于20个工作日。〔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鹰潭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

(23)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打通金融信用信息与政府公共信息、企业信息互通渠道,完善提升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企业信用评价及线上融资对接功能,积极开发推广“信易贷”“小微快贷”、“手机秒贷”等线上金融产品,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积极扩宽企业融资渠道,深入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力争实现3家企业首发上市,10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直接融资金额年均达50亿元以上。深入推进铜供应链金融业务,力争有融资需求的规上铜企业全覆盖,2022年累计提供资金总量较上年度增长30%以上。〔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鹰潭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

7.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成本

(24)推进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和评价指标运用。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单位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尽快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资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制定我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25)强化招投标公平竞争。加大地方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力度,对保留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类文件能减则减,避免边清边增;各区(市)一律不再保留或新制定此类文件。建立完善评标专家信用档案。推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推行中标人信息公开制度。开通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平台,依法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挂靠、恶意投诉等干扰招投标市场违法行为。〔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6)大力推行电子招投标。工程项目招投标电子化率提高95%以上。探索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全面推行招投标不见面交易,实现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重要环节招标人在线组织开标、接受异议并答复、专家异地评标,2022年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提高到70%。根据需要设置远程异地评标席位,通过场地资源、专家资源共享和系统协同,联通跨市县之间远程异地专家评标系统,实现电子化开标评标和电子化监管,推进传统线下交易向线上电子化交易的过渡。推行无纸化在线备案,降低招投标成本。〔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8.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27)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重点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在业务办理、资金往来、合股投资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打破市场垄断、切断利益关联,有效解决“明脱暗不脱”“红顶中介”“变相指定中介”等突出问题,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动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坚决查处乱收费、变相涨价等行为。严禁行政机关将自身应承担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强化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应用。完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增设签约备案、时限承诺、动态监管、逾期警示、评价评级等管理功能,推动更多中介服务项目发布成交,促进中介服务减时、降费、提质。〔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8)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着力解决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合作协议不履行、账款支付不到位、涉政府产权纠纷等。对“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等失信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协调处理。对需要追责问责的问题,移交纪委监委部门处理,惩戒到人。建立健全政务信用记录,完善守信践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政务信用管理体系。〔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9)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监督检查。对税收收入及非税收入情况开展摸底排查,对增速异常的收入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坚决纠正违规征收非税收入的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降低国有产权交易服务等涉企服务收费标准,减轻企业交易成本。〔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30)规范涉企收费。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重点查处借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继续收取已取消减免停征的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政府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提高政府收费管理透明度。开展降低融资收费专项清理,查处违规收费、捆绑销售等增加企业融资负担的行为。〔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鹰潭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9.加大开发区简政放权力度

(31)推行“产业全链审批”新模式。对首位产业相关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市)或开发区集中办理。推行“首位产业一链办”,打造最优的全产业链办事流程,开设线上“产业全链审批服务专区”,将首位产业涉及审批事项接入“赣服通”鹰潭分厅,实现审批服务“掌上办”。设立线下“产业全链审批服务专区”审批服务专区,建立“免费帮办代办”体系,组建帮办代办队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32)加大开发区赋权力度。进一步加大开发区赋权力度,激发开发区发展活力,赋予国家级开发区市级权限、省级开发区县级权限。〔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四)打造公平审慎的监管环境

10.优化提升市场监管力度

(33)全面推进“信用+智慧”监管。稳步推进“信用+智慧”监管。依托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加快打造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体系“鹰潭模式”。逐步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力争市场监管领域100%全覆盖。避免多头重复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过度检查,减少对企业的上门打扰。〔牵头市领导:王雄;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等有关部门〕

(34)建立健全有关领域违法行为“不罚”“轻罚”机制。制定轻微违法“不罚”和一般违法“轻罚”清单,对初次轻微违法并及时改正的市场主体可免于行政处罚。聚焦营商环境热点重点, 在权限范围内探索拓展“不罚”“轻罚”领域。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和指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农粮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旅局等有关部门〕

(35)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清理”的原则,对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我市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牵头市领导:王雄;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36)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建立常态化的诚信“红黑名单”定期发布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进信易贷、信易租、信易批、信易游等“信易+”产品应用,积极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交通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文广新旅局等有关部门〕

(五)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11.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司法保护力度

(37)加强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法强化对市场主体发行上市、并购重组、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性等保护力度,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健全监督上市公司执行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更好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鹰潭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

(38)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畅通中小投资者权利维权渠道,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大力推广在线解决平台的应用,发挥专业调解组织的作用,聚焦投资者维权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加强纠纷线上、线下诉调对接,持续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提升维权便利度。压缩纠纷委派、委托调解时限,委派、委托调解在20日内完成。〔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鹰潭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

12.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9)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实名制动态就业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劳动力就业状态动态监测。开展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为劳动者和市场主体提供用工对接、就业创业、权益保障等公共就业服务。〔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粮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妇联〕

(40)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与服务制度。搭建用人单位与群众求职线上对接招聘平台,动态发布岗位需求信息,举办网络招聘会。落实就业补贴政策,打造覆盖企业创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扶持链。优化企业招聘与职工职业培训管理服务,缓解民营企业“招聘难”问题。〔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粮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妇联〕

