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03/2022-19583 | 发文机关: 市发改委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12-0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03/2022-19583 |
发文机关: 市发改委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12-0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全市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是市委市政府重要的参谋部、协调部和项目部。主要负责研究发展战略、拟定规划计划、调控总量平衡、提出重大政策、安排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生产力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发改委机关本级和2个所属二级单位(市价格认定监测局、市节能监察中心)。
鹰潭市发改委机关本级设立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财政金融和经济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服务业科、地区交通科、农村经济科、产业协调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价格科、政策法规科、能源综合科、能源监督管理科、党总支。
鹰潭市价格认定监测局设立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价格认定室、价格监测室。
鹰潭市节能监察中心设立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节能管理室、节能监察室。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20人,其中在职人员6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3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299.4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07.21万元,较2020年增加5.98万元,增长1.98%;本年收入合计1992.25万元,较2020年减少129.12万元,下降6.0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职能变更,项目审批职能划到市行政审批局,相应的项目评审专项费用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992.25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2299.4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013.96万元,较2020年减少92.43万元,下降4.3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职能变更,项目审批职能划到市行政审批局,相应的项目评审专项费用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285.5万元,较2020年减少30.71万元,下降9.71%,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结转和结余的经费在2021年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92.6万元,占44.32%;项目支出1121.36万元,占55.6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8.13万元,决算数为201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1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6.48万元,决算数为160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8%,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鹰潭市建立区域性综合枢纽城市研究经费等经费支出和人员变动(2021年新增14人,调出2人,退休2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3.23万元,决算数为23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021年新增14人,调出2人,退休2人)。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7万元,决算数为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021年新增14人,调出2人,退休2人)。
(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服务业招商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72万元,决算数为5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2021年新增14人,调出2人,退休2人)。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职能变更,项目审批职能划到市行政审批局,相应的项目评审专项费用减少,过渡期间的项目评审专项经费由我委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2.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05.57万元,较2020年增加142.72万元,增长21.5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2021年新增14人,调出2人,退休2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4.2万元,较2020年增加3.83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2021年新增14人,调出2人,退休2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3万元,较2020年减少23.75万元,下降89.35%,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人员病故,减少抚恤金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8万元,决算数为5.48万元,完成预算的52.79%,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22万元,下降3.8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因公出国事项发生。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因公出国事项发生。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8万元,决算数为5.48万元,完成预算的52.79%,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22万元,下降3.86%,主要原因是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疫情等特定因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疫情等特定因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7批,累计接待38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86万元(因本单位下属单位鹰潭市节能监察中心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8万元,增长8.2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2021年新增14人,调出2人,退休2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2.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为0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3.39%。
组织对“发改重点工作经费”、“节能减排经费”、“价格认定监测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万元。
组织对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了本部门履职的总体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总报告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等级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98.13万元,执行数为201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55.14%。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2.79%。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鹰潭市发改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部门绩效目标情况
鹰潭市发改委按照“十四五”规划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委承担的职能和财政资金保障情况,设定年度九大绩效目标,九大绩效目标涵盖部门工作的方方面面,细化程度较高。
二、部门绩效控制评价分析
1.从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分析。在资金使用与管理方面,能切实做到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加大预算执行环节的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2.从部门组织情况分析。2021年度我委项目中,将绩效管理理念融入项目管理中,项目承办单位和科室就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内容和具体进展情况时时沟通;成立了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和考评工作组,制订了考评方案,按照考评工作程度和时间节点,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准备工作,积极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和职能科室收集、整理资料,撰写项目绩效报告。
3.从部门管理情况分析。市发改委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先后建立了财政收支审批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坚持内部审计常态化。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经费管理。
