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7/2025-00412 |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5-01-2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7/2025-00412 |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5-01-2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鹰潭市水利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水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有:
1、负责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4、负责做好水利行业水旱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6、组织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
7、指导水利建设与管理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鹰潭市水利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局机关及花桥水利枢纽工程中心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55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6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31人。
实有人数99人,其中:在职53人,包括行政人员17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5人、机关工勤1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30人,财补聘用人员1人;退休人员45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
2025年鹰潭市水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568.47万元,比上年减少5888.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4.03万元,比上年减少1271.03万元;其他收入702.56万元,比上年减少2059.5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61.88万元,比上年减少2558.09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鹰潭市水利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568.47万元,比上年减少了5888.6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99.1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0.7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02.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4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07.41万元,比上年减少6071.36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607.41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700万元;上年结转161.88万元,比上年减少2558.0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43万元,比上年增加177.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2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万元),比上年减少6.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5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3.8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4万元),比上年减少26.11万元;农林水支出2048.3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51.02万元,水利工程建设700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34.21万元,水土保持15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40万元,防汛2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788.11万元),比上年减少 260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50万元),比上年减少3.25万元。上年结转161.88万元,比上年减少2558.0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02.0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17.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45万元,比上年增加146.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5.06万元,比上年增加311.34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700万元,比上年减少2831.18万元。上年结转161.88万元,比上年减少2558.0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鹰潭市水利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04.03万元,比上年减少1271.0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43万元,比上年增加177.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2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万元),比上年减少7.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5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3.8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4万元),比上年减少26.11万元;农林水支出1345.7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51.02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34.21万元,水土保持15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40万元,防汛2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785.56万元),比上年增加 284.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50万元),比上年减少3.2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96.62万元,比上年增加20.5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99.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45万元;项目支出607.41万元,比上年增加1291.5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607.4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水利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减少1697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鹰潭市水利局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47.6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0.97万元,下降7.34%,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核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市水利局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水利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拨款130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7.41万元,其他收入70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2025年水土保持费、2025年水资源费、河长制工作经费、四个电排站工作经费、港口水闸运行管理费、城防维养项目工作经费、安全生产及水旱灾害防工作经费、鹰潭市幸福河湖项目建设工程资金(实有资金)、花桥水利枢纽工程第三方运行管理费用。
其中鹰潭市幸福河湖项目建设工程资金(实有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水管输水工程、岸线工程、建筑改造及潭公园功能及品质提升工程四个部分内容。原水管输水工程内为新建输水管道2.92km;岸线工程内容为新建巡检步道1.3km(含新建人行引桥200m);建筑改造工程主要为现状鹰潭公园幼儿园环保监测站以及江南水厂宿舍组团共5座建筑物进行改造;鹰潭公园功能及品质提升工程内容为原气排球场改造为双层停车场、新建气排球场以及公园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翻新改造。
2.实施主体:鹰潭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3.实施周期:1年
4.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是改造停车场1座、新建气排球场1座;成本指标是原气排球场改造为双层停车场建设540万元,新建气排球场260万元;社会效益指标是有利于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提升市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经济效益指标是提高群众出行效率,改善周边居民停车难问题。
5.年度预算安排:700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市水利局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8.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5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上年预算安排数为4万元,比2024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参考当前出境相关成本,预留基本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比2024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万元),与上年一致。(公车由花桥公司暂借使用)
第三部分 鹰潭市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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