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4/2025-00779 |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5-02-0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4/2025-00779 |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5-02-0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保障房维修维护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燃气安全维护)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运行维护费)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城建档案维护)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城建档案运行维护经费)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物业补助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住房保障中心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党的建设引领事业发展,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和管理下,履行住房保障职能。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承租户入住、清退、租金收缴、房屋维修维护以及成建制保障房小区的物业服务。
(二)负责市中心城区维修资金的日常使用服务工作;负责对区(市)维修资金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协助做好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及合同备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新建商品房合同撤销、变更有关事项;负责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与升级;指导区(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在线运行的业务管理系统和后台数据库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查询、收集、统计和发布各类房地产信息。
(四)负责市中心城区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房屋的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对全市的白蚁防治业务进行指导,开展白蚁防治科学研究工作。
(五)负责燃气行业服务和安全生产指导工作。
(六)负责所辖区域内城建档案的验收、收集、保管、利用等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核定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综合科、保障房服务科、维修基金服务科、房地产信息服务科、白蚁防治科、燃气服务保障科、城建档案服务科。编制人数51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1人。实有人数小计7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3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7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6人。退休人员30人,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380.85万元,比上年增加7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9.94万元,比上年增加75.3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非财政补助结转0.91万元,比上年增加0.91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380.85万元,比上年增加76.2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43.85万元,比上年增加36.2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5.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93万元;项目支出637万元,比上年增加4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0.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1.43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61万元,比上年增加72.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74万元,比上年减少1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9.49万元,比上年增加16.5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75.88万元,比上年减少42.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4.04万元,比上年增加52.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93万元,比上年增加71.55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比上年减少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79.94万元,比上年增加75.3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61万元,比上年增加72.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74万元,比上年减少1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8.59万元,比上年增加15.6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42.94万元,比上年增加35.3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93万元;项目支出637万元,比上年增加4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0.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1.43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费预算22.6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7.11万元,下降23.9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公用经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2025年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拨款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7万元。具体项目如下:保障房手机端缴费程序服务系统开发及维护(非税)、燃气安全维护(非税成本)、运行维护费(非税成本)、城建档案馆维护(非税成本)、物业补助经费(非税成本)、保障房维修维护经费(非税成本)。
其中保障房维修维护经费(非税成本)项目绩效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保障房维修维护经费(非税成本)项目是解决保障性住房方面相关问题,金额190万元,为了维持各辖保障性住房小区运作常态,同时为保障性住房住户解决房屋维修维护方面问题,助力城市发展。
2.立项依据:鹰府办【2013】7号文
3.实施主体: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
4.实施方案:完成保障性住房室外屋面楼顶防水、外立面防水改造,小区路灯改造、修缮工作,室内卫生间防水的改造任务。
5.实施周期:一年期限。
6.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是保障房数量是7882套,质量指标是保证保障房正常使用,成本指标是维修维护费190万元,时效指标是项目完成及时率100%,社会效益指标是解决低保困难户住房问题,满意度指标是服务人员满意度≥90%。
7.年度预算安排:金额190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任务不变。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任务不变。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第三部分 鹰潭市住房保障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十七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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