三、部门(项目)产出及效果评价分析
1.部门(项目)产出的经济性分析。 市发改委在 202 1年度项目执行中,严格执行预算,有效控制支出成本,实现了以最小的投入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一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支付资金;二是在确定规划编制研究项目时,充分利用承担单位平时掌握的基础数据和资料等资源,完成有关的项目,实现了投入最小化、产出最大化。
2.部门(项目)产出的效率性分析。市发改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规划编制研究工作,保证项目按计划及时、高效地完成。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督,各个项目均按照制订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实施的中期及完成阶段均召开专家会议,对成果进行验收,确保了项目成果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3.部门(项目)产出的效益性分析。取得了经济效益和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较为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四、存在问题
1.将绩效管理的理论融入部门管理中的程度还不够,部门绩效目标的层次不够高,凝练程度不够深,设定目标还不够细。
2.规划类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细化程度还有待提高。
3.部门与项目的绩效效益指标难以量化出考核,工作中应更注重基础信息和基础数据的采集。
五、相关建议
1.将绩效管理理念融入部门绩效管理中。一是深入学习绩效理念,凝练部门的总体绩效目标与年度绩效目标。在部门绩效目标的指导下,结合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年度可考核的具体工作任务。二是在年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任务分解中,将绩效目标在下属单位和职能科室间进行有效分解。三是在日常工作管理中,强化对下属单位和职能科室的绩效目标考核与过程管理。
2.提高预算编制的细化程度与科学性。一是规划研究类项目,在编制预算时,应充分估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经费与材料费用等,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改变目前笼统以人工费标准来编制预算的做法。二是预算严格按照批复的金额和用途来执行。预算一经财政部门批复后,严格按照预算资金的用途使用资金。设计科学合理的部门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并将此指标体系融入部门的绩效管理中。
3.在部门的年度绩效管理中,依据部门职责,将该指标在下属单位和职能科室间进行分解,并强化对下属单位和职能科室的绩效管理指导工作。根据部门绩效指标,强化部门绩效基础信息和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
附: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发改重点工作经费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鹰办字〔2019〕71号)、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鹰府办发[2014]33号)文件为项目依据,2021年预算安排3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重大重点项目调度包括省重点项目、省大中型建设项目、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开工项目、市重点项目、市大中型建设项目、市本级建设项目等项目计划的协调调度;二是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三是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鹰潭市营商环境自评价及优化项目研究,对我市营商环境进行评估及整改提升;四是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编制“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认定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服务业龙头企业,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服务业龙头企业。策应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制定《鹰潭市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工作方案》;五是价格管理工作。拟定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强化市场价格监测,全面掌握了解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发现重大价格问题及时预警预报,提出调控意见和建议,确保全市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100%完成各类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2、力争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优秀。
3、通过实地发放问卷、网络、电话等多种调研方式,发现短板和弱项,了解鹰潭市营商环境实际情况,找出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并解决突出问题。
4、一是履行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编制“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认定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服务业龙头企业,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省级服务业龙头企业;二是履行市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编制《鹰潭市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5、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3%左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一是发改重点工作经费资金及时到位;二是严格按照绩效管理标准使用专项经费;三是推动开展重大重点项目调度包括省重点项目、省大中型建设项目、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开工项目、市重点项目、市大中型建设项目、市本级建设项目等项目计划的协调调度、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价格管理工作等发改重点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本次项目绩效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事实为客观依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标准,采取进度、质量、成本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相结合的原则。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主体应当按照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就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产出、效果)等方面全面设定评价体系。
3、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要求,绩效评价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提交报告等阶段。通过了解、核实情况、查看有关资料等方式,对工作成效进行核查、核实。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设定了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发改重点工作经费”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方面进行了评价,支出项目用途合理,运行规范,成效明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符合单位实际,支出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严格,未出现不良情况。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决策指标体系得分15分,其中:1、项目立项得分5分。绩效项目立项规范。2、绩效目标得分5分。绩效目标设置合理,与项目年度工作任务相对应。3、资金投入得分5分,项目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
对该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对年初制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摸底和打分,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指标进行了分析,并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备注相关原因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三)项目产出情况
