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36/2023-01050 | 发文机关: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3-02-1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36/2023-01050 |
发文机关: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3-02-1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江西省鹰潭市军供站2023年预算
江西省鹰潭市军供站2023年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鹰潭市军供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鹰潭市军供站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鹰潭市军供站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鹰潭市军供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部门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鹰潭市军站内设科室3个(办公室、军供科、经管科)。全额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11人,退休人员6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8人,实有人数16人,退休人员25人;
无编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22人。
第二部分 江西省鹰潭市军供站2023年单位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支前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 | 实施单位 | 鹰潭市军供站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4 | ||
其中:财政拨款 | 24 | |||
其他资金 | ||||
上年结转 | ||||
年度绩效目标 | ||||
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产出指标 | 军供保障支前次数 | ≥50次 | |
质量指标 | 服务及时程度和效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情况 | 100% | ||
成本指标 | 军供支前成本 | ≥240000元 | ||
效益指标 | 效益指标 | 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军供保障对象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费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 | 实施单位 | 鹰潭市军供站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7.93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93 | |||
其他资金 | ||||
上年结转 | ||||
年度绩效目标 | ||||
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产出指标 | 军供站占地面积 | ≥2000平方米 | |
质量指标 | 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 100% | ||
时效指标 | 军供站物业费支付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军供站物业费用 | ≥179300元 | ||
效益指标 | 效益指标 | 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军供保障对象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实有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 | 实施单位 | 鹰潭市军供站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99 | ||
其中:财政拨款 | 199 | |||
其他资金 | ||||
上年结转 | ||||
年度绩效目标 | ||||
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产出指标 | 军供站占地面积 | ≥2000平方米 | |
质量指标 | 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 100% | ||
时效指标 | 人员社保、军供保障餐费支付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人员社保、军供保障餐费 | ≥1990000元 | ||
效益指标 | 效益指标 | 确保人员社保、军供保障质量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军供保障对象满意度 | ≥95% |
第三部分 江西省鹰潭市军供站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江西省鹰潭市军供站收入预算总额为4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2.8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47万元,上年年结转(结余)2.45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未支付完;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工资及实有资金纳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江西省鹰潭市军供站支出预算总额为4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2.8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工资及实有资金纳入预算。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3.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7万元。项目支出243.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1.4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3.3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8.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4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江西省鹰潭市军供站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45.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3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工资纳入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3.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7万元。项目支出41.93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1.9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7.7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7万元,增长9%。
2023年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总额7.73万元,其中:办公费0.97万元、邮电费0.20万元、福利费1.08万元、差旅费0.6万元、取暖费0.41万元、工会费2.64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3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江西省鹰潭市军供站“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1.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及支出科目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1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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