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02/2024-05730 |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 | 文 号: 鹰府办发〔2024〕5号 |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 成文日期: 2024-09-0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
索 引 号: YT0002/2024-05730 |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 |
文 号: 鹰府办发〔2024〕5号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
成文日期: 2024-09-0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有效 |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2017年1月17日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鹰潭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2024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事件分级及分级应对
1.6应急体系
2 组织体系
2.1市级层面应急指挥机构
2.2县级层面应急指挥机构
2.3现场指挥机构
2.4电力企业
2.5重要电力用户
2.6专家组
3 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3.1风险分析
3.2预防和监测
3.3预警
3.4预警解除
3.5信息报告
4 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及启动程序
4.2响应措施
4.3响应终止
5 后期处置
5.1处置评估
5.2事件调查
5.3善后处置
5.4恢复重建
5.5档案管理
6 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6.2装备物资保障
6.3通信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6.5技术保障
6.6应急电源保障
6.7医疗卫生保障
6.8资金保障
7 附则
7.1预案管理
7.2预案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8 附件
1.鹰潭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鹰潭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3.鹰潭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4.鹰潭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流程图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鹰潭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市社会安全和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大面积停电事件省级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鹰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鹰潭市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市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社会安全和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及分级应对
按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划分的等级标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时间长短,原则上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停电事件、重大停电事件、较大停电事件、一般停电事件,即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种级别。因鹰潭市电网负荷未达到国家《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中特别重大停电事件启动条件,所以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鹰潭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重大、较大、一般三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重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由省级层面负责协调应对,必要时按程序提请国家层面协助或负责应对;一般、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事发地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应对;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停电事件由事发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协调应对,必要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应对。
1.6应急体系
鹰潭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本预案与《江西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鹰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
(2)各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衔接,由区(市)人民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用于防范应对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
(3)有关市级部门预案、电力企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黑启动”方案、重要电力用户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应与本预案相衔接,明确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时本部门、企业的应对方案。
以上预案共同形成上下一致、相互衔接、部门协同的鹰潭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2 组织体系
2.1市级层面应急指挥机构
2.1.1市停电应急指挥部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协助联系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国网鹰潭供电公司总经理担任。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电力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
(2)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市内一般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省级工作组或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发生超出我市应对处置能力的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向省级层面提出支援请求。
(3)指导、协调、支持县级地方政府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研究决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4)其他事项。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组成单位及工作职责见附件2和附件3。
2.1.2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国网鹰潭供电公司副经理担任。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执行市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办理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决定的相关事宜。
(2)具体负责市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评估、修订,并监督预案体系内各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措施执行情况。
(3)组织研判、核实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并对事件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后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和市政府及时报告,向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4)掌握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向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有关情况,协调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宣传报道。
(5)完成市停电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县级层面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1)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2)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并根据需要建立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对需要市级协调处置的跨县级行政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由相关县级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或由县发展改革委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请求。
(3)对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信息进行核实,并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当初判为较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应立即按程序向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3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事发地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下级指挥部应纳入上级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4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运行值班单位,应服从该调度机构的调度。
2.5重要电力用户
对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党政军机关、应急指挥机构、医疗、金融机构、工矿商贸等重要电力用户和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供热、加油(气)、排水、污水处理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完善非电保安等各种保障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向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2.6专家组
