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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4/2023-06388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3-10-1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4/2023-06388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3-10-1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并指导实施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区(市)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房资格确认、监督检查工作。

(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相应的政策配套措施。统筹规划、指导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管理。

(四)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资质管理;负责房屋交易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白蚁防治管理;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五)承担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的责任。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监督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与施工。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行业及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建筑业、建设监理、工程检测、建设业安全、工程造价咨询等企业的资质及执业资格的审核报批(审批)和管理。组织建筑行业培训教育及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劳务工作。

(六)承担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的责任。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燃气的行业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指导工作。负责供水、燃气及城市桥梁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城市桥梁管理、维修、养护工作。

(七)承担指导规范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特色小镇建设等。

(八)承担指导监督本市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采集和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对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计价条款、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备案。

(九)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

(十)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建筑领域减排的责任。指导建设行业建筑节能和科技发展项目计划及重点技改项目。负责建筑工程节能专项验收过程的监督,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二)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及人才建设相关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相关职责,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房地产稳定发展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城市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城市道路管理(城市桥梁除外)、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城镇排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2.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交易行业监管,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房屋交易与登记,同时实现交易、登记等信息互通共享。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4 个,包括: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鹰潭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237人,其中在职人员120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7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4263.3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58万元,较2021年减少952.96万元,下降78.69 %;本年收入合计14005.34万元,较2021年增加1523.45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2022年事业单位改革,原不做预算的事业单位并入新成立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做预算。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3987.6万元,占99.8%;事业收入16.62万元,占 0.12%;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3万元,占 0.08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4263.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263.34万元,较2021年增加1202.55万元,增长9.2 %,主要原因是:2022年事业单位改革,原不做预算的事业单位并入新成立的单位做预算,支出也相对应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1年减少632.06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财政将当年指标结余收回不在作为结转结余指标下达。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038.11万元,占14.29%;项目支出12225.24万元,占85.71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93.6万元,决算数为142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2022年鹰潭大厦项目前期费用的审计业务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4万元,决算数为64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2.5%,主要原因是:年中有人员退休,新增职业年金坐实费用,2022年退休人员的月度绩效奖励在该科目反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81万元,决算数为16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基数调整。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使用的是上年结转结余指标。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1.37万元,决算数为912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38 %,主要原因是:该类支出中存在2022年大专项均由财政代编,不通过部门预算反映。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21.02 万元,决算数为386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11 %,主要原因是:该类支出中存在2021年大专项均由财政代编,不通过部门预算反映。

(七)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17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该类支出为财政代编大专项,不通过部门预算反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6.9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857.98万元,较2021年增加390.49  万元,增长26.6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0.25万元,较2021年减少23.53万元,下降20.6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48万元,较2021年增加43.3万元,增长105.14 %,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人员的月度绩效奖励在该科目反映。

(四)资本性支出4.27万元,较2021年增加4.07万元,增长2035 %,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添置办公设备。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19.42万元,决算数为6.3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2.49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2.68万元,增长73.83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因公出国(境)开支。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因公出国(境)开支。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人次,主要为:全年无因公出国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92万元,决算数为  0.6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45%,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35万元,下降66.83 %,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6 批,累计接待  4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0  人次,主要为:国内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全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11.5 万元,决算数为 5.64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9.04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4.03万元,增长250.3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经费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4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92万元,降低43.64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适当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34.8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4.08%。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已报废的非机动车(现正在履行申请核销程序)。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5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263.3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鹰潭大厦项目前期费用”  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3.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支出项目用途合理,运行规范,成效明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符合单位实际,支出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严格,未出现不良情况。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297.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948.22万元,事业收入支出16.62万元,其他收入支出1.1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安排的全部工作任务12月底已逐步推进完成。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总报告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设立项目绩效目标明确,根据设立绩效目标做好每一季度监控填报。

二、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鹰财绩[2023]3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为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我局对2022年已申报入库的项目进行绩效自评。

三、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入库填报概况清晰,设立的项目绩效目标:经济成本、数量、质量、实效、社会效益、满意度,目标明确。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通过对2022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分析,认真贯彻落实财政绩效管理制度,健全绩效预算管理体系,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运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预算的约束力,保证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有些项目的支付进度是根据项目完成的进度和合同约定的拨付时间,拨付项目款项,所以导致与建立项目时设定的绩效目标有所偏离。

改进措施:督促跟进项目完成进度,及时按合同约定时间拨付项目款项,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汇总表

主管部门:

单位:万元

序号

预算单位

项目名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得分

年初 预算数

年中追加数/追减数

小计

1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纪检工作人员办案经费   

6   


6

6   

100   

2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非税收入成本2022   

15.46   


1  15.46

10.0076

95   

3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级重点项目工作经费


883.63


883.63

100

4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补助资金


18.9107

18.9107

18.9107

100

5

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

沪昆跨线桥动态监测及咨询服务


14.654

14.654

14.504

95.5

6

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

城市桥梁养护维修


66

66

66

100

7

鹰潭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年度考核奖


39.96

39.96

34.04

92.05

8

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

非税收入成本2022

449.24  


449.24

211.1491

85.85

9

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

住建后勤保障及综合事务管理-档案馆系统更新升级

10


10

3.9

85

































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合计


52602.17   

52602.17   

自评价 平均分

95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

721.7

11486.92

12208.62

部门预算项目总个数

51   

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支出总额占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比例= 年度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全年预算数合计/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总额*100%

12208.62/12208.62*100=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市级重点项目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883.63 

883.63

10

100% 

100


其中:财政拨款


883.63

883.63

-




其他资金




-






偏差原因及整改措施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执行率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数量

东塔主楼内墙粉刷面积(6-38层) 

63232平方

63232平方 

35 

35 



质量








时效

鹰潭大厦东塔项目完成时间

10个月 

10个月 

5 

5 



成本

鹰潭大厦东塔主楼项目成本 

883.63 

883.63 

36 

36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消除烂尾楼影响 

100% 

100% 

5

5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








满意度

满意度

业主满意度 

90% 

90% 

9 

9 





总分

90

9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鹰潭大厦项目前期费用”项目部门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1、均和˙鹰潭大厦项目由江西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鹰潭市旺埠路9号,总用地面积为29381.09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为5.6,总建筑面积为2035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6080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39153平方米,地下商场面积3568平方米)。

2、均和˙鹰潭大厦项目由东塔楼、西塔楼及地下室工程组成,集大型商业、SOHO公寓及5A写字楼为一体。其中东塔楼建筑面积约为83751平方米,高148.4米的38层超高层建筑物,西塔楼建筑面积约为76944平方米,高99.8米的25层高层建筑物,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鹰潭城市新的地标性建筑物。目前西塔已于2020年峻备并交付业主使用,东塔计划2023年6月完成验收并交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总体目标:鹰潭大厦项目已基本达到竣工验收阶段。

2、阶段性目标:通水、通电工程于2022.12.31日完成;外墙真石漆工程于2022.10.30日完成;入户门、防火门安装工程于2023.3.20日完成;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于2023.3.20日完成;景观绿化工程于2023.4.30日完成。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鹰潭大厦项目前期费用返还共8836315.3元,支付内容如下:

1、付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费6842500元;2、付深圳市筑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费1117939.5元;3、付胡家清委托设计审核服务费100000元;4、付核工业鹰潭工程勘察院勘察费66000.3元;5、付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上饶分院基坑支护、井点降水设计费50000元;6、付江西佳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评价技术服务费50000元;7、付鹰潭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咨询服务费30000元;8、付江西京昌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通影响评价费69300元;9、付华东交通大学交通影响评价费50000元;10、付江西省众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审查186925.5元;11、付上饶市亮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图设计审查费90000元;12、付美华建设有限公司幕墙工程深化设计费50000元;13、付浙江开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幕墙工程深化设计费109250元;14、付江西省众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幕墙设计审查费24400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算符号

目标值

单位

产出指标

数量(必填)

通水、通电

=

30

景观绿化

=

60

市政管网验收

=

20

节能验收

=

20

消防验收

=

25

多测合一测绘

=

15

档案验收

=

45

质量监督报告

=

20

质量(必填)

鹰潭大厦(东塔)项目完成合格率

=

100

%

时效(必填)

鹰潭大厦(东塔)项目验收交付时间

=

6

成本(必填)

供水供电工程

=

1250

万元

多测合一测绘费

=

50

万元

档案整理

=

15

万元

各类检测

=

30

万元

绿化景观

=

350

万元

道路划线

=

3

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必填)

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保障施工进度按节点完成,满足验收标准,消除烂尾楼的影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

100

%

环境效益





可持续影响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必填)

工程质量合格、验收通过、业主满意

=

100

%

三、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鹰潭大厦项目的施工完工进度是按照各个阶段性工程进度来确定,项目预算是通过市场调查,根据现行市场价格及浮动情况做出的合理计划。

(二)项目过程情况

1、科学规划、精心设计,搞好项目建设;

2、严格把控项目成本,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及工程款支出手续;

3、认真配合施工方做好监理、准备工作,使工程开工、验收、备案规范化。工程开展时,对隐蔽工程实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验收之前。

(三)项目产出情况

1、工程进度:通水、通电工程已完成;外墙真石漆工程已完成;入户门、防火门安装工程已完成;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已完成;景观绿化工程已完成。

2、项目前期费用已支出8836315.3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按计划进度如期完成;各分项工程完成质量达标;项目成本基本符合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工程建设管理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反映拟定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法规政策、组织跨区域污水垃圾及供水燃气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6.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

2022年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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