(41)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对达标企业的正向激励。开展劳动关系大讲堂等系列普法活动,规范重点行业企业用工行为。完善劳动关系矛盾监测预警机制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有效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78%以上,仲裁结案率97%以上。建立全市劳动力资源和企业用工大数据分析平台,到2022年底,全市有条件的区(市)全部完成“智慧就业”智能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改造。〔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13.持续优化提升法治化环境

(42)开展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优质高效法治服务,加强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的检查监督。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减少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牵头市领导:褚小涛;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市行政审批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43)优化执行合同。加强金融审判团队建设,推行“立审执联动”的办案模式,对涉金融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执,进一步提高金融案件办案质效。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强线上、跨域一站式解纷服务,推动多元化解与诉讼服务质效同步提升,力争“一站式”建设走稳全省前列。推进审判执行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办案信息全部自动归集和自动归档,全面推进无纸化办公办案。有序扩大电子诉讼的范围,实现立案、在线阅卷等功能手机端的应用。完善随机自动分案系统,形成“智能识别为主、人工分流为辅”的繁简分流模式。扩大简易程序和独任制适用范围。2022年底,全市法院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80%,结案率稳居全省前列。加强执行案款动态监管,确保符合条件的案款在法院收到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有财产可供执行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95%。〔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44)设立“企业安静生产期”。企业安静生产期内,各级行政部门原则上不入园对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确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须报经同级政府分管开发区工作的领导审批同意。遏制趋利行政执法行为,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部门利益挂钩,严禁下达罚没收入指标,财政部门不返还各种罚没款项。〔牵头市领导:褚小涛;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相关执法部门〕

(45)提升办理破产质效。完善破产审判及考核评价制度,建立预重整和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等措施,合法有效简化办理破产流程,对执转破案件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提高程序效率。加快推进破产审判团队建设,提高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提升破产办理质效。夯实“府院联动”机制,加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法院之间的信息共享。降低企业破产成本,推动破产保障资金的实际使用;加强破产管理人管理、破产管理费用审核,合理确定管理人报酬,推动成立市级管理人协会。大力推广网络债权人会议和网络财产拍卖。〔牵头市领导:王亚青;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4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持续打击和遏制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囤积和恶意注册,规范商标代理行为。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年内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开发区全覆盖。探索开展专利证券化和专利保险工作。深化实施“发明专利提质倍增三年行动”,启动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推动全市专利创造数量和质量“双提升”。2022年底,全市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件以上。申请设立省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加强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牵头市领导:王雄;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六)打造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

1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47)健全政企沟通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企圆桌会议、营商专员、驻企特派员、市领导挂点帮扶等制度,推动形成政企沟通常态化互动机制。建立市领导联系帮扶民营企业制度,完善市县领导挂点联系开发区制度,深入开展“入企走访连心”活动,持续推进科技精准帮扶、金融定向帮扶、产业链对接帮扶活动,形成入企走访精准化帮扶机制。健全民营企业诉求受理、交办、解决制度,完善企业精准帮扶APP平台、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等渠道,建立全市统一协调、高效运作的受理民营企业投诉、举报和维权工作体系,形成企业诉求制度化解决机制。〔牵头市领导:余红艳;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企业家协会等有关部门〕

(48)更大力度做好安商稳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零容忍”;对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牵头市领导:鄢华;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15.营造创新创业活力

(49)营造更加优越的创新创业环境。开展研发投入提升行动,力争2022年底,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达50%、R&D投入占GDP比重达2.6%。大力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落实“揭榜挂帅”等机制,实施“人才、项目、技术”一揽子引进计划,用活“政产学研用金”,加强与南昌大学、中国信通院、北航等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快铜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步伐,重点打造智慧科创小镇,实施工业创新券政策,推动一批技术对接项目和科技成果落地,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每年新增高新企业20家,瞪羚(潜在)、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至2024年达到25家。〔牵头市领导:王雄;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

(50)提升人才服务质效。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创新升级“鹰才计划”,打造“技能鹰潭”品牌,完善人才安居、教育保障,创新周末工程师等柔性引才模式,设立全市人才服务专线,引进高层次人才“零门槛”落户,拓展人才服务卡服务场景。推进“互联网+人才服务”建设,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智慧人才新业态。聚焦技能人才培养,健全完善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机制,制定实施“技能鹰潭”行动方案。〔牵头市领导:肖国军;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中心〕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调整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各分管市领导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党委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班集中办公。

(二)强化督导考核。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建立快速便捷的投诉受理和调查追责机制,建立营商环境年度考核、明察暗访、督查督导长效机制,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因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当年指标排名全省后三名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年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并由分管市领导约谈单位主要领导,连续两年排名全省后三名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各区(市)排名在全省后十名的由分管市领导约谈各地主要领导,连续两年排名全省后十名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三)坚持以评促改。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代表组成的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不定期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把脉问诊,提出建议意见。建立政策评估制度,对各级各部门政策公开、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监督。积极衔接国家和省营商环境评价并周密组织好相关参评工作。开展企业评价工作,并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跟踪开展“自我体检”,对评价中发现的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及时做好整改,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五、步骤安排

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分三年、四个阶段实施,各阶段安排不截然分开,可交叉进行,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工作时间制定具体方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

研究确定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体任务牵头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明确阶段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各区(市)落实属地责任,参照本方案制定各地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报市营商办(市发改委)备案。

(二)对标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4年12月)

按照行动方案总体部署和实施办法具体要求,全面开展对标提行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高效工作机制,促进我市营商环境在全省创一等走前列。

