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5/2023-00977 |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3-02-1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5/2023-00977 |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3-02-1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市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监测职能。主要职责是:
落实全市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目标任务。
负责区域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环境执法、流域水生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和污染纠纷等监测工作。
负责实验室计量认证评审、复核和扩项工作。
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队伍和能力建设。
受委托开展排污单位管理和自行监测专项检查。
对接联系江西省鹰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完成上级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22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数19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9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38.99万元,比上年增加338.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99万元,比上年增加338.99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38.99万元,比上年增加338.9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23.99万元,比上年增加323.9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3.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比上年增长15万元,包括其他相关支出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节能环保支出258.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8.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91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0.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1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3.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3.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万元;其他支出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8.99万元,比上年增加338.9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节能环保支出258.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8.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91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0.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1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23.99万元,比上年增加323.9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3.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比上年增长15万元,包括其他相关支出1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机关运行费预算13.5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新成立的预算单位,2023年才开始做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对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拨款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监测工作经费项目;其中监测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如下:1.项目概述:监测工作经费项目是用于常规监测、质量保证、报告编写、信息统计等费用,金额15万元,为了保障监测工作的有序开展;2.实施主体、方案和周期:主体是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方案为根据工作任务进度序时安排,项目周期为一年期限。3.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是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编人数19人,质量指标是保障日常工作完成,成本指标是日常监测经费15万元,时效指标是工作完成及时性,社会效益指标是满足生态环境工作需求,满意度指标是监测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新成立的预算单位,2023年才开始做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三部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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