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04/2010-00983 | 发文机关: 市工信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2010-03-3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04/2010-00983 |
发文机关: 市工信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2010-03-3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工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由鹰潭市工信委综合科编制。2009年度鹰潭市工信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式、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鹰潭经贸网(www.ytet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鹰潭市工信委综合科,电子邮箱:ytjmwzhk@163.com。
一、概 述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委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综合科、信息中心为牵头科室,其他各科室配合协作,共同做好该项工作。每个科室都确定了一名信息员负责本科室信息报送工作,做到了信息发布快速畅通。
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法规、制度、文件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定期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一方面鼓励积极报送政务公开信息,另一方面加强保密工作培训,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无失泄密事故发生。
将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科室,再次明确了政府政务公开的类别、内容、形式、时限、公开范围、审核程序和责任部门等基本信息。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到目标落实,责任到位,效率提高。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对未按要求对各项政务公开信息作全面、及时、规范公开,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科室,科室负责人不得评为年度先进个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有关要求,我委对政务信息进行梳理、分类,通过不同渠道进行公开。一是搭建平台,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2006年建立的鹰潭市工信委门户网站,对我委政务公开和对外宣传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按照《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准确地在鹰潭市工信委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编制与发布信息。二是设置专栏,有效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与指南,结合工业实际,设置了相应栏目。各科室在发文办理和业务开展过程中,对有关信息及时在网站对应栏目上进行录入或更新。目前,市工信委门户网站上均发布了各科室的工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市工信委主动公开信息数9件,全部为网上公开信息。信息公开主要分为: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八类,无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电子邮件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委受理的信息全部为网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未产生有关费用问题,所以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科室与科室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造成个别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相对薄弱,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相对较少,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需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条例》,提高认识。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全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2、做到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
3、严格审核程序。按照 “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予公开,坚决杜绝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公开。
4、建立规章制度。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我委将进一步制订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和推广。主动接受社会公众评议,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二0一0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