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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00040/2025-00394 发文机关: 市供销联社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5-01-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00040/2025-00394
发文机关: 市供销联社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5-01-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农民社员的意见和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本级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依法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研究制订全市供销社联合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联合社的改革与发展。 

(三)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推动系统市场体系建设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指导系统发展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城市商贸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支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展电子商务,依托“供销e家”平台开展电商业务。建设“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开展以“大田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推进农村资金互助合作。

(四)负责指导本系统供销社联合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干部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做好我市供销系统农合联的业务指导,指导并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和对外贸易。 对社属企业进行指导和管理,大力开拓、活跃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五)监督检查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供销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任务情况,保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坚持正确的办社方向和社属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科

1.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史志年鉴编纂工作、接待联络、来信来访、后勤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等日常行政工作。

2.负责机关人事、工资、老干部等工作。

3.负责市社新闻宣传、社务信息工作的规划、组织管理和新闻发布,网络安全、指导系统社务信息工作。

4.综合协调相关科室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重要信息报送。

5.负责系统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培训。

6.负责机关综治、普法、维稳及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

7.负责与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工作衔接,并接受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8.承办市社党组、理事会、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与合作金融科

1.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务信贷法规制度,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工作。

2.管理国拨专项资金和社有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3.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主管社团的财务工作。负责机关人员医疗、工伤、计划生育、生育保险等工作。

4.承担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具体工作,管理社有资产。履行社有企业出资人代表职责,拟定社有企业盈余分配制度。

5.拟定市社经营性资产投资规划、年度投资预算。负责市社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工作,规范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财务支出和福利保障等工作。

6.贯彻党和国家农村金融政策,拟订系统合作金融发展规划。

7.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农村资金互助合作。

8.指导系统金融企业设立、业务开展和农村互助合作保险工作。

9.配合有关本级做好系统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

10.指导系统合作发展基金的管理和运行,负责市社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11.承担市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合作指导科

1.宣传贯彻有关农村经济和合作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承担系统综合改革具体指导工作;

2.参与拟定有关法规,监督检查系统执行国家法规情况;承担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区(市)联合社之间经济纠纷调解工作;

3.组织开展以“大田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指导全市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指导系统组织建设、文化建设,推动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社有企业等各类组织按照合作社原则健全完善体系和制度,指导发展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

5.指导系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协同有关本级推动、指导农民科技知识普及和科技兴农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各类业务技术培训、业务工作交流和职业技术教育。

6.负责本级行业协会管理,指导、服务系统行业协会,指导系统科技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国家重点科技计划、技术引进、推广应用、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工作。

7.负责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和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

8.研究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科教和社团改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我市供销系统农合联的业务指导。

9.指导系统科技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国家重点科技计划、技术引进、推广应用、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工作。

10.指导市社主管社团组织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11.承担市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经济发展科

1.研究提出系统经济发展与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全市流通业发展和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

2.负责系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及综合统计工作,指导本系统经济运行,指导推动系统产业发展,推动系统产业整合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指导推动系统市场体系建设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指导系统发展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城市商贸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指导区(市)供销社做好“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建设。

4.指导并推动我市供销系统产业扶贫、电商扶贫工作。

5.指导系统承担政府委托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运营和管护,以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任务。

6.指导系统做好农资、救灾物资等重要商品储备和供应工作,指导我市春耕备耕工作,指导系统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和对外贸易。

7.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系统安全生产、抗洪抢险工作,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等本级交办的工作。

8.负责市社社有企业(含仓库)运营管理。

9负责市社中央及省、市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10.承担市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机关党总支

1.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意识形态、统战等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机关(含退休)和社属企业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

2.负责机关(含退休)和社属企业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进党务公开。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

3.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群团组织建设,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工、青、妇工作。

4.承担市社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监事会办公室(审计科)

1.拟定监事会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指导本系统监事会组织建设,负责承办监事会具体管理工作。

2.负责监事会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和社情民意等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3.会同相关科室承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资产运营等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实施党和国家有关审计政策、法规、制度;制定适应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和管理要求的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负责市社主管社团财务收支、社有资产及经济效益审计监督。

6.负责对市社主管社团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指导社有企业、直属事业单位、主管社团及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7.负责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核算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系统管理中重大的、带倾向性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问题进行审计调查。

8.承担市社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单位1个,内设机构6个科室。调整后参公事业编保留18名。其中主任(正处级)1名,副主任(副处级)3名,监事会主任(副处级)1名;正科级职数6名(含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市供销社机关内设机构数量5个,分别为:人事秘书科、财务与合作金融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监事会办公室(财审科)

实有人数37人,其中:在职人数15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15人,退休人员22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收入预算总额为370.81万元,比上年减少28.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0.81万元,比上年减少28.96万元;较上年减少7.24%,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减少,二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核减经费。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支出预算总额为370.81万元,比上年减少28.9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4.81万元,比上年减少28.9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5.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48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28万元,比上年增长70.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8万元,比上年减少11.4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2.49万元,比上年减少84.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6 万元,比上年减少3.2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65.30万元,比上年减少99.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4万元,比上年减少10.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48万元,比上年减少76.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0.81万元,比上年减少28.9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4.81万元,比上年减少28.9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5.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48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28万元,比上年增长70.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8万元,比上年减少11.4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2.49万元,比上年减少84.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6 万元,比上年减少3.2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65.30万元,比上年减少99.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4万元,比上年减少10.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48万元,比上年减少76.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情况,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计算,即各部门的公用经费。2025年本级机关运行费预算22.0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4.46万元,减少20.2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2万元,包括打印机两台共0.3万元、铁皮柜 3组共0.15万元、茶座2个共0.16万元、椅子4把共0.32万元、书柜1个共0.1万元、办公桌1张共0.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万元,全部为印刷费。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已实行公车改革,无公车,且无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项目资金一个,即供销发展基金6万元,没有纳入重点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金额50万以上)。

其中项目绩效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用于维持本级正常运转,有效发挥本级职能。

2.实施主体: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体成员

3.实施周期:为一年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4.绩效目标:

(一) 经济成本指标:供销发展基金项目6万元;

(二) 社会成本指标:经费成本6万元;

(三) 数量指标:经费使用人数15人;

(四) 质量指标:供销改革完成指标质量定性良好;

(五) 时效性指标:供销改革经费使用及时性100%;

(六) 社会效益指标:供销产生的社会效益良好;

(七) 满意度指标:供销改革人员满意度≥90%。

5.年度预算安排: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0.5万元;差旅费3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3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3万元,比上年增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有出国的意向

公务接待费1.04万元,比上年减0.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用餐的次数和人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上年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行了公车改革,单位无车辆。

公车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上年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行了公车改革。

第三部分  鹰潭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本本级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含以下几项:

(一)行政运行(2160201):反映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1602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本级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维持本级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本级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类)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反映用于科学技术奖励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反映地震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依据单位实际使用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附件1:2025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xls 项目绩效目标表_2025.xls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_202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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