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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8/2025-00668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5-02-0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8/2025-00668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5-02-0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草案)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鹰潭市检验检测认证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鹰潭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鹰潭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鹰潭市检验检测认证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食用盐、化妆品、医疗

器械、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原粮、粮油产品、工业产(商)品等检验检测及相关工作;

(二)开展铜及铜产品的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检测、风险监测及研发、新产品应用技术研究等工作;

(三)研究、建立、保存、维护本辖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受理和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校准、测试任务,起草计量技术规范,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

(四)承担检验检测认证方面的科研和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五)提供检验检测、计量、认证、食品药品抽样及快检相关培训及技术咨询服务;

(六)承担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认证评审等工作;

(七)承担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快检机构等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的业务指导工作;

(八)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市检验检测认证院会务、公文、保密、综治信访、信息化等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市检验检测认证院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后勤保障、财务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和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负责检验室化学试剂、标准品及检验耗材的管理;负责政务组织协调及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市检验检测认证院党建和纪检、人事、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业务学习、开展人员内部及外部培训等管理工作。

(三)综合业务科。负责市检验检测认证院对外业务和内部业务协调;负责监督抽样、样品收发,留样管理,检品流转、检验报告/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各类检验数据上传及汇总上报;负责组织参与能力验证、实验间比对等技术活动的实施;负责技术标准、技术资料、检验信息及业务函件的管理和控制;协助做好对外培训工作。

(四)科研管理科。负责市检验检测认证院质量活动的监督

检查工作,制定年度检验质量监督运行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等有关科研管理,负责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和验收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级科研技术平台申报工作,负责相关标准制(修)订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市检验检测认证院资质认定及评审考核工作,负责管理体系文件和表格的编制、修订、控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合同评审组织实施;负责仪器设备维修保障、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和设备档案管理工作。

(五)食品检验室(挂市食品检验所、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站牌子)。负责食品、保健食品、食用盐、原粮、粮油产品等检验工作。承担食品、保健食品、食用盐、原粮、粮油产品检验、质量等相关的科研工作。承担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检验检测机构食品抽检及快检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

(六)药品检验室(挂市药品检验所牌子)。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检验工作。承担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相关的科研工作。承担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检验检测机构药品抽检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

(七)农产品检验室(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牌子)。负责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等检验工作。承担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生态环境检验、质量等相关的科研工作。承担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检验测机构农产品抽检及快检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

(八)微生物检验室。承担各实验室无菌及微生物限度等的协检和菌种管理工作。开展与微生物检验、质量等有关的科研工作。

(九)计量室(挂市计量所牌子)。负责建立本辖区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及商品包装的计量检验等。承担计量检定/校准相关的科研工作。

(十)工业产品检验室(挂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省眼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牌子)。负责化工、建材、电线电缆、眼镜

等工业产品检验工作。承担与工业产品检验、质量相关科研工作。

(十一)铜及铜产品检验室。负责铜及铜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与铜及铜产品检验、质量相关研究工作。

(十二)认证评审室(挂市认证评审中心牌子)。

鹰潭市检验检测认证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1个二级预算单位,下属12个业务科室。

编制人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7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小计5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1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1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员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博士学生0人,硕士学生0人,本科学生0人,高等专科学生0人,中等专科学生0人,高中生0人,初中生0人,小学生0人,幼儿园学生0人,其他学生0人。

第二部分鹰潭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鹰潭市检验检测认证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528.57万元,比上年减少115.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4.34万元,比上年增加140.40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数据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数据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34.22万元,比上年增加4.22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数据持平;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数据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数据持平;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0.01万元,比上年减少259.99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鹰潭市检验检测认证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528.57万元,比上年减少115.3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41.46万元,比上年增加130.5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05.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87.11万元,比上年减少245.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0.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9.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116.6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3.66万元,比上年减少154.71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据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1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39.04万元,比上年增长95.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5.91万元,比上年减少45.60万元;资本性支出116.60万元,比上年减少192.0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鹰潭市检验检测认证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54.34万元,比上年增加140.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9.43万元,比上年增加101.26万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19.55万元,比上年增加15.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20万元,比上年增加2.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16万元,比上年增长3.2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07.24万元,比上年增长128.6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44.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01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7.10万元,比上年增加11.8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6.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本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据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7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4.9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本单位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拨款58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7.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0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检验检测事务项目、食安城市创建食品抽验经费项目、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目、非自动衡器(地磅)检定费项目、充电桩检定项目、市级药品化妆品抽样经费项目。

其中食安城市创建食品抽验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如下(选择一个代表性的项目作为公开项目):

1.项目概述:将各区局送来的食品、药品抽样样品及时检验,保障检验检测工作顺利实施,把好全市人民的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关。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国药典》、《国家药品标准》

3.实施主体:鹰潭市检验检测认证院

4.实施方案:结合“守查保”、“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同时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监管信息交流

5.实施周期:一年内

6.绩效目标:为检验检测提供原料支持,完成检验检测任务,提升检验检测水平。

7.年度预算安排:项目总金额控制在69.3万元内。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数据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1.90万元,与上年数据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0万元,比上年增加9.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购2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与上年数据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第三部分鹰潭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十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 支出科目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反映各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基本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反映科技服务机构的基本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类)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科技奖励(项):反映用于科学技术奖励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反映地震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 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管理方面的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1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2025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市检验检测认证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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