(三)专项整治阶段(2022年1月-2024年12月)

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原则,针对投诉平合、群众举报、专项督查等方面反映和发现的突出问题,每年开展一次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并向社会公布。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月-2025年3月)

对照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总体目标,对各地各部门组织实施本行动情况进行考核,并认真总结前期工作,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探索和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


附件: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任务分工



附  件

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任务分工

改革

方向

改革事项

序号

具体举措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时间节点

一、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1.推进“一件事一次办”

1

制定“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推进方案。

市行政审批局

各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022年3月底前

2

完成开设餐饮企业、设立娱乐场所、开药店、举办物流企业等4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预约银行开户等合并为一个环节,全面推行“一窗综合受理”“一表填报”,统一申请办理。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

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鹰潭银保监分局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022年6月底前

3

累计完成6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各有关部门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023年底前

4

累计全面完成10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各有关部门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024年底前

2.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5

市、区(市)政务服务大厅现有“惠企政策兑现专窗”完成升级,实现“线下审批兑付”,高频政策兑现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窗兑付”。    

市行政审批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大数据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

2022年3月底前

6

完成“心暖鹰商”惠企政策线上兑现平台升级改造,第一批惠企政策接入“心暖鹰商”线上兑现平台,实现“线上兑付”。

市行政审批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大数据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

2022年6月底前

3.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

7

动态调整“全程网办”“只跑一次”二类事项清单。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有关部门

每年定期开展

8

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环节、审批办理时限比承诺时限分别平均减少10%。

2022年底前

9

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环节、审批办理时限比承诺时限分别平均减少20%。

2023年底前

10

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环节、审批办理时限比承诺时限分别平均减少30%。

2024年底前

4.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11

1.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域一体化平台,推进“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办理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数据同源、服务同源、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实现“一网通办”公共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登录、全网通办”。2.除涉及国家安全、涉密等特殊情形外,实现线上预审事项达到60%,线上直办事项达到50%以上。

市大数据中心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有关部门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022年底前

12

除涉及国家安全、涉密等特殊情形外,实现线上预审事项达到90%,线上直办事项达到75%以上。

2023年底前

13

除涉及国家安全、涉密等特殊情形外,实现线上预审事项达到100%,线上直办事项达到80%以上。

2024年底前

5.推广电子证照应用

14

实现已归集电子证照应用覆盖60%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类目6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各级政府办事窗口60%接入电子证照库。

市大数据中心

市行政审批局

市市场监管局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022年底前

15

实现已归集电子证照应用覆盖90%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类目9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各级政府办事窗口90%接入电子证照库。

2023年底前

16

实现已归集电子证照应用覆盖100%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各级政府办事窗口100%接入电子证照库。

2024年底前

17

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应用。在网上办事平台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核验市场主体身份,扩展全程无纸化业务覆盖范围,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

市行政审批局

市大数据中心等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022年底前

6.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四合一”改革

18

继续巩固压缩办理时限成果,确保一般不动产登记2.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办结时限压缩至 1个工作日以内,查封、异议、抵押注销等业务即时办结。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

市税务局

市行政审批局等

各有关部门

2022年6月底前

19

在现有交易登记、税务“一窗综合受理”基础上,融合交易登记系统平台,简化程序,进一步优化提升办事便利度。

市税务局、市住建局

2022年10月底前

20

实现权利人可线上查询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线上下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登记信息结果,其他人可以根据不动产坐落查阅用途、面积、限制信息等登记资料。

--

2022年12月底前

21

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拓展“全程网办”业务类型,提升登记业务“全程网办”比率。

市大数据中心

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

2022年12月底前

22

推进“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一站式服务。在现有合作银行抵押登记延伸服务点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合作金融单位,推行融资、转贷、续贷、展期及涉及的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一站式”服务。

鹰潭银保监分局、市自然资源局

--

2022年12月底前

23

推进“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一链办。在受理转移登记业务后,结合本地实际,将相关信息通过系统接口模式或数据交换平台进行数据推送,实现水、电、气、网、视单位自助获取相关信息,在各自业务系统各自办理开(过)户业务。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

市供电局

省通信管理局驻鹰办

市文广新局

2022年12月底前

24

推进“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不见面办。不动产登记机构、法院共同做好系统对接,加快实现登记档案自助查询和查(解、续)封网上自助办理服务,推进不动产司法查控“不见面”办。

市自然资源局

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底前

25

推进拓展预告登记业务覆盖面,方便群众办理预告登记。增设自助服务项目。在现有自助查询机基础上增设自助打证机,拓展不动产登记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

市自然资源局

--

2022年12月底前

26

1.加强业务整合,推动高效“一窗办”。2.通过数据共享,实现线上业务“不见面审批”。

市自然资源局

--

2023年底前

二、打造更具活力的市场环境

(二)

打造优质普惠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7.实现开办企业“半天办结”

27

出台《开办企业及简易注销攻坚行动方案》

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

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鹰潭银保监分局

鹰潭海关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国网鹰潭供电公司

2022年3月底前

28

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

2022年6月底前

29

推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与公章刻制、税票申领、银行开户、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环节全流程网办,年内延伸接入海关备案等业务系统,形成“1+5+X”企业开办模式。

2022年底前

30

实现企业开办时可同步领取电子印章。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数据实时同步至江西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