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本级和下级负责应对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3 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3.1风险分析
3.1.1电力系统风险
鹰潭电网形成以220千伏电压等级为主网架,通过220千伏铜城变、月湖变、洪桥变、流口变、志光开关站与上饶、抚州、赣东北等电网联网,覆盖鹰潭市全范围。鹰潭区域内可导致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主要风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网架结构风险。局部输电通道密集与局部网架薄弱情况并存,重要(密集)输电通道及交叉跨越点故障、重要变电站全停均可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局部网架存在单个变电站或单条线路送电比重过大,抵御严重故障能力不足。
(2)支撑性电源非计划停运风险。支撑性煤电机组长周期、深调峰、多煤种掺烧等运行状况将会造成机组运行安全性降低,如负荷高峰时段出现机组非停可能造成电网供需失衡。
(3)新能源大规模接入风险。新能源大规模接入弱系统方式下,集群出力超过一定临界值时,存在因为锁相同步问题引发大面积振荡脱网风险;电网故障后新能源机端暂态过电压易超出设备耐受范围,引发大规模连锁脱网。
(4)电煤供应风险。发电用煤受运输组织、船舶调度、港口装卸、输煤设备及天气因素等影响,造成电煤供应不足,导致被迫减负荷甚至停机,影响电力供应。
(5)重要设备故障风险。电网和发电设备规模大幅增长,参数不断提高,新型装备处于不稳定期,老旧设备基数大、隐患多,部分重要设备因设计、制造、安装等环节管控不到位存在潜在安全风险,关键设备故障可导致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异常。
(6)网络安全风险。网络安全边界不断延伸,节点数量持续增加,违规接入监控系统、调整涉网参数等行为均会对电网运行带来风险;稳控装置、继电保护等二次系统规模庞大、结构复杂,拒动、误动均可造成严重后果。
(7)自然灾害风险。极端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情况下,雷暴、山火、台风、洪涝、冰冻、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将会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导致大面积停电。
(8)外力破坏风险。市政工程施工、电力设施受损、线路通道内超高树木、违章建筑、非法侵入、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等外力破坏或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电网设施损毁,有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
3.1.2社会民生系统风险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将会导致交通、通信瘫痪,供水、供气等城市公用服务供应中断,严重影响经济建设、人民生活,对社会安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1)政府部门、军队、公安、消防等重要机构电力供应中断,影响其正常运转,威胁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
(2)化工、冶金、矿山等高危用户的电力供应中断,引发环境污染、爆炸等次生衍生灾害。
(3)医院、学校、大型商场、大型写字楼、住宅小区等高密度人口聚集点供电中断,引发群众恐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4)铁路、港口、公交枢纽等电力供应中断,城市交通拥塞甚至瘫痪,大批旅客滞留。
(5)大面积停电事件在当前新媒体时代极易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造成公众恐慌情绪,影响社会稳定。
3.2预防和监测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将大面积停电事件预防工作贯穿能源规划、建设、运维等各个环节,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政府、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预防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带来的危害及其负面影响。
电网企业负责大面积停电风险的监测工作。要建立完备的事故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加强电网调度管理,通过日常设备运行维护、巡视检查、隐患排查和在线监测等技术和管理手段,做好重要电网设备设施外破和网络攻击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并排除电网运行隐患;加强供需平衡预测分析,及时预警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缺口;综合自然资源、林业、气象、水利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建立健全电网防止自然灾害预警体系,加强灾害分布图修订完善工作,完成全市污区分布图、全市雷区分布图等,为治理灾害和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发电企业要加强发电设备运行管理,掌握机组运行风险,做好重要发电设备和网络攻击防护工作,加强对水库水位、机组出力情况评估,强化燃料供应监测机制,动态掌握电能生产供需平衡情况,并及时向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反馈发电能力可能产生的变动。
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将涉及电网安全的相关数据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划分自然灾害易发区,加强预报预测和信息共享协同处置,提高灾害预测和突发事件预警处置能力。
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预警建议。
3.3预警
3.3.1预警分级
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预警分为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分别对应可能发生的鹰潭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中的重大、较大和一般三级。
3.3.2预警信息发布
电网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应第一时间向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预防措施和发布范围等,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橙色、黄色预警,由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根据电力企业及相关部门分析评估结果,决定预警范围并发布;必要时,由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报请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向社会发布预警。蓝色预警可由事发地区(市)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视情发布预警。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视情通过现场传达方式告知重要用户。
3.3.3预警行动
发布大面积停电预警信息后,各单位应根据事件情况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收集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做好相关应急信息发布的准备工作;协调、调集应急队伍、物资和应急电源等,做好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其他相关单位:依职责做好维护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应急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气象等技术支撑服务。
受影响各区(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公共秩序维护、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及时向公众发布有关停电预通知信息,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电网企业:针对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合理安排电网调度运行方式,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调集应急所需队伍、物资、装备、电源等,做好应急保障工作,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电网应急救援和处置准备工作,并对发电企业和重要用户提供技术支撑。
发电企业:加强发电设备巡视监测及运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发电侧应急救援和处置准备工作。
重要电力用户:做好生产调整、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方式的保安工作。
3.4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5信息报告
(1)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向事发地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报告。后续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终报事件处置等有关情况。
(2)事发地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接到电力企业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本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3)获知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后,电网企业应立即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判断停电事件的状态等级、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接到事件报告后,按照规定报告市人民政府,同时通报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对初判为较大及以上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市人民政府立即按程序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同步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报告。
信息报告应采取书面方式上报,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伤亡或经济损失初步评估、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信息报告不具备书面报告条件的,可先通过电话报告,再行书面报告,信息报告后又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补报。涉密信息的报告应遵守相关规定。
4 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及启动程序
4.1.1Ⅰ级响应
初步认定达到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发展改革委报请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接受上级指挥部或工作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总指挥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工作。市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接受省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执行相关决策部署;
