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2/2016-01830 |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2016-01-1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2/2016-01830 |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2016-01-1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如下,此报告在鹰潭市政府网站、鹰潭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开。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鹰潭市国土资源局联系(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3楼,邮编:335000,电话:0701-6235908,电子邮箱:gtjxxzx@yingtan.gov.cn)
一、概述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鹰府办字〔2015〕115号)文件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国土资源中心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高度重视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下发《关于加强局网站信息采集与发布工作的通知》,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制度创新,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不断提升信息服务质量,有力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是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二是以信息和档案中心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编辑和上传工作。三是建立了一支由各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信息采集队伍,负责对本部门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上报,保证了日常动态信息和各项业务数据的及时更新。四是加强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信息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二)定期调度,注重考核。一是每月在局长办公会上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度,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系统上下协同动作、密切配合的渠道更加通畅。二是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每月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年终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信息公开工作突出的科室(单位)给予奖励,全年信息公开率不足80%的,对科室(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科室(单位)及其负责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奖惩并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
(三)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由信息员填写《鹰潭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信息公开审核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后交由信息中心发布,特殊和重要的信息,须经局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后发布。严把审查关,没有领导签批的信息一律不上网,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开权力清单130项,责任清单146项,公开了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有关信息,并对行政审批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进行了公开。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5年公开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采购项目信息9条。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全年公开土地供应计划1条;出让公告24条;成交公示25条;供应结果38条;建立征地信息专栏,发布信息77条,其中建设用地批复文件11条,一书三(四)方案2条,征地告知书4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57条,征地公告3条。四是推进重点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全年公开土地整治信息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情况
2015年,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941条,其中:新闻动态285条,人事信息12条,政策法规信息9条,机关建设信息18条,文件通知88条,专题专栏信息253条,综合统计信息2条,规划信息9条,土地利用信息65条,交易信息117条,执法监察信息3条,土地储备信息1条,矿政管理信息11条,测绘管理信息2条,耕地保护信息25条,地灾防治信息15条,公众参与类24条,其它信息2条。
对主动公开时效性强的信息,在信息形成之时即刻发布,其他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图一:2015年与2014年作为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栏目发布信息数对比
图2:2015年国土局官方网站栏目信息发布数占比
图3:鹰潭市国土局官方门户网站
图4:鹰潭市国土局政务微博
(三)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0件。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的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主要工作动态信息、组织机构及概况信息、职权目录、法律法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文件通知、人事信息、发展规划、土地登记结果、建设用地审批结果、用地预审结果、土地供应信息、征地信息、土地招拍挂信息、矿业权相关信息、地质环境信息、土地执法监察信息、公示公告、办事指南、公众参与信息等。
图5:鹰潭市国土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信息分类
(四)信息公开形式
除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外,我局还在鹰潭市国土资源网、江西省国土资源网、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网、中国土地市场网、各种新闻媒体以及行政服务中心等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及时公开信息。
为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完整有效,我局设专人对局门户网站信息进行定期巡检、合理梳理,及时补充更新等有效性维护;通过局门户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开承办事项、办事程序、时间节点、办事依据等行政审批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在局网站公开申请方式(网站、邮箱、传真等),同时设专人接收申请和特别办理通道,确保及时收取和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通过网上、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递交《鹰潭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信息公开。办公室为受理机构,设专人每个工作日定时对多个申请来源进行查看收取。将收到的申请作为正式办理件,设立特别办理通道,严格按照依申请办理要求,进行登记、审查和答复。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属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在规定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网上回复或书面回复等方式,向申请者提供信息。对不属职责范围、不存在或不宜公开的涉密信息,及时回复申请人,说明原因或告知所属公开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截止2015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项。已按程序进行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年度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年度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门户网站,需要更深一步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挖掘信息资源,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作出新成绩。
我局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着网站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个别信息更新慢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内容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及时公布,积极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进一步利用网站、微博、广播电视等发布信息的媒介,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国土、矿产信息;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三)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进一步加强沟通渠道,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日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
2016年1月14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4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4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37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9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0 |
单位负责人:彭伟 审核人:孙朝东 填报人:黄韡
联系电话:6235908 填报日期: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