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05/2021-15941 |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9-2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05/2021-15941 |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1-09-2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教育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及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区(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协调市级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食品安全工作;参与教育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全市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三)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负责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统筹管理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组织教育督导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统筹协调治理教育违规行为。
(五)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引导高校加强内涵建设,推进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特色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六)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各类中等及以下职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建议,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对接产业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七)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管理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对我市的教育拨款和教育贷款。
(九)指导教育宣传、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承办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十一)承办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各类中等及以下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高、中等院校普通教育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
(十三)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和国际合作工作;负责外籍教师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全市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对教师培训实行“学分制”管理。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20个,包括鹰潭市教育局本级和江西省鹰潭市第一中学,江西省鹰潭市第二中学,鹰潭市第四中学,鹰潭市实验中学,鹰潭市第二幼儿园,鹰潭市第三幼儿园,鹰潭市第四幼儿园,鹰潭市师范附属小学,鹰潭市第七小学,鹰潭市第八小学,鹰潭市第九小学,鹰潭市教学研究室,鹰潭市电化教育馆,鹰潭市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鹰潭市高等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鹰潭市学校安全稳定和信访办公室,中国教育工会鹰潭市委员会,鹰潭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鹰潭市特殊教育学校19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2020年年末编制人数150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484人;实有人数1858人,其中:在职人数1270人,包括行政人员18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252人;退休人员574人;长赡人员1人;遗属人数13人。在校学生22440人,其中高中学生人数5807人,初中学生人数6817人,小学学生人数8495人,特殊教育学生人数105人,幼儿园学生人数1216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十张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9908.3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554.22万元,较2019年减少990.45万元,减少27.94%;本年收入合计37354.09万元,较2019年增加12355.15万元,增长49.42%,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4,538.52万元,占92.46%;事业收入869.94万元,占2.33%;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945.64万元,占5.2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39,908.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1,933.31万元,较2019年增加6263.23万元,增长24.4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7975.00万元,较2019年增加4983.33万元,增长166.57%,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4,933.04万元,占78.08%;项目支出7,000.27万元,占21.92%;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986.27万元,决算数为31,00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28%。其中:
(一)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986.27万元,决算数为30,09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5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8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等。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901.19 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学校建设款等。
(四)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万元,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用于特殊教育。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83.3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8,014.62万元,较2019年增加2765.48万元,增长18.1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42.92万元,较2019年减少290.90万元,减少17.80%,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10.10万元,较2019年增加1211.70万元,增长34.64%,主要原因是:发放政府性奖励。
(四)资本性支出115.71万元,较2019年增加82.28万元,增长71.1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资本性支出的比例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35万元,决算数为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5.07万元,下降63.4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94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2.55万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41万元,决算数为 8.9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3%,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2.25 万元,下降20.07%。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批次75个,接待人数773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与2019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1.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3.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9.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2.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2%。(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鹰潭市教育局机关报废未核销的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0年度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超过50万预算项目支出,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不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结果。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89.14分。绩效报告的主要结论如下:可取之处:管理规范,重点工作及社会满意度较好,不足之处年初预算安排不足,一是其他收入预决算差异率大;二是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大;三是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的严格性。
鹰潭市教育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评分依据及简要说明 | 得分 | ||||
投入(15分) | 部门预算配置(15分)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5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5分,每超出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控制率:84.44% | 5 | ||||
“三公”经费变动率(5分)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目标值≤0,达到目标值得 5 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变动率达10%以上的得零分。 | 变动率:-62.29% | 5 | ||||||
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5分)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5分;80%(含)-90%,计4 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1 分;低于60%不得分。 | 安排率:85.15% | 4 | ||||||
过 程(40)分 | 部门会计核算管理(20分) | 预算完成率(3分)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的得3分;100%-90%(含),得2分;90%-80%(含),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 预算完成率:180.03% | 3 | ||||
预算调整率(3分)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目标值为10%上限;未超过目标值得3分,超过目标值上限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预算调整率:180.03% | 0 | ||||||
支付进度率(8分) | 半年支付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半年进度:结果≥50%,得4分;<50%的,按实际支付进度率×4×2计算。 | 半年支付进度:54.67% | 4 | ||||||
全年支付进度=部门全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全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全年进度:结果≥100%,得4分;<100%的,按实际支付进度率×4计算。 | 全年支会进度:80.01% | 3.20 | |||||||
公用经费控制率(3分)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3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3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95.12% | 3 | ||||||
政府采购执行率(3)分 |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3分; | 政府采购执行率:115.23% | 3 | ||||||
部门预算管理(10 )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制定完善了六项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内部控制的出台了系列管理制度。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制定完善了六项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规范,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4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 按时、按内容、按要求做到了预决算公开。 | 3 | ||||||
部门资产管理(10 )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 六项财务管理制度,具有资产管理内容,制度执行一般。 | 2 | |||||
资产管理安全性(4分) | ①资产保存完整; |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不够,处置不及时。 | 3 | ||||||
固定资产利用率(3分)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 3 | ||||||
产 出(28)分 | 职责履行(28分) | 年度重点工作办结率(4分)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4。 单位应根据实际部门职责,细化、量化成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重点工作办结率:98.5% | 3.94 | ||||
重点项目支出节约率(4分) | 重点项目支出节约率=(重点项目支出预算数-重点项目实际支出数)/重点项目支出预算数×100%。目标值≥10%,得4分;7%(含)-10%,计3分;5%(含)-7%,计2分;2%(含)-5%,计1 分;低于2%不得分。 | 重点项目支出节约率:12.12% | 4 | ||||||
党建工作(5分) | 按照上年度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的本项分值计算,即:绩效考核分值/100×5。 | 考核优秀。 | 5 | ||||||
社会综合治理(5分) | 按照上年度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的本项分值计算,即:绩效考核分值/100×5。 | 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 5 | ||||||
公共机构节能(5分) | 按照上年度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的本项分值计算,即:绩效考核分值/100×5。 | 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 | 5 | ||||||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5分) | 按照上年度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的本项分值计算,即:绩效考核分值/100×5。 | 预算绩效管理时,项目预算管理不够好。 | 3 | ||||||
效 果(17)分 | 履职效果(17分) | 部门整体效益(8分) | 在全省市县科学发展观“教育发展指数”排名情况 | 鹰潭市“教育发展指数”在全省四小市排名第二 | 8 | ||||
市领导评价满意度(5分) | 按照上年度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的本项分值参考,即:绩效考核分值/100×5 | 市领导多次调研教育工作,批示教育工作,多篇报道在省市媒体发表。 | 4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在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是否可替代性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反映和评价部门支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95%(含)以上计4分;85%(含)-95%,计3分;75%(含)-85%,计1分;低于75%计0分。 | 社会公众满意:92% | 3 | ||||||
注:该指标体系评分表参照财政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 |||||||||
制定,满意度调查可根据部门类别自行制定。 |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科目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 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支出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支出(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项):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改善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二、“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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