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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数字经济培育行动方案》的通 知

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鹰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鹰潭市数字经济培育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鹰潭市数字经济培育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赣发〔2022〕4号),牢牢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时代机遇,以更高站位、更广维度、更大力度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培育壮大,加快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数字中国建设的战略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突出“主攻工业、招大引强”,着力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应用,着力培育产业新赛道,着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推动数字经济成为全市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主引擎,为加快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奋力开创“小市要有大作为、争创新时代‘第一等工作’”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数字经济增加值增速持续快于全市经济增速、快于全省平均增速,努力实现规模倍增、占全市GDP比重达到50%左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12%以上、年均增速达到16%以上,力争数字经济总体规模位居全国中小城市前列,打造成为全国中小城市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数字产业能级不断提升。电子信息(物联网)产业迈上千亿级、力争营业收入达到1200亿元,建成区域领先的电子信息(物联网)创新中心、中部地区有影响的电子信息(物联网)产业制造中心、国内有特色的电子信息(物联网)应用中心。数字经济领域年增加值超过1亿元的骨干企业达到50家以上。

——数字应用场景更为丰富。形成一批智能制造、智慧治理、智慧文旅、智慧农业、智慧物流、数字商贸、数字金融、数字新媒体等数字经济领域典型应用场景。实施物联网示范应用85个以上,城市级物联网应用20个以上。

——数字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全面完成“一网统管”建设,实现城市管理事件和城市部件100%“一网统管”管理。推进“一网通办”,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登录、全网通办”。“赣服通”鹰潭分厅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线上线下办理事项100%同步。

——数字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全面建成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网络生态,基本形成能提供产业数字化转型、物联网融合创新、政府治理能力智能升级、网络安全应用示范推广等服务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数字产业化行动

1.找准主攻赛道。依托“03专项”试点示范核心基地建设,将电子信息(物联网)作为主攻赛道,以传感器、模组、智能终端、电子元器件、无人机、网络安全等细分领域为重点发展方向,建设千亿级的全链条电子信息(物联网)产业集聚区,打造成为全省领先的优势赛道。深入实施“招大引强”,开展“5020”项目攻坚行动,突出“链群配”,锁定“高大上”,加快引进一批高科技、高效益、高附加值、带动性强的电子信息(物联网)优质项目,每年新签约电子信息(物联网)“5020”项目8个以上。电子信息(物联网)企业总数达到500家,其中制造类达250家,规上企业达150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提升产业竞争力。深入实施工业创新券政策,大力推行电子信息(物联网)关键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制度,加快突破智能感知、新型短距离通信、高精度定位等电子信息(物联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深入推进国家“03专项”成果转移转化,实现转移转化成果100项以上,关键领域标准研制8个以上,拥有自主产权的省级以上重点新产品、技术标准100个以上。加强电子信息(物联网)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全面深化与中国信通院、北航、南昌大学、江西理工等大院大所、名校名企合作,统筹建设一批行业级和区域级创新平台,新增国家级科创平台载体5个以上、省级科创平台载体2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03专项”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3.推进重大项目。组织实施数字经济领域“项目大会战”,推动重大项目早完工、早投产、早见效,着力形成“引进一个、跟进一批、带动一片”的放大效应。每年完成数字经济重点项目投资200亿元以上,其中2022年重点推进数字经济重点项目96个,总投资76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8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4.培育重点企业。紧扣赛道发展方向,以平台化思维推动与头部企业深度对接,以定制化方式赋能独角兽企业市场拓展,以营商环境优化支持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培育数字经济企业梯队。打造30个10亿元以上、20个20亿元以上、10个30亿元以上的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培育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3家、瞪羚(潜在)企业20家。积极推进重点企业上市,新增上市公司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金融办〕

(二)实施产业数字化行动

1.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制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编制转型路线图,明确转型目标、方向和任务。聚焦“2+N”产业体系,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全面提升企业数字化水平,建成100个以上升级版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完成80家铜企业智能化改造,省级以上“两化融合”企业达到34家,建成工业互联网平台3-5个。开展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行动,企业上云数突破1500家。加快推进以铜为主的有色金属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及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建成全国二级节点有色行业的数据枢纽,达到2000万标识解析体量。建设全国领先的铜产业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智能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实施开发区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积极推进园区数字基础设施升级、园区管理与服务数字化以及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鹰潭高新区争创全省“数字开发区”标杆。〔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控公司〕

