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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37/2020-04997 发文机关: 市国资委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0-01-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37/2020-04997
发文机关: 市国资委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0-01-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国资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有关要求,由鹰潭市国资委编制。2019年度鹰潭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鹰潭市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鹰潭市国资委,联系电话:6441806,电子邮箱:ytsgzw@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国资委网站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条,其中规章本年新制作数量为0,规范性文件本年新制作数量为2,本年新公开数量2,对外公开总数量为2;不存在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不存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不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2019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申请公开0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情况。2019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鹰府办字[2019]110号)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1.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的全链条解读机制。2019年我委共推动出台两项政策,一是《鹰潭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二是《鹰潭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政策和相关政策解读均已在市国资委官网上发布。

 

2.召开新闻发布后。2019年我委共召开3场新闻发布会,一是《解读我市出台的文件鹰潭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二是《鹰潭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文件解读新闻发布会》,三是《全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3.建立健全国企政策制定机制。重要涉企政策及时面向社会公开,积极征求各单位对国企政策制定的意见。

 

4.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公开。2019年全市“两会”及闭会期间,我委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合计1件,均按要求在网站主页对提案答复全文公开。

5.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委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四)平台建设。2019年,在市政府信息办等部门的指导下,我委进一步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我委网站公开内容实现同步上线。并开设了微信公众号平台。

(五)监督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确定由办公室为牵头科室,其他各科室协作配合,共同做好该项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科室,每个科室都确定了一名信息员负责本科室信息报送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信息来源渠道比较单一、服务类信息还不够多,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较少,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多样性有待提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挖掘信息资源,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积极组织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三)做到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

 

(四)完善规章制度。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我委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和推广。主动接受社会公众评议,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