(2)统一领导和指挥市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电力恢复、社会救援和维稳等各项应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3)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
(4)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对接省工作组;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5)组织开展队伍、物资、装备调度;
(6)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7)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8)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4.1.2Ⅱ级响应
初步认定达到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市发展改革委报请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停电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或其授权的负责同志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工作。市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统一领导和指挥市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电力恢复、社会救援和维稳等各项应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2)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及时收集汇总事件信息;
(4)研究决定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5)视情向省级层面组织和机构提出支援请求;
(6)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7)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8)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4.1.3Ⅲ级响应
初步认定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时,事发地发展改革委应立即对接市发展改革委,并报请本级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区(市)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指导督促地方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督促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
(2)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3)根据电力企业和地方请求,协调做好支援工作;
(4)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5)及时向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发生较大影响的其它停电事件,由事发地发展改革委协调应对,必要时报请本级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当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在重点地区、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应急响应等级视情况相应提高。
4.2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调整发供电计划,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等必要措施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2.2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军机关、应急指挥机构、医疗、金融机构、工矿商贸等重要电力用户和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供热、加油(气)、排水、污水处理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或采取非电保安措施,及时启动相应停电事件应急响应,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各类人员聚集场所停电后要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秩序地疏散,确保人身安全。应急、消防、武警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火灾、爆炸等事件,解救被困人员。
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扑灭各类火灾,解救被困人员,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2.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协调供水、供气企业采取应急供电措施,保障居民用水、用气需求。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4.2.4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4.2.5公众舆情应对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应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2.6组织事态评估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或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3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启动响应的停电应急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发电燃料恢复正常供应、发电机组恢复运行,燃料储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4)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5)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 后期处置
5.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受影响区域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5.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配合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成立调查组,调查应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3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按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5.5档案管理
各地各单位应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各环节档案管理工作,便于开展事件调查和总结经验教训等工作。
6 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应急抢修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队伍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6.3通信保障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配备应急发电设备和应急通信设备,形成必要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应急专用频率的电波监测和干扰排查等技术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必要时,可以采取开辟专用通道、实行交通管制等措施。
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5技术保障
气象、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要为电力运行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山火等相关信息服务。电力企业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推进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6.6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自备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7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自备应急电源建设,加强医疗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确保在应急响应期间医疗救护力量到位,维护医疗秩序稳定。做好发生次生衍生灾害期间的医疗应急救援工作。
6.8资金保障
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 附则
7.1预案管理
7.1.1宣传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区)市政府、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护电力设施意识。
7.1.2培训
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负责组织本企业、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应急救援工作培训,提高专业应急处置的水平。
7.1.3演练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单位,定期组织全市综合性或专业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定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综合性或专业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定期组织开展本企业、本单位专业性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
7.1.4修订
市停电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本预案对相关应急预案(处置方案)进行补充完善。各级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每年对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名单进行更新,确保机制有效运转。有以下情形的,经会商评估后应及时修订预案,按程序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并抄送上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较大变化的;
(2)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电网安全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演练和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6)应急预案编写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 附件