2.加速服务业数字化升级。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培育数字金融、智慧电商、智慧物流等服务新模式,推动城乡仓储物流智慧升级,支持鹰潭物流园开展“互联网+货运物流”模式创新。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升级,加快传统商贸云化改造提升,发展在线教育、线上办公、互联网医疗、体验式消费、个性需求定制服务、新零售、网络支付等新业态,把鹰潭打造成“移动生活之都”。以“文化+旅游+智慧+”为主线,持续推进龙虎山、灵溪小镇等重点旅游景区智慧应用场景建设,开启全域智慧旅游新模式,实现“一部手机游鹰潭”。推动传统报业传媒数字化转型,支持发展动画动漫、数字化内容制作等数字服务创意产业,打造具有本地道文化、铜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金融办〕

3.加速农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构建现代农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遥感等数字技术在农业中应用,培育10个智慧农业重点示范项目,支持贵溪市、余江区发展“5G+智慧农田”提效扩产工程。探索实施“人工智能+”工程,推动农业智能设备产品的集成应用,加快余江区智能农机装备产业园建设。持续实施“电子商务进乡村”行动,创新发展农村直播等新业态。培育数字新农人、乡创客,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定制农业等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农粮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三)实施城乡智慧化行动

1.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成3000个5G基站,实现城乡区域和重要功能区5G网络全覆盖,拥有物联网终端接入数500万个,实现人均基础设施存量全省第一。打造泛在融合的移动物联网,深入推进NB-IoT物联网的规模部署与集成应用,实现面向室内、交通路网、地下管网等应用场景的深度覆盖。全面推进高水平全光网城市建设,重点推进千兆光网建设。加快城域网、接入网的IPv6升级改造,全市网络、应用、终端基本支持IPv6。〔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中心、市通信发展办公室〕

2.扩大数字场景应用。全力打造“智联鹰潭”2.0版,加快推进“物联大脑(物联鹰潭)”“一网统管”等共性支撑平台建设,持续推进“赣服通”“赣政通”鹰潭分厅建设,全面建成“感知鹰潭”,实现“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城”。重点建设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水务、智慧消防、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无人机智能公路养护等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力、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应用,形成鹰潭应用示范的标准和品牌。推进智慧海绵城市建设,搭建管网监测管理平台,实现在线监管、智慧水务、数字计算模型等智慧海绵功能。推进智慧交通建设,进一步升级基础设施,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推广公交电子站牌、手机扫码等信息服务模式,完善智能交通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警支队等相关具有数字应用的行业主管部门〕

3.推进城乡数字化融合发展。紧抓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机遇,依托智慧城市数字化治理体系,推动社会公共服务渠道全面向基层延伸覆盖,实现城乡在“云端”融合。聚焦乡村治理中的人、地、钱、技、数等要素,统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构建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加快实现“数字乡村”一张图。建成数字乡村省级示范区(市)2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园区10个。〔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农粮局、市大数据中心〕

(四)实施布局区域化行动

1.打造数字经济核心引领区。以高新区、贵溪经开区、余江工业园区、龙虎山智慧旅游景区为载体,聚焦当地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依次打造高新区移动物联网产业引领区、贵溪市铜智能制造和智能家居引领区、余江区电子信息及智能装备产业引领区、龙虎山智慧旅游引领区。〔责任单位:贵溪市、余江区,鹰潭高新区、龙虎山景区管委会〕

2.打造数字经济创新集聚区。以科创小镇为载体,立足科创领域优势,聚焦智慧城市、科技创新、大数据处理和5G应用四大领域,打造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人才培育、成果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新集聚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信江新区管委会〕

3.打造数字经济电商示范区。以月湖区智慧电商众创园、智慧金融产业园、数字商贸产业园、智慧物流园、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鹰潭新经济产业园等为载体,重点发展智慧教育、智慧金融、智慧电商、智慧物流、网络新经济。〔责任单位:月湖区、信江新区管委会〕

