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03/2015-01984 | 发文机关: 市发改委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2015-01-3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03/2015-01984 |
发文机关: 市发改委 |
文 号: |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2015-01-3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发改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信息资源,以发改委门户网站为平台,以打造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为目标,多渠道,全方位,主动向社会公开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和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我委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报告如下,此报告同时在我委门户网站(www.ytdpc.gov.cn)上公布。
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委门户网站及各种媒介主动公开信息1860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80条,同比增长6.7%。
一是围绕重点工作抓好信息公开。围绕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落实、重大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改革政策、重点工作做好信息公开,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全市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二是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抓好信息公开。今年,我委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继续完善热点专栏,在原有的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作风整治活动专题等活动专栏的基础上,增设党的群众教育路线专栏。三是围绕行政审批方面抓好信息公开。在行政审批方面,我委十分重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可研、初设等环节的信息公开,特别是涉及民生类、基础设施类的项目,均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同时,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掌握申报项目信息,还增设了项目申报专栏并开通了短信通知平台,全年发送短信15809条。四是对国家和省、市公布的取消、下放、转移的涉及发改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及时调整公开,对“公共服务”栏目的行政审批事项等办事指南信息进行了调整和修改。五是围绕网上咨询件和投诉件,积极解答和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年共收到咨询投诉件36件,均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办结。我委从全方位、多角度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反映主要工作,为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六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增强经费使用透明度。我委主动公开了2013年度收支决算总表和部门201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统计表。七是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我委通过鹰潭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66条。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与平台建设
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我委进一步加强举措,强化落实与执行,全力打造规范的工作体系。
(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政府公开体系。一是印发《鹰潭发改》。鹰潭发改是展示我委风采、对外宣传的重要的窗口,全年共印发16期,发行1600份,发送至省发改委,市委、市政府等四套班子成员,市直部门、县(市、区),深受各界好评。我委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的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让权利运行在阳光下。二是在全市率先运用网上行政办公系统进行无纸化办公,提高了公文流转效率,增强了信息公开时效。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为不断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环境,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审核和发布,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
(二)做好在线访谈及涉及民生政策的热点解读。我委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党风政风热线”、“清风鹰潭”为载体,委领导班子带领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走进直播间和现场,对全市公开服务承诺,解答群众提出的开发商、物业、停车场收费等问题等热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依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委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在委网站公开申请方式(网站、邮箱、传真等),同时设专人接收申请和特别办理通道,确保及时收取和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通过网上、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递交《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信息公开。项目信息科为受理机构,设专人每个工作日定时对多个申请来源进行查看收取。将收到的申请作为正式办理件,设立特别办理通道,严格按照依申请办理要求,进行登记、审查和答复。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属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在规定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网上回复或书面回复等方式,向申请者提供信息。对不属职责范围、不存在或不宜公开的涉密信息,及时回复申请人,说明原因或告知所属公开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2014年度,我委发生1起行政复议事项,省发改委判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2015年,我委将进一步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不断加强网站建设,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1月19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市发改委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6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8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5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3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2 |
单位负责人:黄忠 审核人:邹林峰 填报人:张敏莉
联系电话:6441313 填报日期: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