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25/2016-01842 | 发文机关: 市统计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2016-01-1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25/2016-01842 |
发文机关: 市统计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2016-01-1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0号)和《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鹰府办字〔2015〕115号)文件,按照鹰潭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局按照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报电子版可在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xxgk.yingt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鹰潭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鹰潭市新经济大厦B750市统计局,邮编:335000,电话:0701-6432296)。
一、概述
2015年,本局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主要任务,紧密结合本市统计工作实际,逐步加大统计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与局其他重点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程序。
根据需要,对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作了修改完善,制定了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真正做到目标准确,责任到人。同时,完善了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严谨规范。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均通过分管领导的审核,确保不涉密,不泄密。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通报,日常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编制《指南》和目录,做到有据可查。
按照鹰潭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要求,及时编制了《鹰潭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鹰潭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布我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四)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领导和工作机构,充实了工作力量,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和人员职责。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办公室负责行政工作信息,综合科负责数据、分析信息,数管中心负责制度方法信息。通过规范办事流程,提高了行政执行力,从而使业务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的形成与信息的公开有机地统一起来,有效地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我局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学习和宣传。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市委市政府要求,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报送政务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名单以及鹰潭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梳理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涵盖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八大类,明确规定时效要求,做到及时更新、补充与完善,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门户网站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委托的相关单位组织的相关会议、培训、研讨等活动。
一是依托鹰潭政府网站和市统计局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机构概况、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统计数据、执法动态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设立统计信箱,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大型普查、调查活动,通过印发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三是结合统计执法检查、统计督查和统计监审等活动,通过召开各种统计知识培训班,年定报工作会议,分发统计宣传资料,解读统计,宣传统计。四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局到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2015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2015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工作动态信息61条,统计数据91条,其他各类信息28条,网上咨询14条。主要内容为统计日常工作中的政务动态和统计数据。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2015年,本局仍然把“鹰潭市统计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均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在线咨询14条,其中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回复申请1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根据要求,为保证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局专门配备了1名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为3万元,主要为网站维护费、材料印制费等。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本年度本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本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本局虽然在加大统计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统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本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充实信息类别,完善信息呈现形式,丰富信息内容。
三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本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和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为做好本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本局将继续利用新“信息化系统”进行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公开属性界定和目录备案效率。
八、其它说明的事项。
暂无。
附件:鹰潭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6年1月10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80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