(五)实施数据价值化行动

1.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完善公共数据采集规范与标准,建立公共数据目录体系,推动公共事业单位数据资源统一纳入,扩大公共数据归集范围。加强市县两级数字资源要素关联、过程监测、闭环管理,建立“一地创新、全市受益”的数据共享应用模式。加快与国家、省级业务系统全面对接,推动跨地区公共数据共享,完善数据闭环流转机制,促进数据回流赋能基层治理,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共享和一源多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委网信办〕

2.激发数据资源活力。探索政企数据对接融合机制,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组织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大赛。鼓励企业依法依规运用消费大数据,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围绕“铜产业大数据平台”,部署一批关联供应链和所辖内容等数据资源,发挥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对“云制造环境”的支撑作用,为有色金属行业建立全面、系统的产业画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委网信办、市工控公司〕

(六)实施开放扩大化行动

1.深化与头部企业合作。瞄准世界500强、大型跨国企业、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等企业和顶级研究机构,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靶向招商、精准招商和补链招商。积极对接数字大湾区、数字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主动承接沿海发达地区数字产业梯度转移,打造承接数字产业转移示范区。深化与华为、浪潮、中电科等领军企业合作,创新合作共赢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中心〕

2.夯实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办好江西国际移动物联网博览会、江西工业互联网安全技能大赛、铜基新材料与电子信息产业推介会、粤港澳招商等系列重大活动,用好活动成果,聚集创新资源,打造鹰潭名片。深度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发展,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03专项”办、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中心、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四、政策支持

(一)财税支持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统筹各类资金,在现有资金计划基础上,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加大对数字经济发展重点场景、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及试点示范等支持力度。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作用,推动数字经济创新产品和服务率先在政务领域应用,支持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等各项税收扶持政策,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系列政策,进一步降低数字经济企业成本。〔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融资支持政策

1.设立专项基金。设立规模不小于5亿元的数字经济产业基金,重点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高成长、初创型数字经济企业发展。鼓励社会投资人和基金管理团队共同参股设立各类基金,支持社会资本来鹰发展风险投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责任单位:市国控集团、市工控公司、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2.支持企业上市。支持数字经济企业通过股改、并购重组等方式对接资本市场,推动数字经济企业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建立市数字经济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对在境内交易所市场成功上市的数字经济企业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奖励支持;对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按照其实际融资总额的2%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各区(市)〕

3.创新金融产品。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信贷和保险服务。开发数字经济领域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数据资产质押等产品和服务,创新“云量贷”“人才贷”“数字化转型贷”“文企贷”等产品,用好“工创贷”“03专项贷”“财园信贷通”“科贷通”等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引导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保险产品。推动融资担保公司延伸担保覆盖面,打破担保对象受企业规模和房地产抵押物的限制,对数字经济企业提供担保支持,利用担保行业优势,对企业进行融资辅导。〔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鹰潭市中支、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三)要素支持政策

1.强化数据支撑。编制政务数据开放对接清单,推动促进各地各部门向社会开放数据资源。探索构建数据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收益分配机制。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度,依法允许医疗、交通、金融等特定领域公共数据授权特定机构进行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

2.加强土地保障。按照“先存量、后增量”原则,统筹安排数字经济产业项目用地。在用地计划指标上,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管理机制,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数字经济产业项目,在农用地转用审批时优先配置计划指标;对未纳入清单的项目,在存量土地处置获取的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在土地供应方式上,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地。鼓励各地积极利用存量房产、土地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并可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鼓励乡村数字经济产业项目通过入市方式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3.加强人才保障。制定数字人才需求目录,加强政策供给,对引进“高精尖缺”和急需紧缺数字经济人才,在研发、落户、住房、医疗、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更具吸引力的政策。推进数字技能行动,打造“数字技能培训+数字技能评价”品牌。支持本土院校设置数字经济类学科专业和开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学院,探索多元化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发展订单式、现代学徒制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大“数字工程师”培养培训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4.降低用能成本。推动能耗、碳排放指标向符合国家产业方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数字经济产业项目倾斜。优化节能审查程序,按照节能审查权限优先给予办理审批或向省里转报。积极争取重大数字经济项目纳入国家、省相关规划和能耗单列。开通数字技术企业电力接入绿色通道,优先保障数字经济园区、企业电力接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鹰潭市发展数字经济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成立市数字经济办,设在市发改委。成立数字经济专家委员会,加强对数字经济前沿技术和发展风口研判。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推进机制。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数字经济知识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专业能力、工作人员数字素养。