市大数据中心

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022年6月底前

8.全面实现开办“零成本”

31

全面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税务U-KEY,推动新开办企业首套公章(行政、财务、法人3个基础章+1发票专用章)刻制政府买单。免费提供带有防伪核验功能的电子档案网上查询、下载服务,推行免费网上公告服务。

市行政审批局

市公安局

市税务局

市大数据中心

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022年底前

9.开展企业登记“一照多址”改革

32

对住所作为通信地址送达地登记,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

市市场监管局

市行政审批局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022年底前

10.探索推进“一照通办”改革

33

实现一张营业执照逐步涵盖所有许可证信息的改革目标,做到办营业执照“最多跑一次”,办理许可证“一次不跑”

市市场监管局

市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

2022年6月底前

11.简化企业注销办理

34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注销的企业即到即办;对于适用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将承办办结时间压缩至法定期限60%以内。

市市场监管局

市行政审批局

市大数据中心

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022年底前

35

全面实现“企业开办注销”网上办、零费用、零见面、零跑腿。

2023年底前

36

推行企业歇业制度。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暂停经营,向登记机关申请歇业,降低市场主体存续成本,提升恢复发展能力。

市市场监管局

市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022年6月底前

12.提升供电服务能力

37

出台《获得用电攻坚行动方案》。

市发改委

国网鹰潭供电公司

2022年3月底前

38

全面应用移动作业终端,实现电网资源公开及查勘现场“一键生成供电方案”。全面应用“办电e助手”等线上系统,简化验收流程,实现“可视化预验收”,缩短验收送电时间。

国网鹰潭供电公司

--

2022年6月底前

39

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全面实行小微企业用电供电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到电能计量箱。

国网鹰潭供电公司

--

2022年全年持续推进

40

全面实行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低压接入和“三零”服务。平均接电时间压减至12个工作日以内,无外线施工项目接电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

国网鹰潭供电公司

--

2023年12月底前

41

高压单电源用户合计办理时间压减至21个工作日以内,高压双电源用户合计办理时间压减至31个工作日以内。

国网鹰潭供电公司

--

2022年全年持续推进

42

拓展“互联网+营销服务”。全面推广“网上国网”、“办电e助手”等线上办电渠道,打造 “阳光业扩”服务品牌,2022年线上办电率达到90%;将供电服务与用户用能场景充分结合,为低压用户推送电能能效账单,为高压用户提供“企业能效服务e助手”功能,提供能效评价和用能优化建议;运用电力数据透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市政府宏观决策。

国网鹰潭供电公司

--

2022年6月底前

43

推动全市供电企业信息系统与政务服务、“赣服通”等平台贯通,实现自动获取电子证照、外线审批、企业更名、房产过户等办电信息,减少客户提交资料种类;推动电力信息系统对接投资在线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等项目管理平台,在项目前期获取新增用电需求信息,提前开展电网规划和项目储备。

国网鹰潭供电公司

市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区(市)政府

2022年12月底前

44

对小微企业涉电占掘路工程,实行免审批;对大中型企业200米以内的涉电占掘路工程,承诺后免除行政审批,市县政府出台实行告知承诺、备案等简化审批政策和公开告知承诺书文本,明确审批条件、技术要求和应提交的材料清单;对于大中型企业200米以上的涉电占掘路工程,由供电企业代办申请。

国网鹰潭供电公司

市城管局

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

2022年6月底前

45

高压单电源用户合计办理时间压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高压双电源用户合计办理时间压减至30个工作日以内。

国网鹰潭供电公司

--

2023年全年持续推进

46

高压单电源用户合计办理时间压减至18个工作日以内,高压双电源用户合计办理时间压减至28个工作日以内。

国网鹰潭供电公司

--

2024年全年持续推进

13.提高供水、供气服务效率

47

出台《获得用水用气攻坚行动方案》

市住建局

市供水公司

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22年3月底前

48

进一步优化企业用水用气报装业务流程,报装用水用气环节控制在2个环节。

市住建局

市供水公司

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22年3月底前

49

进一步压缩接装水办理时限,红线内办理时限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红线外工程且需审批的项目,办结时间不超过14个工作日(包含行政审批时间9个工作日)

市住建局

市供水公司

2022年2底前

50

进一步压缩接装水办理时限,红线内办理时限控制在4个工作日内;红线外工程且需审批的项目,办结时间不超过13个工作日(包含行政审批时间8个工作日)

2023年1底前

51

进一步压缩接装水办理时限,红线内办理时限控制在3个工作日内;红线外工程且需审批的项目,办结时间不超过12个工作日(包含行政审批时间8个工作日)

2024年1底前

52

进一步压缩用气办理时限,红线内办理时限控制在5个工作日内;红线外无需审批工程,时限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含行政审批时间);红线外需审批工程,时限控制在25个工作日内(含行政审批时间)。

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022年底前

(三)

大力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

14.优化口岸通关流程

53

全面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和无纸化通关作业,海关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即办理货物查验、放行手续。优化实施进口货物“两步申报”“两段准入”通关模式。

鹰潭海关

--

2022年12月底前

54

进一步深化通关改革、压缩通关时间,提升“两步申报”率至80%,通关时间争取压缩至15小时,出口时间继续持高效0.05小时,进一步将通过时间控制鹰潭审核耗时在全省前列。

