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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9/2015-01990 发文机关: 市司法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15-01-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9/2015-01990
发文机关: 市司法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15-01-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可在鹰潭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网站(http://ytsfj.gov.cn)上下载.

一、概述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和便于群众监督的要求,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和组织学习等举措,保障司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我局政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研究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我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及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具体工作。二是落实责任。为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经过周密安排,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对应该公开的信息进行集中整理和办理。三是健全机制、制度规范工作。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良好发展,我局制定了《鹰潭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鹰潭市司法局信息工作考评办法》、《鹰潭市信息工作开展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并下发到各科室及县(市、区)司法局,同时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会议,总结2014年信息报道工作。四是组织局机关科室和县(市、区)司法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保险政府信息,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局认真做好信息的宣传报道工作。报道的信息主要有工作动态信息、行政执法信息、法规文件信息、公共服务信息、概况信息等,其中2014年工作动态信息113篇,行政执法信息31篇,公共服务信息60余篇。同时我局建立了多渠道的信息公开方式,在门户网站公布230余篇,在鹰潭日报公布14篇,在江西普法网和江西省司法厅网站公布一百多篇,还有在市政府办公室主办的《政务汇要》和市委办公室主办的《鹰潭信息》上发表多篇。同时我局加强了网站建设,我局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信息进行全面梳理。2014年度,我局在外网网站上一共发布动态信息270余条。满足了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的了解,增加了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等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由于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短,加之工作经验不够,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离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不断积累经验,改进不足,开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鹰潭市司法局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