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区(市)及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鹰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tan.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8年,我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五公开”,强化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快速回应关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助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鹰潭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强化工作顶层设计与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列入市领导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相应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全方位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安全保障、舆情处置等工作力度,切实统筹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2.加强考核监督。2018年,我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结合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定期对各地、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印发4期通报。2018年5月至10月,开展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检查,督促落实保密要求,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2018年6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促进政府网站等系统安全保障。
3.加强队伍建设。2018年下半年,举办了全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与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的认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组织全市职能部门开展5次培训,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奠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基础。各地各部门也相应组织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业务培训。
4.加大经费投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2018年,全市总共投入142.8万元,为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推进政府会议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做到及时公开,以公开促、促规范、促服务,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2018年,2018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65项2018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全市性工作会议信息、1719份政府文件,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根据国家、省有关取消调整事项的文件要求,及时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119项取消的行政权力项目目录和268项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三是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及时公布。全年共办理省人大建议、省政协提案3件;市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240件,其中,市人大建议63件,市政协提案177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在规定时间顺利办结,相关结果及时复文并公开,取得了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双100%。四是财政预决算公开全覆盖。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了市本级将财政预决算、调整预算及“三公经费”。除涉密部门外,市本级92家单位全部公开了部门预算与决算。各区(市)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五是规范公开采购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照采购公告、变更公告、答疑澄清、结果公示等环节,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采购信息283条。六是推动数据开放和共享。编制并发布2018年度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清单和开放责任清单。同时,建设了鹰潭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并上线测试运行。七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了《鹰潭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等政策文件,着力推进工程建设、交通监管等11个领域行业信用制度建设。2018年6月建成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信用鹰潭”网站并上线运行,归集了全市47个部门5600万条信用数据。向各部门推送190家失信企业黑名单,在税收、招投标、政府采购、评选服务业龙头企业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加强重点行业专项信用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全市324个村委会开展了评级授信工作,全面推行企业信息公示、年检改革报告制度,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了对企业的事前事后全程管理。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我市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重大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的公开重大项目审批(核准)等重大项目信息230余条。二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共资源配置涉及行政审批的结果信息由审批部门公开;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配置(交易)过程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合同履约信息等,按照有关规定由管理或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或监督公开。我市公开房建及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重点工程、政府采购等信息2306条。三是推进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围绕扶贫脱贫,公布了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搬迁移民、水库移民等信息,在乡镇政府和行政村通过村镇公示栏及时公示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四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求助,发布了临时救助标准、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标准等信息,公开了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情况、临时救助情况及城乡低保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五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通过召开“四小”监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报道,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和抽检抽验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160余条。六是推进环保监管信息公开。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公开力度,2018年我市对违法企业开出了87张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25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督促企业按时整改到位并在网上公开。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公开,公开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公示约118条,公开核与辐射项目环评审批5条。加强对全市环评机构的监督,公开了32家已入驻鹰潭市中介超市的环评机构相关信息。全年累计公开环境信息1440条。七是推动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鹰潭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全省统一布置,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纳入全省统一执法监督平台管理。2018年,我市先后印发了《关于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数据的通知》(鹰府办函〔2018〕25号)、《关于做好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鹰府办函〔2018〕40号),规范平台使用。各执法单位在全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在线随机选择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发布检查任务,及时公布检查结果。按年度制定行政检查计划,控制检查的次数、范围和规模,明确不同种类监管事项、不同经营领域市场主体的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同时,全面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3.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解读和回应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于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有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微信和媒体发布。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生动实例)等全新方式,发布了《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鹰潭市深入推进“03专项”试点示范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211件。围绕重大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以新闻发布会、通气会、集体采访等方式发布信息123次。主动回应社会热点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56次。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信息2.1万余件。
(三)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
