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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4/2015-01993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15-01-1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4/2015-01993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 2015-01-1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住建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鹰府办字〔2015〕4号)要求,我局对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报告如下(此报告在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鹰潭市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 

一、政务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局领导监督审核”的工作机制,利用局办公室的工作平台优势,优化、整合业务科室工作资源,形成完整、快捷的信息公开工作链,并指定专人开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日常办理,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鹰潭市城乡建设局网站信息发布制度》,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制定了问责办法。

(三)践行群众路线教育,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1、对2014年新产生的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局网站上予以了同步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2、填报的信息内容和格式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对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的信息,我局在市信息办的指导和帮助下,根据中央、省权力下放的文件精神,认真、及时对格式和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进行了纠正,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3、积极推行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我局公开了14项行政审批事项信息以及73项行政职权信息。

4、不断增强便民服务力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我局优化并重新修订了21项办事指南和10项办事流程图,并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要求,今年我局减少了发文数量。截至2014年12月31日,鹰潭市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91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局网站相同内容不重复统计),其中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13条,在鹰潭日报、鹰潭电视台、鹰潭在线新闻网刊发信息7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除涉密信息外,我局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都已公开,截至目前,没有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当面、网上、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二)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2015年,我们将改进不足,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是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标准。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鹰潭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月湖区西湖路101号;邮编:335000;电话:0701-6221902;电子邮箱ytscxjsj@163.com)。

附件:鹰潭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鹰潭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