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预决算 > 市级部门预算 > 2023年
索  引  号: YT0015/2023-00623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3-02-0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5/2023-00623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3-02-0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是主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管理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区(市)政府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商解决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的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涉核安全协调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放射源防护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全市环境执法监测与应急监测工作体系,与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中央、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和地方开展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和信访件的整改工作。对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履行生态环境工作职责情况提出督查问责建议。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本市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保护事务。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建设美丽鹰潭。

二、部门基本情况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共有预算单位7个,包括局本级及7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75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3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97人。实有人数214人,其中:在职138人,包括行政人员4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21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76人,退休人员53人,其他人员23。

第二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

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014.26万元,比上年增加9114.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2.39万元,比上年增加885.45万元,其他收入3991.64万元。比上年增加3988.4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240.22万元,比上年增加4240.22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014.2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9114.1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06.44万元,比上年增加891.07万元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07.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66万元,资本性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8607.81万元,比上年增加8223.0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71.24万元,资本性支出28.92万元,其他支出1064.3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19万元,比上年增加263.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35万元,比上年增加33.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232.35万元,比上年增加8663.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84万元,比上年增加13.45万元;其他支出143.52万元,比上年增加143.5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150.44万元比上年增加772.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16.89万元,比上年增加7154.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7.66万元,比上年增加145.98万元;资本性支出34.92万元,比上年减少23.26万元;其他支出1064.36万元,比上年增加1064.3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82.39万元,比上年增885.4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19万元,比上年增263.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35万元,比上年增33.6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44.01万元,比上年增575.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84万元,比上年增13.4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03.57万元,比上年增加891.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07.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66万元,资本性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378.82万元,比上年减少5.9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7.12万元,资本性支出25.4万元,其他支出1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42.7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6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6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2.9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对鹰潭市生态环境局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预算拨款792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万元,其他收入 3659.1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126.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非税收入成本项目、鹰潭市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支出(大气)、鹰潭市水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水污染防治资金、鹰潭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二期)、上级补助支出(水体)、鹰潭市危险废物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运维管理及线下规范化服务、月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月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委托运维服务费项目、余江区秸秆禁烧管控能力建设、贵溪市秸秆禁烧管控能力建设、争取上级预算内资金文本编制项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有资金结转;其中非税收入成本项目绩效情况如下:1.项目概述:项目金额135万元,用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项经费支出。  2.实施主体、方案和周期:主体是鹰潭市生态环境局,方案为项目按照工作进度执行支付,项目周期为一年期限。3.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是劳务人员人数、公务用车数量、环保大楼日常维护面积,质量指标是劳务费发放准确率、设备运行合格率,成本指标是项目成本,时效指标是使用期限,社会效益指标是提高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满意度指标是部门满意度。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3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未安排出国预算。

公务接待费3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68万元),比上年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69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加重。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万元),比上年增2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原执法车辆淘汰拆解,造成执法执法能力严重不足以及执法能力建设需要,更新购置执法车辆,提高环境综合执法车辆保障。

第三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x

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相关信息:

鹰潭市工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3-02-01
市市场监管局一周工作动态(1月23日—1月29日) 2023-02-01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说明 2023-02-01
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现代化鹰潭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2023-01-31
医疗保险参保统计报表2022年度12月数据 2023-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