一是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根据《江西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规范(试行)》要求,按照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型、办理对象等36个要素,市本级梳理并在江西省政务服务网鹰潭分厅部署2310项政务服务事项,各区(市)同步在各自分厅部署事项。二是强力推进数据共享。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资源目录系统和政务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全面推进各级、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实现了全市数据共享无障碍。目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等50个部门接入平台,汇聚共享数据1.3亿余条。支撑上线事项涉及的结婚证、学籍信息、驾驶证等数据材料免提交。三是坚持推进业务协同。构建了全域一体的业务协同平台,打通了自然资源、税务、卫生、住房和建设等部门的业务系统,要求已共享的数据不再要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而是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信息比对、内部征询等方式自行查询、查证,实现跨系统、跨部门的业务协同,形成企业和群众办事“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反馈”服务模式。四是完善电子证照库。目前,市、区两级100个部门正式开通上线电子证照服务85类,累计签发不动产权证、营业执照、规划许可证等类型17.5余万张电子证照。五是清理无谓证明。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印发《关于取消调整市本级197项证明事项的通知》(鹰府办发〔2018〕40号)和《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鹰府办函〔2018〕84号)等一系列清理证明文件,同时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六是简化优化事项流程。进一步简化压缩审批流程,新增商品房转移登记和换补证业务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办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办结,二手房交易转移登记缩短为4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缩短为3个工作日办结,查(解)封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等现场办结,极大提升办事效率。建立了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机制,针对行动不便无法到场签字的老年人、残疾人或病人等办事群体,主动派出工作人员上门见证签字。开通了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申请和短信通知服务,方便群众随时查询办理进度。设立重点企业绿色通道,企业转贷通业务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实现一个工作日办结,对小微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免收登记费,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七是推进实体大厅标准化。按照省服务大厅建设与服务规范标准要求,对全市各实体大厅进行改造,各窗口统一摆放办事指南,办事指南按照标准化要求公开了各项内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及各区(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或便民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点)试点综合窗口,配置高拍仪、二代身份读卡器、打印机、电脑等硬件设备,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八是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018年8月2日,鹰潭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域一体化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市、区两级共1480项政务服务事项可通过线上网上办事大厅、“智慧新城”APP、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一不用跑”;线下通过自助服务终端、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和社区综合受理窗口办理上线的所有服务事项,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创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办理过程和结果统一监督、全城全网通办”的政务服务模式。
(四)进一步夯实制度和基础建设。
1.健全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了《2018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2018年鹰潭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鹰潭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就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交流机制,通过电话、QQ群、短信等多种方式,指导、推进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监测机制,定期安排人员巡查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依申请公开、咨询及投诉处理情况,适时提醒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2.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出台了《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规范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等7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范围、方式、程序等。严格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规范编制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及有效期标注。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
3.强化平台建设。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加强政府网站监管,加大政府网站监测抽查力度,实行“一季一抽查一通报”,全年共下发全市通报4期。严肃约谈问责,就政府网站工作对1个区(市)政府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极大地推动了全市政府网站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市政府门户网站在“2018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名列全国第十七,并位列江西省第一。二是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作用,拓宽信息公开和服务渠道。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关停整合,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监管责任,强化信息内容保障,常态化检查抽查并及时公开相关情况。三是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将全市首批9个部门的服务热线整合进入政府服务平台。通过统一电话呼叫中心、统一网络受理中心、统一政务微博微信受理中心,实现拨通“12345”一个号码找政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539条,比去年增加876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8989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6933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9105条,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3242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531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22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5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11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229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62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51条,其中通过网络收到申请36条,现场收到申请79条,邮件信函收到申请36条。所有依申请信息,有关部门均按《条例》规定予以了公开或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的依申请信息43条,“同意公开答复数”79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7条,“不同意公开答复数”4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0条,“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条,“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1条,“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6条。“不同意公开答复数”的政府信息内容是属于涉及国家秘密或不是《条例》所指社会信息等情形,相关部门暂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各地、各部门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8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公开意识不强,思想观念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公开要求。二是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都有待拓展,信息“壁垒”、信息“孤岛”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全面落实“五公开”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会议举行、行政许可、执法监督和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力度。结合政府网站普查,以日常监测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督查,找准问题所在,明确责任单位,及时下达任务,重点问题重点督办。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的进行全市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指导。精心组织各区(市)政府、市直机关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政务公开培训,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四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参照其它地市的做法,委托具备政治素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各区(市)政府和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