--

2022年12月底前

55

进一步落实海关总署通关改革,精简单证。1.不属于海关监管需要的单证,一律取消。2.海关可以通过与其他单位或者部门联网获取的单证以及海关可以自行查询的单证,企业无需提交。3.由海关出具的且不需要签注作业的单证,企业无需提交。4.其他管理环节已向海关提交的单证,企业无需提交。

--

2022年12月底前

15.支持外贸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

56

推行以外贸企业自我声明等方式替代有关国内认证,对已经取得相关国际认证且认证标准不低于国内标准的产品,允许外贸企业做出符合国内标准的书面承诺后直接上市销售,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协调解决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市商务局

鹰潭海关

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

2022年底前

57

引导鼓励市内金融机构加大对出口转内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转内销企业信贷服务产品。

市政府金融办

--

持续推进

三、打造优质便利的投资环境

(四)

大力提升工程项目审批效率

16.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

58

探索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的措施,对部分低风险及形式性审批事项,简化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坚持“应并尽并”,合并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对无需上规委会的项目,优化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流程,简化审查方式,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审批。

市行政审批局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局等

有关部门

2022年6月底前

17.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审批

59

完善鹰潭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机制,推进全流程线上审批。

市行政审批局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局等

有关部门

2022年6月底前

18.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审批

60

将原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四个阶段再造为三个阶段,审批事项“一站式”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做到项目报建“一站式并联审批”、线上提交“一网通办”、市政服务事项“一表申请”,2022年3月底前,全面实现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中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由80、65、42个工作日压缩至73、44、30 个工作日。

市行政审批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水利局、市大数据中心、供电公司、华润燃气、供水公司等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022年3月底前

19.推动施工图审查改革

61

贯彻落实《鹰潭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改革工作方案》、《关于改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的若干措施(试行)》文件要求,提高审批效率,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告知承诺制,同时通过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并联办理、取消施工图审查、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提供“三零”服务、简化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流程,将全流程办理时间缩短至20个工作日。

市住建局

市行政审批局等市直各有关部门

2022年底前

(五)

打通减税降费“最后一公里”

20.优化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62

办税事项“一次不跑”实现60%以上,办税事项一次办结分别实现80%以上。

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政府金融办、

市直有关部门鹰潭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

市工控公司、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022年6月底前

63

全面推行财行税合并申报,推行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实现多税费“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全市纳税次数减少至4次。

2022年12月底前

64

办税事项“一次不跑”实现65%以上,办税事项一次办结分别实现85%以上。

2023年6月底前

65

办税事项“一次不跑”实现70%以上,办税事项一次办结分别实现90%以上。

2024年6月底前

21.压减办税环节和时限

66

纳税时间压缩至80小时,实现退税业务平均在2-6.5个工作日办结。其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即征即退、出口退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平均4.5个工作日办结;误收多缴退税、汇算多缴退税平均6.5个工作日办结。

市税务局

市行政审批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人民银行等

有关部门

2022年6月底前

67

落实减税降费。精准推送政策,确保优惠政策应知尽知。依托纳税人缴费人标签体系和税费大数据,利用“赣税行”智慧服务平台和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点对点”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推送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让“政策找人”成为常态。

2022年12月底前

68

纳税时间分别压缩至70小时,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分别压缩至4个工作日。

2023年6月底前

69

纳税时间分别压缩至60小时,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分别压缩至3个工作日。

2024年6月底前

(六)

千方百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2.优化企业融资服务

70

推动银行机构缩短审批时间,在本级授权范围内,实现在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内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平均响应时间低于0.5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信用贷款平均审批时间低于4个工作日,抵质押方式融资的平均时间低于20个工作日。

市政府金融办

市财政局

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

鹰潭银保监分局

2022年底前

71

持续开展“惠商兴市”专项行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力争个体工商户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

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

--

2022年12月底前

72

推动落实好《金融支持江西省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创建鹰潭市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区工作方案》,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金融科技运用,加大对我市农村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涉农贷款增速在全省前列。

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

--

2022年11月底前

73

落实好《鹰潭市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实施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发展,力争绿色贷款增速在全省前列。

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

--

2022年12月底前

74

持续推广“03专项贷”,探索投贷联动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物联网科创企业金融支持。

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

--

2022年12月底前

75

制定2022年金融支持鹰潭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指标计划,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绿色产业、乡村振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

--

2022年3月底前

76

大力推广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科贷通、创业担保贷款、城乡融合助农信贷通、工创贷等财政分险融资产品,确保贷款风险代偿保证金足额到位,企业惠及面进一步扩大。

市财政局、市农粮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

2022年12月底前

77

持续开展首贷提升工程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提升小微企业首贷率,力争普惠小微贷款增速在全省前列。

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

--

2022年11月底前

78

创新开展制造业金融链长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信贷投放,不断提升制造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占比。

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

--

2022年11月底前

79

持续推广“铜票通”再贴现产品,引导金融机构降低铜企业融资成本。

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

--

2022年6月底前

23.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80

持续开展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完善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力争新增10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推动1家企业实现首发上市,力争2022年直接融资实现100亿元以上。

市政府金融办

市大数据中心、市国控集团,各区(市)政府、管委

2022年底前

81

按照强化三项基础工作和推进三种融资模式同步发力、一体推进的思路,推动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融资重点环节、关键节点政策制度持续完善和功能平台建设运行,力争全年实现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贷款余额超30亿元。