1.突出抓好参谋服务。科学编制五年规划。高质量编制完成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并将《纲要》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到市直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38个专项规划已完成12个,另有7个完成专家评审。加强经济运行分析,抓好主要经济指标特别是固投和规上服务业的协调调度,强化经济安全分析预警,每季度向市政府汇报一次经济运行情况。充分发挥市委财办作用,协助市委对一系列重大经济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强化出主意当参谋,围绕“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建设,抓住城乡融合、碳达峰碳中和、煤电运行等热点难点,加强与中咨公司、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与我市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区域性综合枢纽城市等方面合作,形成“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思路及建议、迎峰度冬电力保障形势报告”等一批文章,为市委市政府参谋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2.突出抓项目扩投资。坚持“项目为王”理念不动摇,深入开展项目大会战,掀起新一轮“大抓项目、抓大项目”高潮。高质量谋划项目、高效率推进项目,花桥水利枢纽、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区、智慧科创城科创小镇等56个10亿元以上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沃得尔科技产业园年产500万套汽车零配件、高新区智联小镇标准厂房(定制厂房、小镇客厅)等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入运营或使用。107个省大中型、20个省重点、303个市大中型项目分别完成120%、127%、102%,均超额完成任务。高强度跑项争资,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成为我市近年来首次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的事项。目前我市累计争到上级资金5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6.5亿元,贵溪新铜都15亿元企业债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核。
3.突出抓城乡促融合。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全面铺开,五项试验任务基本覆盖70%的行政村,阶段性评估获国家发改委高度肯定,入选中国改革2021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坚持“机制+项目”双轮驱动,召开全市城乡融合工作现场会,创新出台《集体土地入市交易办法》等83个体制机制文件,开工建设重点项目21个,全域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土地入市实现三个“全国领先”。城乡供水、垃圾、物流、污水、公路“五张网”建设有序推进,“乡聘村用”“医共体”改革市域全覆盖,成为全省首个全域一体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设区市。
4.突出抓改革促开放。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推进惠企政策落地,精准落实好省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32条等政策措施,全年共为企业减负超51.6亿元。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营商环境监测,选聘36名营商环境监督员,在各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营商环境监测点,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深入推进区域开放合作。积极对接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海西经济区等重大战略,牵头制定了我市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奋进争先的实施意见,及时协调推进景鹰瑞铁路、贵溪通用机场、鹰潭港、贵资高速、G320黎家岗至唐山段公路改建工程、G320贵溪城区段南移等重大区域开放项目推进情况,加快打造“水陆空”综合交通枢纽。
5.突出抓绿色促转型。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正在研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以及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梳理排查“两高”项目,建立“两高”项目在建、拟建、存量和未批先建四张清单,实行一企一册、分类处置,完成省下达我市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全市天然气利用量达1.62亿立方米,清洁能源装机达54万千瓦,占总装机比重达22%,新增风电、垃圾焚烧发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5亿度,贵溪市列入全国整县(区、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我市3个集体获评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5人获评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坚定不移强创新促升级。出台了《关于支持科创小镇发展的若干政策》,新增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省级工程研究(企业技术)中心4个。服务业加快复苏,预计全市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达162亿元,增长20%左右。新增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龙头企业各1个,全市11家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已入驻企业1600余家,营业收入超60亿元,吸纳就业1.7万余人。全力支持开发区争先进位。2020年我市在全省开发区争先创优综合考评中排名保持第2,贵溪经开区、鹰潭高新区、余江工业园区在全省98家开发区中排名分别为第9、17和28位,贵溪经开区连续三年在省级重点开发区中排名第1。2021年上半年考核中,贵溪经开区、鹰潭高新区均为A等级。
6.突出抓民生促和谐。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响应国家人口和生育政策,储备养老项目54个、托育项目56个,《鹰潭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已报请国家、省发改委审核;市八中、贵溪中医院发热门诊等建成投入使用,市九中、市二中南校区改扩建、市一中改造提升等项目进展顺利。加强能源安全保障。统筹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能源安全和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全市油气长输管道保持了“零事故、零伤亡”的良好态势,管道保护工作在2021年度全省考评中排名第一位。扎实做好有序用电工作,加快电网项目建设,完成东湖、塔桥、高公等110kV输变电工程投运,推进潜岭110kV和智慧100kV输变电工程等项目的开工建设。持续抓好价格管理、调控和监测工作。加强保障疫情常态化下生活必需品有序供应,累计派出200余次深入农贸市场、各大超市、药店了解居民生活必需品、相关药品、医用耗材的供需情况和价格动态。目前我市大型商超商品供应充足,没有断货断供的情况。全年CPI上涨0.7%。
7.突出抓党史强党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讲政治落实到发展改革工作全领域、全过程。
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总体要求,开展“四史”专题研讨、“红色走读”、参观革命圣地等系列活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走心。牵头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4件“我为群众办实事”全面完成。同时,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谈心谈话等制度,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发展吸收预备党员4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在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一线工作考察干部,推荐提拔副县级干部1名,一批优秀干部走上新岗位,见贤思齐、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
(四)项目效益情况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极不平常、极为不易。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和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全市发改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推进“4+1”重点工作专项,奋力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新鹰潭,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实现开局之年开门红。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143.92亿元,增长9.3%;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61亿元,增长4.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8%,以上经济指标增速均位列全省第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5亿元、增长18.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48元、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86元、增长9.6%。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行政效能和资金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我委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部署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财务和科室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评工作。
(二)强化绩效管理,目标完成到位。我委的各项绩效目标实施范围广,覆盖面大。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措施,年末有总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目顺利、规范、有序地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取得更大、更多的社会效益。
(三)强化制度规范管理。结合预算、绩效、资金管理的新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项目经费执行到位,规范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发改委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发改委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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