1.鹰潭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鹰潭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3.鹰潭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4.鹰潭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流程图
附件1
鹰潭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鹰潭市电网负荷60万千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二、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鹰潭市电网负荷60万千瓦以上时,减供负荷40%~60%,或50%~70%供电用户停电。
(2)鹰潭市电网负荷60万千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5)县级电网负荷15万千瓦以上时,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鹰潭市电网减供负荷20%~40%,或30%~50%供电用户停电。
(2)县级电网负荷15万千瓦以上时,减供负荷40%~60%,或50%~70%供电用户停电。
(3)县级电网负荷15万千瓦以下时,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事发地人民政府视情启动应急响应。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鹰潭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
鹰潭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四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按职责抓好落实。
序号 | 专项 工作组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主要职责 |
1 | 综合 保障组 | 市发展改革委 (市能源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市通信发展办公室、赣东无线电监测中心、铁路鹰潭车站、国网鹰潭供电公司、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能源企业。 | 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制定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道路、水路等基本交通运行;负责为应急响应行动提供有效的后勤保障;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
2 | 电力 恢复组 | 市发展改革委 (市能源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武警江西总队鹰潭支队、国网鹰潭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况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 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协调部队、武警等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
3 | 舆论 引导组 | 市委宣传部 | 市委网信办、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应急管理局等参加。 | 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社会舆情、网络舆情和公众动态,加强媒体、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
4 | 社会 稳定组 | 市公安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武警江西总队鹰潭支队等参加。 |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做好反恐相关监控和防范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
附件3
鹰潭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鹰潭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国网鹰潭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序号 | 成员单位 | 主要职责 |
1 | 市委宣传部 | 协调指导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
2 | 市委网信办 | 统筹指导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工作。 |
3 | 市发展改革委 (市能源局) | 负责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和市委、市政府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情况,协调争取省相关部门提供的帮助和支持;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电力企业在电力恢复中涉及的重大项目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 |
4 | 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 指导协调工业企业做好防范次生灾害工作,组织工业企业生产电力恢复所需的应急物资,配合开展负荷管理措施。 |
5 | 市民政局 | 对符合条件的受事件影响群众实施基本生活救助。 |
6 | 市公安局 |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区域的现场警戒、治安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开展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周边道路交通疏导,保障应急救援道路交通顺畅。 |
7 | 市财政局 | 负责落实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抢修救援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做好市级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
8 | 市自然资源局 | 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预警,为恢复重建提供用地支持。 |
9 | 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 负责指导城市供水企业、管道燃气企业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
10 | 市城管局 | 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市政照明、排水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
11 | 市交通运输局 | 协助征用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协调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公路运输的通行。 |
12 | 市水利局 | 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提供相关信息;对发电机组生产取水提供必要支持。 |
13 | 市商务局 | 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应急状态下所需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
14 | 市国资委 | 指导市属国有企业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
15 | 市融媒体中心 |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及应急广播。 |
16 | 市教育局 | 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
17 | 市卫生健康委 | 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重点指导当地医疗机构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停电应急预案。 |
18 | 市应急管理局 | 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参与电力企业一般、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沟通江西省地震局获取最新震情信息和震后趋势意见,并通过涉密渠道及时报送至市停电应急指挥部。 |
19 | 市林业局 | 负责指导事故区域内树木处置工作。 |
20 | 市气象局 |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
21 | 市生态环境局 | 负责指导协调因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
22 | 市通信发展 办公室 | 负责组织、协调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做好应急救援过程中公用通信保障工作。 |
23 | 赣东无线电 监测中心 | 根据需要调用应急无线电频率,确保应急无线电通信指挥畅通。 |
24 | 铁路鹰潭车站 | 启动停电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具体实施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的铁路运输。 |
25 | 武警江西总队 鹰潭支队 | 负责协助市停电应急指挥部参与事故灾难救援工作,加强危险区域、危险场所、警戒区的外围警戒和社会面联勤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
26 | 国网鹰潭 供电公司 | 负责电网运行状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故障分析与研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组织电力抢修队伍,调集电力应急物资,开展电网应急抢修,控制事故范围,及时恢复电力供应;保障重点地区、重要负荷、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供电恢复;及时报告电网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 |
27 | 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各发电企业 | 负责本单位在应急情况下的生产调度和应急处置,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运行安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做好应急物资供应,及时恢复机组并网运行和调整出力,为地区电网恢复供电与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
28 | 中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 分公司 | 对应急救援过程所需燃油提供支持。 |
29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 销售分公司 | 对应急救援过程所需燃油提供支持。 |
30 |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冶炼厂 | 响应调度指令,按照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理。 |
附件4
鹰潭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流程图
关联解读:【文字解读】《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