(二)强化工作合力。市数字经济办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承担起牵头组织、统筹协调、调度推进、考核评价等具体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识共为、密切配合,落实好各项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考核激励。在国家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的基础上,完善数字经济指标统计机制,建立健全数字经济运行监测机制,定期发布数字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报告。强化各地发展数字经济考核,将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积极争取国家各类创新试点在鹰布局,鼓励各地各部门在场景培育、数据开放、产业集聚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大数字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先进经验,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


附件:配套重点专项任务清单



附 件

配套重点专项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牵头(责任)单位

完成期限

一、六大行动

(一)数字产业化行动

1

找准主攻赛道

将电子信息(物联网)作为主攻赛道,以传感器、模组、智能终端、电子元器件、无人机、网络安全等细分领域为重点发展方向,建设千亿级的全链条电子信息(物联网)产业集聚区。其中,2022年电子信息(物联网)产业营业收入达到700亿元。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按年度持续推进

编制数字经济领域“招大引强”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

2022年3月10日前

开展“5020”项目攻坚行动,每年新签约电子信息(物联网)“5020”项目8个以上。

市商务局

按年度持续推进

2

提升产业竞争力

每年发布“揭榜挂帅”项目10项以上,加快突破一批电子信息(物联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深入推进国家“03专项”成果转移转化,实现转移转化成果100项以上,其中2022年实现25项以上。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按年度持续推进

关键领域标准研制8个以上。其中,2022年完成2个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按年度持续推进

新增国家级科创平台载体5个以上、省级科创平台载体20个以上。其中,2022年新增国家级平台1个以上,省级平台5个以上。

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按年度持续推进

3

推进重大项目

组织实施数字经济领域“项目大会战”,每年完成数字经济重点项目投资200亿元以上。其中2022年重点推进数字经济重点项目96个,总投资76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8亿元。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按年度持续推进

4

培育重点企业

培育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3家、瞪羚(潜在)企业20家。其中,2022年新增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1家、瞪羚(潜在)企业5家。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按年度持续推进

积极推进重点企业上市,新增上市公司5家以上。其中,2022年新增上市企业1家以上。

市金融办

按年度持续推进

(二)产业数字化行动

1

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制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编制转型路线图,明确转型目标、方向和任务。

市工信局

2022年3月10日前

累计建成100个以上升级版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完成80家铜企业智能化改造,省级以上“两化融合”企业达到34家,建成工业互联网平台3-5个,企业上云数突破1500家。建成全国二级节点有色行业的数据枢纽,达到2000万标识解析体量。其中,2022年新增建成10个以上升级版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完成24家铜企业智能化改造,省级以上“两化融合”企业达到22家,建成工业互联网平台2个,企业上云数突破1000家。

市工信局、市工控公司

按年度持续推进

2

加速服务业数字化升级

制定数字文创、数字商贸、数字金融、智慧物流、智慧旅游实施方案。

市文广新旅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

2022年3月10日前

3

加速农业数字化转型

制定农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市农粮局

2022年3月10日前

推动农业智能设备产品的集成应用,加快余江区智能农机装备产业园建设。

市工信局、余江区政府

2022年底前

持续实施“电子商务进乡村”行动,创新发展农村直播等新业态。

市商务局

持续推进

(三)城乡智慧化行动

1

完善网络基础设施

建成3000个5G基站,实现城乡区域和重要功能区5G网络全覆盖,拥有物联网终端接入数500万个。深入推进NB-IoT物联网的规模部署与集成应用。全面推进高水平全光网城市建设。其中,2022年建成5G基站2400个,物联网终端接入数达到300万个。

市工信局、市通信发展办公室

按年度持续推进

加快城域网、接入网的IPv6升级改造,全市网络、应用、终端基本支持IPv6。

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中心、市工信局、市通信发展办公室

按年度持续推进

2

扩大数字场景应用

加快推进“物联大脑(物联鹰潭)”“一网统管”等共性支撑平台建设,持续推进“赣服通”“赣政通”鹰潭分厅建设。其中,2022年基本建成“物联大脑(物联鹰潭)”“一网统管”。