市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融资推进组各成员单位

--

2022年12月底前

82

深入推进铜供应链金融业务,推动企业覆盖范围更广一点(力争有融资需求的规上铜企业全覆盖)、授信额度再高一点(累计提供资金总量较上年度增长30%以上)

市政府金融办

市工控公司、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022年12月底前

83

力争推动1家企业实现首发上市。

市政府金融办

--

2023年底前

84

进一步加强“信易贷”等线上金融产品开发推广力度,提升企业线上融资便利度;

力争推动1家企业实现首发上市。

市政府金融办

--

2024年底前

(七)

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成本

24.推进政府采购公开透明

85

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和评价指标运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

市财政局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直各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底前

86

深化“互联网+政府采购”。积极探索施行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切断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的联系和信息互通,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围标串标现象。

2022年12月底前

87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全面推开,实现采购意向、需求、计划、过程、结果、合同、验收报告等环节信息公开。

2022年12月底前

88

加强电子卖场价格信息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运营商进行处理,遏制商品信息无序、价格虚高等不良现象。

2022年12月底前

89

持续加强政府采购、公安、发改(公管办)等部门的工作协作力度,对存在异常情况的采购项目及时与之进行信息共享。

2022年12月底前

90

积极推广以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督促采购人不得拒绝供应商以任何非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

2022年12月底前

91

每年对采购人开展一次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2022年6月底前

92

鼓励采购人预先支付合同款项,并适当提高对中小企业预付款比例。

2022年2月底前

93

总结各类采购情况,制定我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着力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

2022年6月底前

94

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持续推进

25.强化招投标公平竞争

95

出台《鹰潭市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方面短板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水利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局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部门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022年3月底前

96

加大地方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力度,对保留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类文件能减则减,避免边清边增;各区县一律不再保留或新制定此类文件。

2022年4月底前

97

强化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先行探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中标结果一律公开。

3.强化信用监管,建立完善评标专家信用档案,推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推行中标人信息承诺制,签定《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向社会主体公开单位信息、资质、资格、业绩等信息资料,接受社会监督。

2022年12月底前

98

强化协同监管力度,建立营商环境招投标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常态化征集机制,开通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平台;建立健全转办、督办协同监管机制和监管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形成行政监督部门、公安机关等执法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挂靠、恶意投诉等干扰招投标市场违法行为。

2022年12月底前

26. 大力推行电子招投标

99

工程项目招投标电子化率提高95%以上。探索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全面推行招投标不见面交易,实现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重要环节招标人在线组织开标、接受异议并答复、专家异地评标,2022年工程项目不见面开标提高到70%。

市发改委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住建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

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2022年12月底前


100

根据需要设置远程异地评标席位,通过场地资源、专家资源共享和系统协同,联通跨市县之间远程异地专家评标系统,实现电子化开标评标和电子化监管,推进传统线下交易向线上电子化交易的过渡。推行无纸化在线备案,降低招投标成本。

2022年6月底前

(八)

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27.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101

重点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在业务办理、资金往来、合股投资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打破市场垄断、切断利益关联,有效解决“明脱暗不脱”“红顶中介”“变相指定中介”等突出问题,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动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坚决查处乱收费、变相涨价等行为。严禁行政机关将自身应承担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强化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应用。完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增设签约备案、时限承诺、动态监管、逾期警示、评价评级等管理功能,推动更多中介服务项目发布成交,促进中介服务减时、降费、提质。

市政务服务办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持续推进

28.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

102

坚决整治、着力解决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合作协议不履行、账款支付不到位、涉政府产权纠纷等。对“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等失信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协调处理。对需要追责问责的问题,移交纪委监委部门处理,惩戒到人。建立健全政务信用记录,完善守信践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市发改委

市纪委市监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

持续开展

29.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监督检查

103

对税收收入及非税收入情况开展摸底排查.通过财政电子票据对非税收入征收情况开展摸底排查,开展重点检查。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市审计局

市行政审批局

持续开展

30.规范涉企收费

104

严格执行政府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提高政府收费管理透明度。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鹰潭银保监分局

市行政审批局

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等市直有关部门

持续开展

(九)

加大开发区简政放权力度

31.推行“产业全链审批”新模式

105

出台《鹰潭市推行“产业全链审批”改革实施方案》。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有关部门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2年3月底前

106

组织实施“产业全链审批”改革。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有关部门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2022年6月底前

32.加大开发区赋权力度

107

制定《开发区赋权清单》,进一步加大开发区赋权力度,激发开发区发展活力,赋予国家级开发区市级权限。

市行政审批局

市委编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人民政府、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6月底前

108

赋予省级开发区县级权限。

各区(市)

人民政府

2022年6月底前

四、打造公平审慎的监管环境

(十)

优化提升市场监管力度

33.全面推进“信用+智慧”监管

109

依托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加快打造信用监管体系“鹰潭模式”。对首次轻微违规经营行为并自觉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

市人社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卫健委等有关部门

2022年底前

34.建立健全有关领域违法行为“不罚”“轻罚”机制

110

制定轻微违法“不罚”和一般违法“轻罚”清单,对初次轻微违法的市场主体可免于行政处罚。

市发改委

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农粮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旅局等有关部门

2022年底前

111

聚焦营商环境热点重点, 在权限范围内探索拓展“不罚”“轻罚”领域。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和指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持续推进

