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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31/2022-19035 发文机关: 市气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2-11-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31/2022-19035
发文机关: 市气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2-11-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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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鹰潭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鹰潭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鹰潭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是主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市政府(市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以防御、减轻气象灾害为宗旨、服务农业为重点、为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鹰潭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内设机构1个,人影中心办公室。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人,其中在职人员1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鹰潭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7.3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0.02万元;本年收入合计27.31万元,较2020年减少17.62万元,下降39.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工作经费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7.3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27.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7.31,较2020年减少17.62万元,下降39.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工作经费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0.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年初有结转。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3.99万元,占87.84%;项目支出3.32万元,占12.1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62万元,决算数为2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9万元,决算数为1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67万元,决算数为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15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工作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0.89万元,决算数为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8%,主要原因:年底清算,资金收回。

(五)卫生健康支出预算0.57万元,决算数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本年度医保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29万元,较2020年减少4.52万元,下降35.2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社保有追加往年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7,较2020年减少16.42万元,下降51.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工作经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0年持平。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26万元,决算数为0.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2020年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2020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26万元,决算数为0.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2020年持平。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累计接待3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人影设备维护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与2020年持平

全年购置公务用车数量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数量3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其中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均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0个。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人影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54.92%。

组织对“人工作业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鹰潭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了“以防御、减轻气象灾害为宗旨、服务农业为重点、为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的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总报告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等级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详情见附件项目绩效自评表.pdf

 

 

鹰潭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及简要说明

得分

投入(15分)

部门预算配置(15分)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5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得5分,每超出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1/3*100%=33.33%

5

“三公”经费变动率(5分)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目标值≤0,达到目标值得 5 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变动率达10%以上的得零分。

“三公”经费变动率=(0.255-0.3)/0.3*100%=-0.15%。

5

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5分)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5分;80%(含)-90%,计4 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1 分;低于60%不得分。

无重点项目

5

       程(40)分

部门会计核算管理(20分)

预算完成率(4分)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目标值≥100%,达到目标值的得3分;100%-90%(含),得2分;90%-80%(含),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预算完成率=(13.62/13.62)*100%=100%

4

预算调整率(4分)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目标值为10%上限;未超过目标值得4分,超过目标值上限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预算调整率=27.31/13.62*100%=200%

0

支付进度率(4分)

全年支付进度=部门全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全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全年进度:结果≥100%,得4分;<100%的,按实际支付进度率×4计算。

全年支付进度=27.31/(0+13.62+14.69)*100%=100%

4

公用经费控制率(4分)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4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3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15.7/2.62*100%=599%

0

政府采购执行率(4)分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实际采购总额/应当进行采购总额)×100%的,得4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无政府采购

4

 

部门预算管理(10 )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鹰潭市气象部门应用计财业务系统开展货币资金对账工作规程,加强财务报账的管理规定

3

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按规定办理

4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① 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0.5分;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

按规定办理

3

部门资产管理(10 )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按规定办理

3

资产管理安全性(4分)

① 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按规定办理

4

固定资产利用率(3分)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固定资产利用率=319.8/319.8*100%=100%

3

 出(28)分

职责履行(28分)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8分)

单位应根据实际部门职责,细化、量化成多个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以防御、减轻气象灾害为宗旨、服务农业为重点、为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

8

党建工作(5分)

根据年度评定结果:优秀得5分,合格3分,不合格不得分。

合格

3

社会综合治理(5分)

按照政府性奖励考核标准,先进得5分,无先进减半得分。

2020年综合治理工作被评为先进单位,鹰平安组发 (2021)5号

5

公共机构节能(5分)

按照政府性奖励考核标准,分三个等级,先进得满分,达标得60%,不达标不得分。

2020年公共机构节能优秀单位,鹰公办发(2021)2号

5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5分)

年初设定预算绩效目标、项目事中监控、项目绩效自评价;满分,否则每下降一个,扣2分,扣完为止。

相应文件号或佐证材料

5

 果(17)分

履职效果(17分)

部门整体效益(8分)

可细分为在社会、经济、民生、环境发展等方面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根据评价部门实际情况设置,并可将其细化为多个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森林防火气象服务成效明显。全年共开展112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共发射火箭弹94枚,燃烧碘化银烟条132根。为防雹、抗旱、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大气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提供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8

市领导评价满意度(5分)

按照上年度市委、市政府相应考核的本项分值参考。

2021年度我单位人影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5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在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是否可替代性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反映和评价部门支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95%(含)以上计4分;85%(含)-95%,计3分;75%(含)-85%,计1分;低于75%计0分。

满意

4

 

合计得分

 

90

  注:该指标体系评分表参照财政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制定,满意度调查可根据部门类别自行制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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