市大数据中心

按年度持续推进

重点建设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水务、智慧消防、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无人机智能公路养护等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力、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应用。其中,2022年重点加大现有44个应用场景推广力度。

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相关具有数字应用的行业主管部门

按年度持续推进

推进智慧海绵城市建设,搭建管网监测管理平台。

市海绵办

2022年底前

3

推进城乡数字化融合发展

构建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加快实现“数字乡村”一张图。

市委网信办、市农粮局、市大数据中心

持续推进

(四)布局区域化行动

1

打造数字经济核心引领区

制定高新区移动物联网产业引领区、贵溪市铜智能制造和智能家居引领区、余江区电子信息及智能装备产业引领区、龙虎山智慧旅游引领区建设实施方案。

贵溪市、余江区、鹰潭高新区、龙虎山景区

管委会

2022年

3月底前

2

打造数字经济创新集聚区

完善科创小镇建设方案,充实数字经济创新应用区内容,打造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人才培育、成果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新集聚区。

市科技局、信江新区

管委会

2022年

3月底前

3

打造数字经济电商示范区

制定数字经济电商示范区实施方案。

月湖区、信江新区

管委会

2022年

3月底前

(五)数据价值化行动

1

推进公共数据共享

完善公共数据采集规范与标准,建立公共数据目录体系,推动公共事业单位数据资源统一纳入,扩大公共数据归集范围。

市大数据中心

2022年底前

2

激发数据资源活力

探索政企数据对接融合机制,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

市大数据中心

2022年底前

围绕“铜产业大数据平台”,部署一批关联供应链和所辖内容等数据资源。

市工信局、市工控公司

2022年底前

(六)开放扩大化行动

1

深化与头部企业合作

积极对接数字大湾区、数字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主动承接沿海发达地区数字产业梯度转移。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

持续推进

深化与华为、浪潮、中电科等领军企业合作,创新合作共赢模式。

市大数据中心

持续推进

2

夯实对外开放合作平台

办好江西国际移动物联网博览会、江西工业互联网安全技能大赛、铜基新材料与电子信息产业推介会、粤港澳招商等系列重大活动。

市“03专项”办、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中心、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二、政策支持

(一)财税支持政策

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统筹各类资金,在现有资金计划基础上,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市财政局

按年度实施

2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等各项税收扶持政策,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

市税务局

持续推进

(二)金融支持政策

1

设立专项基金

设立规模不小于5亿元的数字经济产业基金。

市国控集团、市工控公司、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

3月底前

2

支持企业上市

建立市数字经济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对在境内交易所市场成功上市的数字经济企业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奖励支持;对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按照其实际融资总额的2%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各区(市)

2022年

3月底前

3

创新金融产品

开发数字经济领域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数据资产质押等产品和服务,创新“云量贷”“人才贷”“数字化转型贷”“文企贷”等产品,用好“工创贷”“03专项贷”“财园信贷通”“科贷通”等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市金融办、人行鹰潭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2022年

3月底前

(三)要素支持政策

1

强化数据支撑

编制政务数据开放对接清单,推动促进各地各部门向社会开放数据资源。

市大数据中心

2022年

3月底前

2

加强土地保障

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数字经济产业项目,在农用地转用审批时优先配置计划指标;对未纳入清单的项目,在存量土地处置获取的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

市自然资源局

持续推进

在土地供应方式上,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地。鼓励各地积极利用存量房产、土地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并可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鼓励乡村数字经济产业项目通过入市方式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市自然资源局

持续推进

3

加强人才保障

制定数字人才需求目录。

市发改委、市委人才办

2022年

3月底前

对引进“高精尖缺”和急需紧缺数字经济人才,在研发、落户、住房、医疗、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更具吸引力的政策。

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

2022年

3月底前

支持本土院校设置数字经济类学科专业和开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学院,加大“数字工程师”培养培训力度。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2022年底前

4

降低用能成本

推动能耗、碳排放指标向符合国家产业方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数字经济产业项目倾斜。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进

优化节能审查程序,按照节能审查权限优先给予办理审批或向省里转报,积极争取重大数字经济项目纳入国家、省里相关规划和能耗单列。

市发改委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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