35.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112

建立涉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各部门

2022年6月底前

36.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113

建立常态化的诚信“红黑名单”定期发布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进信易贷、信易批等“信易+”产品应用。

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政府金融办

市交通局

市行政审批局

等相关部门

2022年底前

114

加快推进信易阅、信易游等“信易+”产品应用。

市文广新旅局

2023年底前

115

积极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设示范城市

市直各有关部门

2024年底

(五)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十一)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司法保护力度

37.加强保护投资者权益

116

依法强化对市场主体发行上市、并购重组、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性等保护力度,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健全监督上市公司执行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更好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配合省证监局切实落实资本市场各项改革制度,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积极配合省证监局提升投资者保护监管水平,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市政府金融办

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鹰潭银保监分局等、上市公司辖区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底前

38.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117

畅通中小投资者权利维权渠道,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压缩纠纷委派、委托调解时限,委派、委托调解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市中级人民

法院

市政府金融办

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

鹰潭银保监分局等

有关部门

2022年底前

(十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9.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118

完善实名制动态就业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劳动力就业状态动态监测。开展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为劳动者和市场主体提供用工对接、就业创业、权益保障等公共就业服务。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农粮局

市乡村振兴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团市委

市总工会

市残联

市妇联

2022年底前

40.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与服务制度

119

搭建用人单位与群众求职线上对接招聘平台,动态发布岗位需求信息,举办网络招聘会。落实就业补贴政策,打造覆盖企业创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扶持链。优化企业招聘与职工职业培训管理服务,缓解民营企业“招聘难”问题。

市教育局

市农粮局

市乡村振兴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团市委

市总工会

市残联

市妇联

41.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20

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对达标企业的正向激励。开展劳动关系大讲堂等系列普法活动,规范重点行业企业用工行为。完善劳动关系矛盾监测预警机制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有效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78%以上,仲裁结案率97%以上。

市直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底前

121

进一步提升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继续推进“智慧就业”试点建设,依托“智慧就业项目”,建立全市劳动力资源和企业用工大数据分析平台,全面整合全市劳动力资源和企业用工数据,为服务对象提供用工就业信息精准推送等智慧服务。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有条件的区(市)全部完成“智慧就业”智能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改造。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区(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底前

122

进一步提升优化各级孵化基地服务水平,联合相关部门打整体组合拳,加大对孵化基地的扶持力度以及对入驻企业的扶持力度,依托人社一体化平台系统,优化孵化基地享受政策相关流程等。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底前

(十三)持续优化提升法治化环境

42.开展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

123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扎实推动实施。

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

市行政审批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2022年3月底前

124

加大对政法单位涉企执法司法活动监督检查力度,服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2023年底前

125

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调查,推动调查反馈问题整改。

2024年底前

126

加强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大对利用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纠纷,采取拘留、逮捕等人身强制措施,超权限、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强制措施和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保障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

2022年底前

43.优化执行合同

127

完善金融案件审判机制。加强金融审判庭和金融审判团队建设,推行“立审执一体化”的办案模式,对涉金融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执,进一步提高金融案件办案质效。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底前

128

“一站式”建设走稳全省前列。加强线上、跨域一站式解纷服务,高效推动小微标的诉前化解,精准实施中标的诉讼案件的繁简分流,推进大标的和特大标的诉讼案件专业调解和繁案精审;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窗口作风形象建设,推动多元化解与登记立案质效同步提升。

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年12月底前

129

持续优化在线诉讼服务。推进审判执行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办案信息全部自动归集和自动归档,全面推进无纸化办公办案。有序扩大电子诉讼的范围,实现立案、在线阅卷等功能手机端的应用,切实方便民商事案件当事人。

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年12月底前

130

不断提高审判效率。完善随机自动分案系统,形成“智能识别为主、人工分流为辅”的繁简分流模式。扩大简易程序和独任制适用范围。2022年底,全市法院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80%,结案率稳居全省前列。

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年12月底前

131

大力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各项执行指标走稳全省前列。狠抓涉企重点案件执行,防范惩戒规避、抗拒执行等行为。。加强执行联动协作能力,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的精准查控。加强对被执行财产的保护,完善财产保全执行制度,重点解决财产保全执行超标的、超范围查封问题。加强执行案款动态监管,确保符合条件的案款在法院收到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2022年底,有财产可供执行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95%。

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年12月底前

132

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工作的深度融合,积极参与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优化升级法院“e系列”平台应用。以需求为导向推进慧法院建设,深化应用,加大投入,完善系统功能,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年12月底前

133

切实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持续提升司法效能。完善督责方式,改进考责方法,推动政治素质考核与业务考评并重,健全人员分类管理机制,激发法官严格执法办案内生动力。    

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年12月底前

44.设立“企业安静生产期”

134

出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各相关执法部门

2022年3月底前

45.提升办理破产质效

135

建立预重整和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等措施,有效简化办理破产流程、提高程序效率。加快推进破产审判团队建设,夯实“府院联动”机制,加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法院之间的信息共享。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直有关部门

2022年12月底前

136

完善破产审判及考核评价制度,破产审判质效走稳全省前列。推动破产简易程序适用,对执转破案件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推动破产案件分案折算和单独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和监督。

