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4/2014-01287 |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2014-01-2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4/2014-01287 |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2014-01-2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住建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鹰潭市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信息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和便于群众监督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鹰潭市城乡建设局政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鹰潭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月湖区西湖路101号;邮编:335000;电话:0701-6221902;电子邮箱:ytscxjsj@163.com)。
一、概述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局领导监督审核”的工作机制,利用局办公室的工作平台优势,优化、整合业务科室工作资源,形成完整、快捷的信息公开工作链,并指定专人开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日常办理,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鹰潭市城乡建设局网站信息发布制度》,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制定了问责办法。
(三)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增加信息公开形式
1、对2013年新产生的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局网站上予以了同步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2、填报的信息内容和格式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对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的信息,我局在市信息办的指导和帮助下,根据中央、省权力下放的文件精神,认真、及时对格式和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进行了纠正,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3、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更新,如今年局领导调整特别是领导分工的变动情况都相应及时进行了更新。
4、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今年8月,鹰潭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改版上线。改版后的网站界面不仅美观大方,而且信息内容更加丰富。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局在局网站新增了燃气服务、供水服务、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资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工程建设类证件办理等栏目。12月底,我局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民微博同步开通了官方微博“鹰潭建设”,拉近与网民沟通的距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鹰潭市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417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局网站相同内容不重复统计),较去年增长55.6%,其中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30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是: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公共服务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除涉密信息外,我局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都已公开,截至目前,没有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当面、网上、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二)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2014年,我们将改进不足,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是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标准。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