--

2022年12月底前

137

降低企业破产成本。推动破产保障资金的实际使用;加强破产管理费用审核,合理确定管理人报酬。

--

2022年12月底前

138

提升办理破产信息化水平。通过严格要求管理人及承办法官适用破产办案平台,每个案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制作流程管理表格,一案一表全程留痕,强调管理,提高效率。同时,大力推广网络债权人会议和网络财产拍卖。

--

2022年12月底前

139

推动府院联动机制落实落细。加强部门联动和日常工作沟通,召开每年一度的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发挥“一案一议”工作机制对破产个案审结的推动作用,有效处置资产,盘活土地、安置职工。

--

2022年12月底前

140

加强破产管理人管理。修订《鹰潭市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管理与监督工作办法(试行)》《鹰潭市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试行)》,开展管理人履职个案考核与年度考核,积极推动市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

市司法局

2022年12月底前

141

积极创新机制,助力疑难复杂破产案件的审理。探索预重整、个人债务清理等新型破产案件的处理方式,加强对基层法院审理该类案件的监督指导,并积极总结提升,形成鹰潭破产审判先进经验。

--

2022年12月底前

4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142

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数量质量。深化实施“发明专利提质倍增三年行动”,启动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推动全市专利创造数量和质量“双提升”。2022年底,全市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件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底前

143

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促进高校院所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微企业。

市市场监管局

--

2022年12月底前

144

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年内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开发区全覆盖。探索开展专利证券化和专利保险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

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底前

145

积极申请设立省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为我市企业提供专利技术分析及专利导航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

--

2022年12月底前

146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多元纠纷处理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仲裁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执法,规范专利代理行为,持续打击和遏制不以保护为目的的专利申请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

--

2022年12月底前

147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解纷机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构建市级公、检、法及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2022年12月底前

148

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探索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

市直有关部门

2024年底前

六、打造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

(十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47.健全政企沟通长效机制

149

建立健全政企圆桌会议、营商专员、驻企特派员、市领导挂点帮扶等制度,推动形成政企沟通常态化互动机制。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

市工商联

市企业家协会

2022年底前

150

健全民营企业诉求受理、交办、解决制度,完善企业精准帮扶APP平台、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等渠道,建设“亲清在线”平台,建立全市统一协调、高效运作的受理民营企业投诉、举报和维权工作体系,形成企业诉求制度化解决机制。

2022年底前

48.更大力度做好安商稳商

151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零容忍”;对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市纪委市监委

市直各相关部门

2022年底前

(十五)营造创新创业活力

49.营造更加优越的创新创业环境

152

大力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落实“揭榜挂帅”等机制。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

2022年底前

153

开展研发投入提升行动。接续推进规上无研发活动工业企业“清零行动”,加大对企业的培训和指导,力争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达50%、R&D投入占GDP比重达2.6%。

市科技局

154

开展创新平台提升行动。重点打造鹰潭智慧科创城科创小镇,按照“平台+飞地+孵化器”模式,致力打造具有比较优势的区域性创新中心,成为鹰潭乃至全省的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新高地。

市科技局

155

开展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提升行动。有针对性地围绕高企培育要素,通过开展专项科技服务,引导企业做好加大研发投入、高新产品开发、科技人才建设、知识产权特别是发明专利培育等,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提高培育质量,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在瞪羚企业培育方面,健全完善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库,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指导,在鹰开展专题培训,重点采取分类指导和“靶向”培育,力争培育瞪羚企业5家,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实现零的突破。

市科技局

156

开展03专项试点示范提升行动。推进“智联鹰潭2.0”建设,聚力打造区域领先的物联网创新中心、国内有特色的物联网应用中心、中部地区有影响力的物联网产业制造中心,接续承接办好江西国际移动物联网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突出产业为本,推动电子信息及物联网产业发展,力争全市物联网核心及关联产业营业收入达700亿元。

市科技局

157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

市科技局

2023年底前

158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

2024年底前

50.提升人才服务质效

159

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创新升级“鹰才计划”,打造“技能鹰潭”品牌,完善人才安居、教育保障,创新周末工程师等柔性引才模式,设立全市人才服务专线,引进高层次人才“零门槛”落户,拓展人才服务卡服务场景。推进“互联网+人才服务”建设,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智慧人才新业态。聚焦技能人才培养,健全完善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机制,制定实施“技能鹰潭”行动方案。

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

市行政审批局

市大数据中心

2022年底前

160

加强对现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服务指导,加大博士后招收力度,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申报博士后站点,争取上级相关部门资金政策向基层一线倾斜。

市人社局


--

2022年底前

161

督促各地加强人才奖励的兑现。通过每季度一引才工作情况通报,对各地引才和政策兑现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地及时完成人才各项奖励的兑现。

市人社局


--

2022年底前

162

励科研人员到基层一线创新创业,对经批准到基层一线离岗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人事关系按规定可申请保留延长时间。

市人社局


--

2022年底前

163

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和返乡人员留乡创业,对个人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且被认定为促进就业基地或创业孵化基地等的,给予创业补贴或贴息贷款。

市人社局


--

2022年底前

164

强化本土人才培养。开展铜加工、物联网等特色行业职称评审,开展2022年度市政府特殊津贴推荐选拔工作,认真做好积极推荐申报各类人才工程。认真对接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在推荐选拔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等人选时,注重向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且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高层次人才予以优先推荐申报。

市人社局


--

2022年底前


相关信息:

民进中央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专家调研座谈会召开 2022-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